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消防总体设计

工程消防设计的范围主要包括水闸、泵站、副厂房。

水闸、进水池、出水池均为混凝土结构,本身为非燃烧体建筑物,且又无燃烧源,因此不考虑设置消防设施。

水闸上方的闸室、泵站主厂房、安装间、副厂房等处均设置有机电设备,包括电机、电缆、变压器、配电盘、开关柜等,由于运行或故障(短路)有可能引起火灾,按照有关规范均考虑设置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