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系统对串补装置的要求

3.3.1 串补装置的基本定值应包括额定容量、额定容抗、额定容抗提升因子(对可控串补装置)、额定电流、阻抗及无功功率的偏差要求、电容器耐受过负荷能力等。

3.3.2 系统过电压研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最大工频过电压水平;

2 系统最大操作过电压水平;

3 系统最大潜供电流水平;

4 线路两端断路器的暂态恢复电压水平;

5 对串补线路高抗及中性点小电抗的绝缘校核;

6 MOV容量要求;

7 可能存在的次同步谐振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3.3.3 应明确对串补装置的可靠性指标、串补装置的损耗等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