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第十五辑)
- 《水利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编委会
- 998字
- 2021-04-30 11:47:25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和政策建议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将加快水利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在2014年40个在建项目的基础上,2015年新开工27个;另外还有大量由县级及以下实施的点多面广的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全国仅中央投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就有15138个,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今年国务院明确要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完成90%以上、其他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完成80%以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快、准备时间短、进度要求高、投资规模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面临空前挑战,对各级水利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议继续把质量工作放在建设管理工作的核心位置,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质量终身责任
按照项目法人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和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制,落实有关各方项目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人质量终身责任,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借鉴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采取的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等做法,逐步在水利建设行业推广实施。
(二)强化政府质量监督
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执法属性,大力推进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建设,使监督机构数量、人员、经费与大规模民生水利建设规模相适应,实现政府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全覆盖。组织实施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作为质量监管的有力举措,并向基层推进。
(三)加强工程质量检测
强化质量检测在水利工程实体质量管理中的作用,用数据说话。完善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平行检测、跟踪检测,推行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强制性检测,质量监督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飞行检测”,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水利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和项目信息公开,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把质量行为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工作中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水利行业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环境。
调研组成员:
孙继昌 孙献忠 徐永田 戚 波 费 凯
余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