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井架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

Ⅰ 主控项目

3.3.1 连接井架用的高强度螺栓,其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随产品所附的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报告。

3.3.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复验其扭矩系数,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随机抽取8套。

检验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3.3.3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复验其预拉力,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随机抽取8套。

检验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3.3.4 钢结构井架安装单位应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三组试件。

检验方法:核查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

3.3.5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的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检验方法: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检验。

Ⅱ 一般项目

3.3.6 高强度螺栓的施工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螺栓施工记录完整、规范。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资料。

检验方法:检查扭矩扳手标记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3.3.7 高强度螺栓终拧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终拧扭矩经检查后补拧或更换螺栓才能达到施工规范和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标准。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终拧扭矩经检查一次达到施工规范要求和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的标准。

检查数量:用小锤逐颗检查,用扭矩扳手按每个节点,螺栓抽查10%,且不得少于8根。

检验方法:锤击、扳手试拧。

3.3.8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终拧后外露螺纹长度宜为2个~3个螺距,外露螺纹低于1个或多于4个螺距的螺栓数不超过总数的10%。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外露螺纹长度一致。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少于10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