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不是我扔掉了手中宝剑的动作激怒了他,后来我才想到这是对一位武士的极大的蔑视,而我只是执行了田王的暗示,不想伤害到他而已。
而他,一个刚刚在与公牛的决斗中获胜的勇士,怎么能当着众人的面接受我的这一种举动呢?我有些后悔,我应该拿着剑与他过招的。一位真正的武士,他可以在肉搏战中被敌人砍掉脑袋,但他绝不可以被侮辱。我忘了这是谁的话了,不过道理确实如此。
他把他的全部愤怒都集中到了手中的两柄短枪上,第一招刺出,手法就特别的怪异。
一枪对准我的右肋,另一枪直指我的左肩,两杆枪同时刺到!
他下了狠手了。这样的攻势我当时就看明白了,这个时候,我是左躲右闪都不行,往左躲的话,刺向我左肩的这枪就冲我的咽喉来了,往右躲的话,左肩虽然能躲得掉,但是刺向右肋的枪就会正中我的下腹部。
而后退也不行,我在刚才已经看到了他脚下敏捷的动作,那样的话可能他刺向我的两枪就会同时命中。
我惊诧于他的冷血与凶狠,一股怒气由胸中迸发,如果我过不了这关,自己的下场绝不会比那头公牛好到哪里去。
我的脚下一滑,身体失去了平衡,整个的身子向着右侧歪斜。在这种时候,出现这种问题简直是太不应该了。
观众们百分之九十都会以为我是由于紧张过度,脚下失衡才会这样,任不错在角门那里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呼叫。
不过歪打正着,我也因此不躲不闪,一下子同时躲开了对方刺来的两杆枪。右肋的那杆走空,擦着我的腰过去了,左边的这杆也走空,只在我的左臂外挂出了片风声。
为了不致于在他的面前倒下,我几乎是出于本能地一把扶住了奴隶左手中的短枪,即使如此,我还是翻身跌倒,与疾步冲到的矮壮奴隶撞了个满怀。
他的脚步依旧前冲,胸膛却撞在了我的身上,两个人一前一后跌倒在地,他左手的短枪撒手,去撑住了地面,随后一个鲤鱼打挺,一瞬间从地上弹跳起来。
我略显笨拙地把手中多出的一条短枪拄在地上,似乎还扭了腰,咧着嘴从地上站了起来,抱歉地对着看台上的观众们笑了笑。
看台上鸦雀无声,看来是我的表演太过拙劣了,不好意思。
奴隶不可思议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手中的那杆短枪,就在刚才,枪还在他的手里。
略一迟疑,他只能挥起手中剩下的那一杆枪,再一次地向我袭来。
我很早时就向姬将军他们请教过,修练对阵的攻防之道,是先学套路好,还是后学套路好。
姬将军说,这不是主要的,修练一切都要要立足于在攻防的运用上下功夫,修练自身内功。
先修拳术套路理解拳术全体大用,还要进行拆手等单项修练,而先进行单项拆手招式修练,然后再修拳术套路,理解拳术全体大用的功夫内容,这两种不存在差异。全在各人自己的悟性了。
我就不重套路,总之一句话,攻能攻得到,守要守得牢,就行了。当他再一次向我袭来的时候,我刚刚从地上站起来,那杆枪冲着我的咽喉就来了,我声明我不是公牛,一抬手就抓住了他的枪杆,一拽好像没有拽动,不过他也感到了来自我手头的巨大力道,于是脸色一变。
试问世界上有哪头牛会去抢夺斗士手中的武器呢?
我耍起了无赖的手段,一看一只手夺不动,干脆把右手中的那杆枪往身后的地下一撇,两只手都握在了他的枪杆上,奋力往后使劲,把那矮壮奴隶的一条手臂几乎拉直。
他真够黑的,正当我使劲的时候,他却抒枪杆子松了,害得我当场来了个后空翻,如果不是脚下功夫尚可,随即牢牢地站于地上,非要当众出丑不可呢。
而他也蹬蹬蹬往前紧跑了两步,身子几乎整个地撞在对面的角门上,双臂一撑,把铁门得一阵乱响,才站住了身形。
看台上出现了一阵嘘声,我们的表演太不精彩了。
我期待着他俯身拾起我丢地地上的那杆短枪,再一冲与我搏斗,可是他却迟迟地没有动静,我向他看去。
枪还在地上扔着,他却既没有去拾,也没有看我,而上双手抓住了角门上的铁条,眼睛定定地看着门外的一个人。
那人是任不错,虽然他改变了装束,但是,矮壮的奴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随即回过身,面对看台,手指着任不错大声地叫喊起来。
任不错这时有些不知所措,矮壮奴隶已经把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到了他的身上。
他慢慢地挺直了腰杆,抬手摘掉了戴在头上的宽沿遮阳帽子,不但是奴隶主在看台上,我听到在场外维持秩序的一些人也发出了不可思议的声音。
一个趁着细兰小姐海边洗澡的时机,冲过去扛起她就跑的人,怎么还有胆量站在这里,他们尊贵的城主老爷恨不得把她碎尸万段,他怎么敢?
城主和田王几乎同时从看台上站了起来,而此时那个矮壮的奴隶已经把我丢开在一边,他说过,最想与之比试的,是这个任不错。
他手指着任不错,大声地说着什么,又回身指着铁笼中那头早已经被放出来的体型更为巨大的公牛,我明白,他是在向任不错下达着战斗的邀请。
那……我算干什么的?人家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我根本就不属于斗牛的勇士,田王示意我退下,我很没有面子,走过去,从角门下拣起了自己的承魂剑。
任不错已经一推角门走了进来,也不看我,直接走向了场地的中间。
矮壮的奴隶:我刺败了公牛,你最好也来一次。
任不错:来一次又怎样,我来不来这一次,细兰小姐都是我的了。
矮壮奴隶:那你就和我斗一斗,当着在场的这些人,当着城主,我要让人们看一看,我,和你,谁才是最强壮的和最勇敢的。
任不错:如果细兰看这个,那么她会最喜欢那头公牛。
矮壮奴隶:你这个胆小鬼。城主也会同意我们来一场比试的,你听。
这时,城主正站在看台上,把他们这一段时间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着在场的所有人。
矮壮奴隶与任不错,是在同一场战斗中成为了城主的俘虏的,他们在原来的军队中就是一对好朋友,矮壮的奴隶比任不错的级别要高,在打仗的技巧方面,任不错一直比不上对方,不过这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友谊。
即使是两个人都成为了奴隶之后,他们也是最要好的朋友。
他们曾经一起商量着怎么对付城主,怎么样相互帮助相互扶持,,还一起私下里品评过细兰小姐的美丽,他们都认为,她在他们的今生中,只能是心中隐隐的痛和向往。
在任不错从城中逃走以前,他们的关系就是这个样子。
现在,当他们再度见面的时候。任不错对他昔日的朋友感到了陌生。从城主的讲话中,任不错什么都明白了。
城主说,“我的女儿,细兰,不止一次地在我的跟前讲过,现在站在下边的这两个人,是她见过的最优秀的两个男人。他们勇敢、正直、厚道、光明正大,从不趁人之危,”
我的娘,这是细兰小姐说过的吗?还是城主这个老奸巨滑的家伙的临场发挥?任不错趁着小姐洗澡的功夫,冲过去把她从水中捞出来,扛了就走的行径,难道就是城主所说的光明正大,从不趁人之危?
“但是我只有一个女儿,我也愿意,在他们两个人中间,挑选一个更为杰出的,嗯,就让我这个当父亲的,替她操操这份心吧。”
任不错:“城主,请原谅,让我说明一下您刚才的话中的不确切的地方。细兰她喜欢的是我,这一点她不止一次地向我说起过,而且就在一天前,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的话……”
这个我田纵可以做证,我从没有见过一个被抢的良家妇女,与强盗还是笑脸相对的。
“住口!!!”矮壮奴隶已经怒不可遏,“我不能容忍你这样和我们尊贵的城主讲话,我也不能容忍你这样捣毁细兰小姐,她从来没有和我说起过她喜欢谁,她喜欢你?笑话。今天,我和你只能有一个人站着从这座竞技场中走出去,来吧,拣起地上的枪,来和我斗一斗,我要让大家看一看细兰小姐喜欢的人到底是谁。”
我和田王倒是都成了局外人,宋平的一句跟不上一句的翻,在喧闹的场中显得单薄和羸弱,城主的注意力也不在我们这里,他怀着大度的笑容,坐下,看着手下的两个勇敢的奴隶,饶有兴趣。
我在他的笑容里看到了一丝寒冷的成份,而田王却不再说话,宋平也停止了翻译。
只能看着任不错和他以前的战友,在从人的面前,你来我往地打斗在了一处。
任不错是人不错,身手也过得去,但是分跟谁比,矮壮的奴隶每一次的进攻都让他手忙脚乱上好一阵子,不一会就大汗淋漓。
我嘴里说着,“有话好好说,好好说,不能为一个不值当的女人伤了兄弟间的和气!”
可是他们不听,任不错慌乱中,差点用他手中的枪刺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