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联盟国—第十话:雾中夫人(一)

白雾弥漫在街上,雾中的一切冥迷不清,点点微光浮游在烟霭的海洋之中,似一支小舟孤寂地漂流。阳光透过白雾照进雾中的世界,模糊又神秘的事物都悄悄显了形。雾中伫立两人,一位是雾中世界的入侵者,另一位是雾中世界的主宰者。两人刚一见面,周围的空气就凝固了下来,他们警觉着彼此。

听到那位女子刚刚问的问题,殇思索了片刻,而后警惕地问道:

“你是谁?”

那位女子撩了下头发,稍显优雅;而后说道:

“我是雾中夫人。初次见面,幸会。”

殇一听,还真是都市传说里的那位雾中夫人。殇都把都市传说当个段子看,没想过它竟然是真的,不料他今天竟然亲眼见到了都市传说,殇是无比惊讶。在惊讶之余,殇更多是警惕,未知的事物对于他来说总是危险的。

殇很警惕地问雾中夫人:

“你就是都市传说里的那个雾中夫人?”

雾中夫人即答:

“没错。”

殇又问:

“那怎么证明你就是本尊呢?”

雾中夫人回答:

“周围这些白雾就是答案。你若离开白雾,你将不会见到我。我随这些白雾而来,也随这些白雾而去。我所在的地方即是雾的归宿,因而我正有名为雾中夫人。”

殇一听她这么解释,又联想到都市传说中雾中夫人善良的形象,自发觉得雾中夫人不会是坏人,于是就放下了警惕。殇细细回想雾中夫人之前问的那个问题,殇察觉到需要帮助的气息,于是便问:

“你一开始问我的那个问题,是为何而问出的呢?”

雾中夫人的脸上涌现出点点笑意,殇的话正中下怀。雾中夫人解释道:

“我需要一个英雄。”

殇一脸疑惑地说:

“什么?”

雾中夫人继续解释道:

“我的爱人遭受到一场灾祸,现在深陷桎梏,正处在水深火热的境地。我需要一个英雄,一个骁勇善战的英雄。我希望那个英雄可以拯救他,将他从远方的彼岸带回我身旁。”

殇突然感觉肩上一沉,心头一紧,仿佛是使命在召唤。殇思考了下自身的状况,在权衡利弊之后,犹豫再三,还是出于善心而决定帮雾中夫人。不过在出手帮忙之前,殇得先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殇心机缜密,不会盲目出手。

殇笑了笑,说:

“也许在下正是你要找的英雄。”

雾中夫人一听,喜上眉梢、满面春风。她的表情很是吃惊,惊中有带着喜,喜中又带着希望,她没料到殇能这么爽快的答应。雾中夫人诚挚地感谢道:

“谢谢你,好心人。”

殇话锋一转,要求道:

“不过......在帮你找爱人之前,你得先告诉我事情的来龙去脉。帮人得有个帮人的理由。”

雾中夫人听殇这么要求,抿着嘴笑了笑,她的笑中藏着几分阴森。雾中夫人抬起手,亮出手背上的死亡咒痕,顿时间雾中弥漫起了阴冷的寒气。雾中夫人郑重地告诉殇:

“很抱歉,好心人。在那之前我得先确认一下你是否具备资格,不然我不敢放心将希望寄托于你。我怕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一小团金色的冥火从她手中燃起,似冥河使者明亮的眼眸一般,发出令人胆寒的光。雾中世界不再安静,冥火猛烈燃烧。殇见此,平淡的一耸肩,露出和善又稍显俏皮的微笑。殇摆出战斗架势,准备迎接战斗。

“向我证明你的力量,我的英雄。”

战斗开始,雾中夫人率先出手,对着殇使用冥火轰击,可惜殇全都躲开了。雾中夫人二连挥手放出爪气,殇直接选择猛抓手手撕,华丽的应对方式。殇激活核心,汇聚能量打出二连天溯铳拳,雾中夫人蹦跶一下躲开。殇踏地,蓄势接蹬腿,使出狼袭拳,一拳打出一阵狂风,可惜雾中夫人蹦跶一下闪开了。雾中夫人对天伸手,一把拽下五颗炙热之星,接着伸手对殇使用轰击,殇用侧移步加前突步伐躲开。雾中夫人变出两把光剑,上前使用连挥,殇用武术反制。见这招不行,雾中夫人后撤三四步,召唤出一把光之弓,对着殇连续射击三次,但都被殇躲开了。

在某一时刻,雾中夫人无意间暴露出致命破绽。殇犀利的眼捕捉到这点,决定使用处决技一招制敌。

殇抓住机会,一个箭步上前用出隼之摔技,直接将雾中夫人摔飞到半空。雾中夫人猝不及防,在半空中陷入失稳状态。殇疾步前冲上前,一个飞步跃起,一把接住雾中夫人,接着一个华丽的转身落地,然后将雾中夫人放回地面。一系列动作丝滑流畅,中间没有半点失误。刚刚的那一技足以让雾中夫人认可殇。若殇中途按原招出脚在空中使用重踢腿,再加上之后的一系列连招,足以要了雾中夫人的命。

雾中夫人落地之后,还有些惊魂未定。雾中夫人捂着心口,头晕了一会,刚刚那一招让她头晕目眩的。等雾中夫人缓过来,雾中夫人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并对着殇点了点头,她认可了殇的实力。

雾中夫人:

“我认可你的实力了,好心人。现在,你可以报上姓名了。”

殇:

“我叫殇。”

雾中夫人:

“殇?嗯......很酷的名字。”

殇:

“所以说,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吗?”

雾中夫人:

“且等片刻,随我去我的暂住地一趟。”

殇:

“行。走吧,你带路。”

雾中夫人对着殇伸出手,殇看了看她的手,随即握住了她的手。黑红色的烈焰燃烧在两人周围,一堵火墙环绕在二人身旁,随着燃烧火墙越来越高。一道耀眼的闪光过后,白雾散去,街上恢复了往日的色彩。

一栋位于北斗城郊区的宅邸前,黑红色的烈火乍现,两个人影在火中出现。烈火消尽,雾中夫人和殇出现。到了地方,殇打量了一下周遭环境,又审视了一下雾中夫人的居所。

奇怪的是,这周围竟然没有白雾,这不符合雾中夫人的特质。

雾中夫人的房子建在一个恬静的小山头上,这里的视野极佳,风光无限好。往远处眺望,是喧闹的都市与宁静的群峦,还有几只寻家的小小鸟,迎着夏风翱翔在天穹,寻找人间的自在。往近处看望,是脚下这片生机盎然的土地。这里有花有草有树林,还有一条狭长的小路,它通向最近的人烟:山脚下的镇子。在此处生活,注定是种美妙的体验,与自然亲密接触,聆听风的呼声,感受四季的无限风光。看到这些景象后,殇感觉赏心悦目,不由得夸赞雾中夫人的品味高。

雾中夫人谦虚的一笑,只是一笑没有说话。

雾中夫人的房子是间木屋。木屋墙整体为白色如雪,屋顶采用太玄国设计,采用红色瓦片铺设而成。木屋面朝东南方向,内部采光环境极佳。木屋配备的门窗的格局非常有讲究,兼具实用和美观,一眼看过去让人赏心悦目,心情不由得大好。走进屋内,细细一瞧,屋内的陈设平平无奇,看起来就与其他住宅别无两样。但在这抹平淡之中,却暗藏着房主刻意点缀的典雅。一些难以在意的细节上,充分体现房主的个人性格。

雾中夫人安排殇在客厅沙发处坐下,她将在这里讲述那段往事。在讲述故事之前,雾中夫人按照礼节得先招待一下客人。雾中夫人很客气地沏了一壶茉莉花茶,又拿来两个茶杯,先为客人倒茶,后为自己倒茶。倒完茶,雾中夫人伸手示意,又客气地说:

“请。”

雾中夫人的这番礼貌殇会记住的。殇露出微笑,很尊敬地点了点头,然后拿起茶杯抿了一口茶。茶水的口感还不错,殇对此表示满意。雾中夫人拿起茶杯,轻轻吹了吹,而后也抿了一口。雾中夫人举止优雅,只是喝茶这一件小事就能体现她的个人素养,那盖不住的高贵气息,悄然散发在她的身上。殇敏锐地嗅到这一点,隐隐觉得雾中夫人并非凡人,那份高贵气息不属于这里。

殇:

“你是外乡人吧,我看你这气质不像是本地人的样子。”

雾中夫人:

“您可真是慧眼呢。我的确不是本地人,我是后来搬到这里的。”

殇:

“那你的家乡是何处?”

雾中夫人:

“我的家乡是遥远的西柏木。三年之前,我在别人的帮助下来到这里,因为一些原因就住了下来。这一住,就住到了现在。”

说话间,殇的视线无意间移到了她的手上。殇看到她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戒指,戒指上嵌着一颗闪着星光的宝石。

殇:

“那枚戒指是你的爱人送你吧。”

雾中夫人:

“哦!你说那个呀。对的,那是他送给我的订婚戒指,同时也是结婚戒指。”

殇:

“你的爱人现在身处何方?”

雾中夫人:

“在遥远的禁区,天宗。”

殇:

“啊?那你爱人是犯了什么重罪吗?怎会被流放到那里去?”

雾中夫人:

“他犯下唯一的罪,就是为了我余生的安宁而鲁莽,他杀了不该杀死的人。”

殇:

“那你与你爱人有多久没见面了?”

雾中夫人:

“自从那一夜突然的昏睡之后,一直到现在,已经足足三年了。”

殇:

“那你这三年过得有够孤独的吧。”

雾中夫人:

“孤独说不上孤独,只能说相思时令我倍感折磨,这三年我一直在挂念着他。看着天上的星辰,吹着清凉的晚风,我回想起我们曾在一起的日子。那段日子令我怀念......现在想来,其实我从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他喜欢我了。不过那时候他胆怯的要死,像个可爱的小老鼠;我也迫于那该死的面子,害怕周围人的目光,而刻意选择藏匿。哈哈哈,这一点,我们两个惊人的默契。”

雾中夫人:

“那时候我还不像现在这样普通,我们之间的差距在那时非常巨大。可以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哦!抱歉,忘了你在身旁了。”

殇:

“没事没事。你继续说,我对故事这方面挺感兴趣的。”

雾中夫人冲殇笑了笑。

雾中夫人:

“他是我遇到所有男人中最棒的那一个,他的灵魂高尚的让我羡慕。打碎阶级的墙壁,跨越地位的差距,他在最低的起点冲击了最高的苍穹,以最弱小的力量博赢了最强大的敌人。我能有幸与他相识相爱,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

雾中夫人:

“要知道,有的男人是怎样都渣不起来的,那份专心是亘古不变。就是百般刁难、历经一切痛苦、失去所有,只要所爱之人一句安慰,哪怕是无意中给予的一丝希望,还能站起身来勇敢地去爱。那样的男人,稀如旷世珍宝,已如奇迹般存在。能被那样的男人爱上,是这世上最大的幸福。而我个幸运的女人,我的爱人就是那样的男人。”

殇:

“你的爱人想必是什么贫苦出身的人中之龙吧。”

雾中夫人:

“不,他就是个普通人,还有点无趣的那种。”

殇:

“那可真是奇迹!若哪天我见了他,定得好好认识一番。”

雾中夫人拿起茶杯喝了口茶,稍作酝酿,准备讲述她们二人之间的故事。

雾中夫人:

“做好准备了吗?殇。我要开始讲我们之间的故事了。”

殇:

“耳朵告诉我它准备好了。”

雾中夫人:

“嗯。——你可真是奇怪,竟然会想听别人的故事。你和那些收钱办事的家伙不同,你的形象在我眼里有一点亲切呢。”

殇:

“哦?有吗?哈哈哈......也许是我处理事情的方式不同,给你带来正面情绪了罢。”

雾中夫人:

“你可是真是有趣。”

殇:

“请讲吧,我的耳朵都等不及了。”

雾中夫人:

“有点小幽默呢。——那好,我开始说喽,你可一定要认真听。”

殇:

“放心吧,既然要求你说了,那我肯定得好好听。每个人的故事在我眼里都值得去听一听。在这个百花齐放的时代,每一朵花都值得去赞美。即便它不会绽放,即便它也已凋零,但只要它是花,我就有赞美它的理由。”

雾中夫人:

“很有格局的一番话呢。”

接下来的时间里,雾中夫人向她的英雄殇讲起了她与她爱人的故事。雾中夫人沉浸在美好与残酷并存的回忆之中,她隐约还能感受到当初的那份激动。她的心中下起了一场雨,她没有伞,站在雨中静静感受雨水的冰冷。她抬头看向天空,云彩之间的缝隙里透来阳光,风暴即将过去,晴空即将到来。她心里埋下一份希望的种子,期待未来的无限种可能。她猜,英雄凯旋之日即是晴空归来之时。

诉说一段往事,回味过去的美好。她偷偷藏起来的那些糖果,诉说故事时可以偷偷含上几块。没人会知道那糖果的滋味,除了她自己。

雾中夫人的回忆:

我还记得,那是五年前一个夏夜,我和我的代行者夜莺大兵哥在潘森河旁的阳光三号公园里散步。那时我还是Titan(泰坦)集团的首脑。

就在这次散步的过程中,我与那个男人第一次相见了。他手捧一把吉他,坐在长椅上弹奏欢快的乐曲,脸上挂着笑容,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我不自觉地将目光移到了他身上,他见我注意到他,冲着我笑。我见他这样,敏感的我猜测他是在找今夜的伴侣。可惜,他并不是我的菜。我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就带着大兵哥离开了。我能隐隐感觉到,我在他的目光护送下离开,他悄悄注视着我。

自从这天开始,我只要来阳光三号公园,我都能见到他。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人,就是每次的乐曲不大相同,弄得他好像是位吟游诗人。他总会对我笑,似乎想引起我的注意,但又不好意说,那种含羞感让我觉得他比较老实。我每次只是看他几眼、敞开耳朵听个一会,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停步一会多听上个一两分钟。每次恰巧碰到一首曲子的结束,他总会问我:“怎么样?我弹的好吗?”,我也总会回答他:“还可以,继续努力。”。我没想到只是我随口说出的几句鼓励,竟成了他弹奏的最大动力。

以后与他的每次相见,我都能感觉到他技巧的提升,他的曲子也越来越符合我的品味。渐渐地,我就把他当做了一道风景,每次来阳光三号公园,我肯定得去走那条熟悉的道路,专门路过他那里听个几分钟,然后带着好心情离开,也给他留下几分好心情。他的目的的确是达到了,他引起了我的注意,也勾起了我对他这个人的好奇。为此,我专门让大兵哥调查了他。

那个引起我注意的男人叫魏春冀,是泰斯公司的基层员工,月入440通币,家境非常一般,没房还没车,生活可谓是非常清贫。据说他的信誉比较高,人际关系处理的也不错,不过朋友很少。他的性格老实内向,还有一点点社恐,还是个比较无趣的男人。

看到关于他资料的瞬间,我对他可谓是失望透顶。我以为他是经理或者主管这一类的中层人,没想到他竟然比我预想的最低层位还要低。敏感的我瞬间就明白他这番吸引我注意的用意了,无非是想改变自己的现状,从我身上谋钱。这么一想,我对他的印象顿时就坏了起来。我不禁感到几分气愤,把我当谋权地位的工具怎能行?我定不会让他得逞。想把我当富婆,让我去包养他,做梦!我曾经有过三段感情史,对情感这一方面还是比较了解的。若想把我当成雏儿来对待,简直是拿生命做赌注,不要命了!

我决定去试探一下他,看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在一天晚上支开大兵哥,自己一人去公园里散步。同样的位置、同样的人、同样的表情,我能看出他见到我很开心。我坐在他旁边的长椅上,听了一会他的弹奏。一首弹奏完,他如往常一样问我:

“我弹得怎么样?”

不同往日,高冷的我挤出一抹虚假的笑,告诉他:

“很不错,距离完美又近了一步。继续努力吧。”

接着,我装出很好奇的样子,转头盯着他。他见我这样,浑身一颤,满脸疑惑。我一眼就看穿了他的伪装。他呼吸频率有些不稳定,一看就很紧张,笑脸上微微泛着点红,双眼有点怯怯的样子,是害羞于面对我,那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我问他为何要每日在这里弹奏,他告诉这是他的爱好。我又问他是否是吟游诗人一位,他说不是,而且他还一五一十地告诉我他的工作,详细到公司的地址。我又问他是否知道我的身份,他沉默一下,我以为他会避而不答,于是心中窃喜,以为我的直觉正确。结果他想了一会,又将我的身份一五一十告诉了我,说的是一字不落。我没料到他会这样耿直。

我和他聊了一会,信息核对的很成功,他说的话一句没有假的。住址、工作、经济状况、个人爱好......我能查到的信息都与他口头描述的一致。这着实惊到我了,他是不会撒谎吗?为何他的口中吐不出一句谎话?这样的坦诚,令我印象深刻。他是我见过最诚实的男人,我对他的看法再次发生了改变。

聊天结束前的最后一刻,他叫住了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

“涅小姐,我们......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

高冷的我思索片刻,露出一抹神秘的微笑,我并未告诉他答案,但我猜他心里应该已经有了答案。我匆匆地离开,头也不回一下。但我可以猜到,他的眼应该正凝视我的背影,心里不知是怎样的欢喜。这次试探是我最失败的一次,因为我没得到最真实的信息,他的真实度还很“模糊”,我尚未确定他的本心如何。但有一件事是无可否定的,那就是他从心里暗恋着我。

不过高傲的我认为,他最大的充其量也只能算作我的一个朋友,而非真正的人生另一半。他的资质不足、没有地位、没有经济,只是对我的盲目爱慕,这样是无法打动我的。我比较实际,看不得那些虚假的东西。

我一直在观察着他,等待他露出马脚的那一天。

后来,发生了一件令我无语的事。大兵哥不知那根弦不对劲了,突然向我请了一晚上的假。我以为他是去处理家里的急事,就给了他假。没想到,他是去阳光三号公园找魏春冀问话去了。问就问吧,人家魏春冀将真相告诉他之后,他还给人家魏春冀打了一顿,真令我无语。据说魏春冀伤得不轻,不光是断了三根肋骨,胳膊还受伤了,起码两周无法工作。

我知道这事之后,把大兵哥给训了一顿。大兵哥将魏春冀说过的话的录音放给我听,还阐述了一下他的个人看法,劝我远离魏春冀。魏春冀在录音里阐述了自己想跟我成为朋友的想法,表示自己会不断提升自己的各种方面,争取早日能与我成为朋友。这些事情我早就知道了,因此我在大兵哥面前表现得一点也不意外。大兵哥跟我说了很多,也举例给我论证了他的观点;大兵哥虽然说的很对,但我对魏春冀实在是有一点点的好感,说远离也不是一瞬的事。而且,要远离也得在事处理完再远离,做人做事要讲究个德字。我的手下将他打伤,作为打人者的上司,我肯定难逃责任。因此我得去给魏春冀赔罪去。

我带着忐忑的心去老地方找到了魏春冀。魏春冀身上贴着许多药膏,脸上还贴着创可贴,手臂上绑着石膏、挂着支架,伤得很重的样子。令我没想到的是,经历过此事,他竟然还对着我笑,一点也没有害怕、憎恨我的样子。愧疚感飞速漫上我敏感的心,如洪水猛兽般将我淹没。我坐在他旁边的长椅上,询问起他的状况。

“身上的伤好得怎么样了?”

他忍着身上的病痛,对我笑了笑,那笑容既痛苦又坦然,仿佛不在乎那些痛苦与委屈。他告诉我:

“还行。再过个几天就可以回去上班了。”

我故意在他面前吐槽起大兵哥,想看看他是什么反应。

“大兵哥也太粗鲁了,一点也不像个绅士。瞧给你弄得,真让人心疼啊。”

他苦笑了几声,说:

“涅小姐,谢谢你关心。还有,下回别忘嘱咐他几句,别二话不说就动手。我可不是排球,摔一下都要命啊!”

我听他这么说,便问:

“他昨晚是把你当了排球吗?”

他点点头,说:

“没错。不仅是排球,还有实心球、铅球、足球......”

听他这么描述,我可以想到他昨天晚上到底经历了什么。我不由得惊呼道:

“天呐!那么凶啊!”

他点点头。也许是因为愧疚,又或许是因为对大兵哥冲动行为的不满,我有些生气,又有些莫名的心疼。我与他简单聊了几句,就切入正题,由我代表大兵哥向他道歉。道歉过后,他的表情始终如一,不变的笑容。他似乎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生气,反倒对大兵哥的行为表示理解,也并未责怪我和大兵哥。最令我诧异的是,他竟为了素不相识且伤害过他的大兵哥说情,请我不要过多责怪大兵哥。

那一瞬间,我被这个男人如天使一般的善良所感动到了。

我当即就给他转了1000通币,作为赔偿。这些钱顶他两个多月的工资,是对于他这样的基层员工来说的大甜饼。我本以为他会全部收下,占个不错的便宜。只是没想到,他竟给我转回了763.3通币。他只收走了与医药费等额的钱,多的一分也没要。我非常不解地问他为何要这么做,他只是笑着、耿直地告诉我:

“涅小姐,你的好意我收下了。剩的钱我不需要,我只要我的医药费。既然能治好我的伤,就没必要多要,毕竟那是你的钱。而且,多要也没用不是吗?”

他的话令我印象深刻。不多要、不贪心、不去占便宜,在我心里的他贴上了名为正直的标签。心中的一点好奇让我决定再考验考验他,验证这份正直是否真实。在与他告别之后,我刻意给他转了100000通币,还附带一句话,告诉他这钱是我看他品质好就白给他的,还告诉他可以随便花。我想看他究竟有何反应,我认为他值得我这么一试。

结果过了很长时间,都没见到他将这钱给我转回来。

我顿时心灰意冷,心中对他的好印象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的直觉似乎胜利了,他就是我印象里的攀高枝者。但一直以来我对他的印象告诉我,他不是那样的人。在这样的矛盾之中,我度过了忙碌的几天。在又有时间去溜达的时候,我支开大兵哥只身一人去老地方,看看他到底会不会等着我。

说真的,我那时心里非常忐忑、非常不安,我害怕我的直觉是最后赢家,我怕他会真的是那样见钱眼开的男人。结果等我到了地方一看,他在长椅上睡着了。我走上前去一看,他手里拿着一摞银行卡,我顿时就明白了他的心意。不过我没立即叫醒他,而是坐在他一旁的长椅上静静地看着他。我看了他足足有十五分钟,他愣是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睡得是真香。

正当我起身准备叫醒他的时候,他身子一歪,啪嗒一下,他的脸和长椅亲密接触了一下。这一下把他弄醒了。他睁开眼,挺直腰板坐在长椅上,静静地等待什么到来。他的头来回摆动,视线来回变换,像是在寻找目标。这时我咳嗽了一声,他立即转过头来看向我。见到我的瞬间,他喜出望外,赶忙将手中那一摞银行卡都交给了我。我接过这一摞银行卡,好奇地问他:

“这些是什么?”

他笑了笑,告诉我:

“涅小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只是受了点轻伤,不必弄得这样隆重。我的支付等级太低了,没办法一次性给你转十万,我就花点时间办了这一摞银行卡,将你给我发的那些钱都转到了这里面。密码我都用贴纸给你贴在卡上了,你要取的话随便哪个银行都能取。”

我看着手中这一摞银行卡,心里一阵温暖。我的直觉又一次输了,他不是那样的人,真的不是!十万可是笔不小的数目,这样大的诱惑他竟然没有心安理得的收下,而是退还给了我。我可以准确地说,他的正直是真的。我当即决定请他去高档餐厅吃一顿饭,好好补偿一下他。他摆手拒绝,连续拒绝了我三次。我硬要拉他去,他只好找了个身上负伤的理由,改天再跟我去吃饭。

等他身上的伤好得差不多的时候,我约他在市中心一家高档餐厅吃饭。我先到的地方,于是我便坐在那里等,等了差不多十五分钟他才来。他来时,还特意换了身高档的白西装,看来是有备而来。不过眼尖的我还是看出,这身西装尺码与他本人不符,看来他应该是借了上司的西装来赴约。虽然看着别扭,但总体上我还是很满意的。我不得不夸他真是有心了。

菜单拿上来时,他伸手接过,一看到上面的菜品和标价之后,脸色顿时变得有些慌张。这家店我常来,这里的一杯纯净水是60通币,最便宜的菜品是40通币,常混迹基层的他,见了这样昂贵的菜品,自然得吃惊一阵子。他向我投来惊慌的眼神,似乎是在向我求救。我从容一伸手,从他手中拿过菜单,随口要了三个菜,再点了两瓶果汁。点完这些,我问他:

“你要什么?这顿我请哦。”

他畏手畏脚地半天不说话,他在用眼神给我暗示,但我没看出这暗示是什么意思。我自己瞎猜了一阵子,随口给他点了份神料牛排加一份全料八方尊(一种披萨饼的名字)。等服务员下去,他小声地问我那些菜有多少钱,我淡然一笑,告诉他这些菜总共才1012.5通币,他吃惊地望着我,眼中满是难以置信。也许对于他这样的基层公司员工来说,这些钱已经是难以想象的数字了。但对于我来说,这些其实不贵,偶尔一周来一次我都可以承担得起。

“涅小姐!这......这也太贵了吧。”

他一脸惊讶地说。我平淡地眨了眨眼,说:

“不必惊讶,魏春冀。这里的餐馆都是这个价格,我早就已经习惯了。”

他对我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不愧是高端区域,尽享奢华啊。”

我冲他笑了笑,并非是嘲笑他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而是因他身上莫名的可爱而莫名想笑。他在我眼中一直以来都是个可爱的男人。

等菜都上桌了,我拿起刀叉就准备开吃,而他先是用手机拍了张照留作纪念,然后拿起刀叉开始研究怎么去吃。我吃了几口,见他还在那里研究,就问他怎么回事,他告诉我这样的饭菜得用高贵的方法去吃。我被他的天真逗笑了,告诉他正常怎么吃就怎么去吃,他有些不太敢,但见我都那样吃了,也就没那么多顾及了。等我们都吃饱了,我就去柜台那边结账。结账时,他刻意去要了个披萨盒,然后将三块吃剩的披萨打包带走了。他这么做令我感到有些难堪,哪有在这样的饭店里打包餐品的。不过我能理解他,毕竟我和他出身不同,他的节俭也是合理。

当我们两个离开餐馆的时候,他对我感谢了我一番,我能看出这顿饭他吃得很高兴。他的高兴感染到了我,我也情不自禁有些莫名的开心。在我们分开之前,他又问了之前问过我的那个问题。

“涅小姐,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

他的小心思被我识破,见我高兴就想趁虚而入,想拉近我们之间的关系。高傲的我岂会同意?但高傲归高傲,交朋友归交朋友,一码事是一码事。我心里觉得认识这样的朋友也是件好事,所以就心里默许了,但口头上却没有明示。

“我考虑考虑。”

他有些失望,但脸上的笑容依旧。眼神里藏不住的喜欢,那是心中开了一朵向阳花,正索求着阳光。我不免开始猜测,也许他将是我未来的一种选择?我见他这样,抿嘴笑笑,告诉他:

“我期待你的成长与进步,魏春冀。”

他听我这回答,顿时来了斗志。压不住的激动,藏不住的期许,我猜他已下定决心,准备起航去远方的尖端。我期待他的成长,愿我的直觉永远在欺骗我。我能感觉到,魏这个男人有想拿下我的决心,他只是缺乏力量与台阶。

我那时天真的以为他打包是为了节约食物,其实他打包多是为了他楼下的那个跟他关系好的流浪老头。据说,那位老爷爷曾给他提出过很多宝贵的意见,让他拥有了敢于去追求我的勇气。若那个老爷爷还活着的话,我肯定得去好好感谢他。若不是因为他,魏和我最后还走不到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