7 开卷机和卷取机

7.1 开卷机

一般项目

7.1.1 联轴器装配的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联轴器的两端面间隙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安装质量记录,用百分表和塞尺检查。

7.1.2 移动式开卷机的主机与底座滑道间的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应少于1台。

检验方法:检查安装质量记录,用塞尺检查。

7.1.3 冷轧带钢开卷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宜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 冷轧带钢开卷机安装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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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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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开卷机的水平度应是卷筒悬臂端高于驱动端,开卷机卷筒相对机组中心线的垂直度应是卷筒悬臂端背离出料方向侧。

7.2 卷取机

一般项目

7.2.1 联轴器装配的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联轴器的两端面间隙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安装质量记录,用百分表和塞尺检查。

7.2.2 移动式卷取机的主机与底座滑道间的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应少于1台。

检验方法:检查安装质量记录,用塞尺检查。

7.2.3 开式齿轮传动及减速机的齿侧间隙、齿顶间隙、齿啮合接触面积和传动轴轴向窜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减速机各部件应密封严密。

检查数量:抽查30%,且不应少于1台。

检验方法:检查安装质量记录,用着色法、压铅法、千分表和塞尺检查。

7.2.4 冷轧带钢卷取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宜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 冷轧带钢卷取机安装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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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冷轧回转式双卷筒卷取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宜符合表7.2.5的规定。

表7.2.5 冷轧回转式双卷筒卷取机安装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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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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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热轧带钢卷取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6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宜符合表7.2.6的规定。

表7.2.6 热轧带钢卷取机安装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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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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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卷取机的水平度应是卷筒悬臂端高于驱动端,卷取机卷筒相对机组中心线的垂直度应是卷筒悬臂端背离来料方向侧。

7.3 热卷箱

一般项目

7.3.1 联轴器装配的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联轴器的两端面间隙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安装质量记录,用百分表和塞尺检查。

7.3.2 热卷箱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宜符合表7.3.2的规定。

表7.3.2 热卷箱安装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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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辅助设备

一般项目

7.4.1 助卷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宜符合表7.4.1的规定。

表7.4.1 助卷器安装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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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外置轴承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宜符合表7.4.2的规定。

表7.4.2 外置轴承架安装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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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压紧辊、深弯辊、开卷刀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宜符合表7.4.3的规定。

表7.4.3 压紧辊、深弯辊、开卷刀安装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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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试运转

7.5.1 卷筒试运转前必须安装安全套筒,卷筒的外置轴承架应处于工作位置。

7.5.2 开卷机和卷取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筒涨缩液压缸和机体移动液压缸分别往返运行均不应少于5次;

2 冷轧回转式双卷筒卷取机回转机构反复运行不应少于5次,卷筒的停止位置应准确;

3 卷筒连续运转不应少于2h。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7.5.3 卷取机、开卷机辅助设备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上液压缸、气动缸分别往返运行均不应少于5次;

2 开卷刀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3 压紧辊、深弯辊动作平稳,转动灵活;

4 助卷器移动灵活,与卷取机卷筒接触紧密、均匀;

5 外置轴承架升降动作灵活,与卷筒接触的轴承的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四周均匀,并能保证卷筒的水平度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7.5.4 热卷箱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卷箱的托卷辊、夹送辊、弯辊、纠偏辊、成形辊、推出辊、开卷器、钢卷稳定器、侧导板等装置,应逐项调试;

2 设备上的液压缸往返运行不应少于5次;

3 各种辊子无负荷试运转正、反转连续运行均不应少于1h。变速辊子应进行加速、减速和最高速的试运转均不应少于3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