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吃错东西

宋泠月四人回到旅馆,吃了午饭,童先生和路先生各自去忙各自的事情,宋泠月带着听差在蓉城大半个城里转悠,熟悉一下当地的环境和风土人情,接手厂子以后,是办手续也好,还是以后经营也好,熟悉了环境,以后走关系也方便。

下午三点多钟,宋泠月带着听差返回到旅馆,童先生和路先生已经回来了,四个人聚在了宋泠月房间外的小客厅里。

童先生的事情好办,电话已经通到了家里,只等钱调过来,去中央银行支取就可以了。

本以为路先生此行不会很顺利,毕竟在陌生的地方找人不太方便,没想到他的收获也颇出人意料,竟然找到了那家厂子的老板,还和他面谈了。

宋泠月喝了一口听差奉上的茶,松了松暗红色条绒衬衫的袖口,头上戴的短假发梳的油光水滑,丝毫看不出是假的,加上一张白净的脸,十足一个儒雅的俊美少爷。

她学着男人的样子,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里,一手搭在沙发扶手上,另一手自然的放在身前,刻意带了几分大家少爷的淡然和严肃,抬头看着路先生,问道:“路先生,既然面谈了,对方就是有转售的意愿,有什么条件?”

路先生看向她,目中露出几分赞赏的意味,举了举大拇指,笑着道:“少爷果然是经商的料子,您猜的没错,他的确想转售给我们,价钱也不是很离谱,可是他听说我们是外来的商人,总有几分不信任,还在犹豫。”

宋泠月点点头,思索着道:“他有这个反应也是很正常的,眼下时局乱,保不齐有坑蒙拐骗的,谨慎不是问题,只不过,我们时间紧迫,他愿意跟我亲自谈一谈吗?”

“我倒是把这个意愿表示了出来,他没有表态,我给他留了这旅馆的电话,他也给了我片子,再联系是没有问题的。”路先生说着,从公文包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了宋泠月。

宋泠月拿在手里,低头看了一眼,上头写着:朱氏纺织厂,朱洪生,底下是一串数字,是电话号码,简洁明了,再无别的信息。

“既然这样,我们给他一天的时间考虑,明天下午如果没有消息,我们就亲自去他家里拜访,无论想什么办法,一定要把这厂子拿到手里。”宋泠月说道。

童先生却不乐观的摇了摇头,“少爷,我觉得一天时间太久了,我们想拿下这厂子,别人未必没有这想法,我们外地商人的身份本身就让人家忌惮,万一被别人抢先了,我们就没机会了。

路先生嗤笑一声,翻了他一眼,“你这老东西,最初你打退堂鼓,现在又开始着急起来,你到底有没有个正经主意?”

童先生瞪了瞪眼睛,“我这不是跟着少爷的想法走嘛!既然他打定决心要这么做,自然要加快速度。”

宋泠月头疼的捏了捏眉心,这两人一吵起来就没完,索性也不问了,仰靠在沙发上,自己琢磨起来。

童先生的担心也不无道理,那家厂子的地理位置非常不错,如果价钱合理,应该会吸引不少人去看,虽然蓉城的纺织品不够景气,可是大亨也是有的,保不齐就有人手里钱多,想趁机多收几家,万一经济逆转,厂子就是金钱。

可是眼下对方不表态,路先生才谈过,她再找上门,难免让人反感,万一适得其反,那就得不偿失了。

又转念一想,这样的厂子,跟当地的官僚肯定也是有关系和牵扯的,说不定对方这么做,是背后有人授意,不想把这厂子转售到外地人的手里,以防止当地产业流失,如果这样的话,那得先跟当地官僚打好关系。

人生地不熟,跟官僚大关系,谈何容易,人人都有戒备心,万一被别人误会她别有用心,那可就麻烦了。

越想越觉得糟糕,越觉得对自己不利,想到后来,宋泠月眉头都皱到了一起,路先生和童先生听她在沙发上哀声叹气,顿时停下了争执,一起把目光转向她。

“少爷,你这是怎么了?”

宋泠月拍了拍额头,把想法说了出来,童先生听了她这话,眉头皱的更深了,连路先生也犯起了愁,跟官僚打交道,需要的不只是大把的票子,那可不容易。

一想到这种可能,四个人都陷入了沉默,时间一点点过去,眼看着天黑了。

宋泠月起身拍了拍坐的有些酸疼的腰,打着哈欠说道:“算了,明天再做打算,今天奔波了一天,都有些累了,我们去蓉城找个像样的地方吃一顿好的,算是给自己打气,走,找地方去。”

蓉城最好的饭店,就是位于蓉城中心的汇金饭店,规模堪比京都的金华楼,至于菜色如何,只能尝过才知道了。

晚上七点钟不到,宋泠月四人就到了汇金饭店门口,饭店大厅里已经客朋满座,宋泠月心想着,怕是找不到包厢了,但还想碰碰运气,就问了迎上来的伙计一句,没想到那伙计连连点头,说二楼有空的包厢,恰好剩一间。

宋泠月直呼自己好运气,带着其他三人,喜滋滋的跟着伙计去了二楼。

汇金饭店的包厢倒是布置的很讲究,实木雕花的大圆餐桌,围着摆了一圈儿白玉瓷的餐具和镶金头的骨瓷筷子,桌子中间摆放着梅花盆景,给包厢增色不少。

桌子边上的座位都是皮面的软座儿,天冷的时候坐着的确很舒服,看来这汇金饭店果然名不虚传,不愧是蓉城最好的饭店。

伙计拿了菜单子过来,宋泠月看了一眼,价格倒也不是贵的离谱,捡着上头的特色菜点了几个,又按照其他三人的喜好点了几个,荤素八个菜,足够四个人吃,又点了几样具有地方特色的主食,还点了一壶茶,就把菜单子交给了伙计。

伙计把菜名一一记下,核对了一遍无误,拿着菜单子去了厨房传菜。

茶水很快送了上来,是上好的菊花茶,小顺给四个人分别倒了一杯,四个人边饮茶边等着饭菜上来。

汇金饭店客人多,饭菜却做得不慢,等了没几分钟,饭菜就陆陆续续上来了,八道菜上齐,又上了主食,四个人客套了一番,便动筷子吃起来。

“嗯,这汇金饭店的菜色不比金华楼的差,这水晶鸡片嫩中有脆,果然是地道。”宋泠月吃了一口鸡肉,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不错,都说冀州的名菜尽在蓉城,果然是不错!”

四个人正吃吃说说的热闹着,包厢的门又一开,一个伙计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不是刚才给点菜的活计,托盘上放着四盏盅。

宋泠月隐约记得自己上的菜已经齐了,不知道伙计又送来了什么,就问道:“小二哥,这是什么?”

伙计笑笑,“这也是您点的菜,单子上写着,没错的,”

说着话,另一个伙计走进包厢,把盅取下来,奉到了四个人跟前,弯腰说了一句,“您们慢用!”两人就离开了包厢。

宋泠月皱了皱眉,难道她记错了,不过也无所谓,多一道菜就多一道菜,反正又不是吃不完,随手打开了自己跟前盅的盖子。

原来是一道海参,海参这东西虽然昂贵,但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营养价值极高,听闻前朝还在时,太后娘娘是最喜欢吃海参的。

她点菜时没在菜单子上看到海参的菜名,心想,或许是饭店新加的菜,没顾得上写菜单,反正自己出来带的钱也充足,就招呼了一声,让大家放心吃,就当是多加了一个菜。

其他三个人还都没吃过海参,也不知道这东西价值几何,但是宋泠月说了,他们也的确想尝尝这好东西,便不再推辞,各自掀开了盖子,品尝起来。

宋泠月吃了一口,味道的确是上佳,海参软糯,蛋皮酥脆,香气浓郁,的确有特色,比她从前吃过的还要美味,一时赞不绝口。

“没想到汇金饭店的厨子还有这样的手艺,若是在前朝,这手艺指定是能做御厨的。”

路先生吃完抹了抹嘴,笑着道:“哎呀!今天托了少爷的福,也能吃到这样的好东西,实在有幸!”

正说着话,包厢的门突然被人大力撞开,“哐当”一声巨响,把宋泠月四人都吓得一哆嗦。

撞门的是个穿着短袄和绑脚裤、黑色布鞋的彪形大汉,一张圆脸,浓眉大眼,络腮胡子,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

他站在门口打量了一眼饭桌上,粗声粗气的吼道:“我道是谁吃了我家老爷的参,原来是一个小白脸儿,怎么,进了汇金饭店就以为自己了不起,谁的东西都敢沾染?”

宋泠月不拿正眼瞧他,这人的打扮一看就是个有钱人家里的打手,不值得她浪费唇舌,伸手倒了一杯茶水,慢悠悠的喝起来。

路先生对这个突然闯进来的粗鲁之人十分不满,起身拍了一下桌子,没好气的道:“这位先生,你怕是走错地方了吧?四肢发达,也要认清楚自家主人才是。”

这话带着几分讥讽和揶揄,那大汉看着愣头青,却也不是傻子,自然能听出话里的意思,嘴里“哈”一声,拿起路先生跟前的盅,甩手摔在地上,张嘴骂了一句粗话,“吃了我家的东西,还敢嘴硬,干你娘的!”

宋泠月眯了眯眼睛,想也没想,起身把手里的茶杯朝大汉的脸重重砸了过去,“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