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三天(74)百天
- 和您在一起的最后五天
- 太行放羊的独孤燕
- 1949字
- 2021-08-05 23:12:41
有人说,人都是‘一夜成熟,凤儿也是。一个春节发生的事情,让凤儿变得话越来越少。她依旧是位好妈妈,会在萧桦工作中受到委屈的时候做个好听众。她依旧是位好妻子,照旧日日为向天搭理生活。不同的是,凤儿在向天面前变得没有了生机,听说只有傻女人才会这样做,让自己的男人距离自己越来越远。
好在孩子们都长大了,在向天打拼事业,时常不在家的时候;在凤儿认为向天所有的早出晚归都是在离家越来越远时,两个大姑娘陪伴着凤儿去面对来自于外部和内部的压力与困难。
转眼,结婚一年的萧雅拥有了自己的孩子,在百天宴将至之时,凤儿忙的不可开交,向天也因为家有喜事,也适当的调整工作节奏,和家人一起准备着萧雅的百天宴。凤儿感到向天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近,向天望着怀抱外孙的凤儿也笑的格外开心。所有的一切都在朝着原来的样子发展,两个女儿也为久违的一家四口快乐时光高兴。
一天中午被萧雅拒绝参加婚礼的香叶来了,并且带来了梦琪。凤儿和萧桦瞬间沉下脸来。向天将香叶和梦琪让到客厅,萧雅听从向天的安排去给香叶和梦琪沏茶倒水。
凤儿,萧桦面无表情的放下手中忙碌的事情,在香叶和梦琪的对面坐下。萧桦微怒的看看倒水的萧雅,看看脸涂抹的如白纸一张的梦琪,欲开口。
“哥!”没等萧桦开口发难,香叶先开口了。“你说多巧,我刚分的房子对面正好住着梦琪。你在精工车间那会儿,我去找你,梦琪总让我在她办公室等你呢。”
凤儿听后不由得惊了一身汗,两个自己仇恨的人竟然住在了一起,怪不得一起出现,随即眼中透出低落的情绪。
萧桦听后恶狠狠地对梦琪说:
“真是巧,梦琪没少费把子力气吧?你男人知道他不在……”
“小桦,出去买点水果。”向天打断了萧桦带刺的话语。
凤儿听后抬头看萧桦,希望萧桦不要走,她的‘不善良’还没学会。骂,不会骂;打,打不动;如何应付眼前的局面?
“你以为我是我姐吗?”萧桦说完,同时抬头看萧雅。萧雅听后,快速的将茶壶放在桌子上出门。
凤儿望着消失在门口萧雅的背影,心中一阵难过,这是去买水果了吗?
“还是我带大的萧雅懂事,知道她姑来了,跑多快去给她姑买水果。”
梦琪望着眼前的一切,眼中涌出两行眼泪,口中说道:
“我听香叶说家有喜事,就想头儿在公司没有声张,怕是不想让外人知道随份子。想着就和香叶一起……”
“香叶,带着梦琪走吧,我这边还忙着呢。”向天说道。
此时,凤儿已彻底失望,她希望可以听到向天说:香叶,你永远不要踏进我的家门。
“我不走!我来给我侄女恭贺喜添贵子的。”
“你不走!我请你走!”萧桦说话就站起身去开大门。
凤儿立刻起身欲去拉萧桦,她怕开了大门左右四邻都知道自家的丑事。
萧桦避开凤儿的胳膊,一把拉开大门对着香叶做了请的姿势。
香叶没有动。
萧桦大力的关上门,巨大的关门生惊得屋内的人集体身体抽动,“不走是不是,梦琪,她不要脸,你也不要脸了?装了这样久
这就破功了?还不快G?”
梦琪听后愕然,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迎接萧桦的骂名。
向天大力的拍向桌子,指着萧桦大声的说:“你给我过来!”
萧桦听的大腿一抖,是真的害怕!她小时候见识过向天用皮鞋踢萧雅。但是,此刻也只能给自己打气硬着头皮朝向天走过去。凤儿见状颤抖着身子去护萧桦。向天一把扶住凤儿,眼中充满了愧疚,只是说:
“等我回来,咱们好好说说。”随后厉声对梦琪说:“你以后不要来我家,有公事去公司谈。你若拎不清,就不用在公司待了。”
香叶和梦琪听后一脸错愕,无法相信向天说的话。向天随后拉着香叶往外走,梦琪咬着牙脸色通红,羞恼的眼泪夺眶而出。
随着三人的离开,萧雅随即进屋。萧桦愤怒的看着萧雅,一言不发。凤儿望着自己养大的女儿也是一脸的疑惑,她不相信大女儿会为了香叶,不顾及自己的母亲。但是,刚才的一幕确实让她心寒。
“妈,你听我解释。”
“有什么好解释的,你给两面三刀的家伙。”萧桦依旧愤怒。
“妈妈,我是结过婚的人,我明白,媳妇永远不可能让自己的丈夫断绝和他血亲的联系。即使不当着媳妇的面,背后依然是亲戚。所以,预期正锋相对,比如做好面子上的功夫,赢得丈夫的心。”
萧桦挥挥手,恼怒的说:“别说漂亮话了,你就是个两面三刀,关键的时候没替咱妈出气。”
凤儿点点头。
萧雅有点烦,对萧桦说:
“你懂个屁,你又没结过婚,懂个屁!不要一味地顺着母亲说,要想办法把咱们四口的家过好。”
“你妹说的没有错,为什么香叶是你爸的妹妹,就可以一次次的活搅咱们家。你听你爸的也没错,那是你爸的,做女儿的要敬老。你们别因为外人再拌嘴了。”
“妈!你要改变自己,别听萧桦的。你不是老夸我能把婚姻生活过的好吗?你听听我的劝,做个智慧的妻子。就像我刚才,顺势放下茶壶离开一样,您多想想!”
凤儿望着萧雅眼中一片失落,又一个像小郭一样教育自己如何生活的人。萧桦的做法也自己想做的,明明讨厌的人就在眼前,为什么不能‘真刀真枪’的干?如果人们结婚都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那又何必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