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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重力一样,很难以机械性解释。人们开始的时候也同样试图用某种以太的碰撞解释。牛顿就提出了这样的假设,但他很快就放弃了。莱布尼茨并不承认引力,但他却很喜欢这一假设。在《未经编辑的作品和书信集》(由卡雷尔在1854年出版)中,莱布尼茨的一封信(第63页)证实了这一点。以太的发明者是笛卡尔,“欧拉把笛卡尔的以太应用在他的光的传播理论”,普拉特纳在他的论文《论生机》第17页说的。光毫无疑问与引力有着某种关联,但却是非直接的,是在某种反射的意义上而言;光是作为引力的绝对对立物。光是一种从根本上扩散出去的力,就如同引力是一种集结、收缩的力。两者始终都是直线产生作用。或许人们可以用比喻,称光就是引力的反射。物体是无法通过碰撞发挥作用的——假如这物体不的话;而光是无法测重的,因此无法机械性地,亦即通过碰撞产生作用。与光最近似的,但从根本上却只是光的变形、变质,那就是。热的本质可以首要用来说明光的本质。

热虽然与光一样,本身是不可测重的,但在这方面显现了某种物质性:热表现为长久存在的东西,可以从一个物体和地方转移到另一个物体和地方,并且要占据这另一物体和地方的话,就得撤离原先的地方。这样,在其离开了某一物体以后,我们就可以说出热到了哪里,并且也必然可在某个地方找到它,哪怕它只是处于潜伏的状态。所以,在此,热表现出来的就是某一长久存在的东西,亦即与物质一样的东西。虽然并没有什么物体是热绝对无法渗透的——以此热就可以被完全封闭起来——但我们看到,热是根据那不导热体具体不导热的程度而相应地或快或慢地逃跑。所以,我们对此用不着怀疑:某一绝对的不导热体可以永远地把热封存起来。当热处于潜伏状态时,尤其清晰地显示出热的长存性和实质性,因为热进入了一种状态——在那种状态中,热可以保存某一任意的时间;在那以后,又可以丝毫不减地作为自由的热而重现。的潜藏和重现,无可争辩地证明了热所具有的物质性,并且既然热是的某种变形、变质,所以,也就证明了光具有物质性。所以,那发散和放射理论体系是对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最接近真理的。热被正确地称为“无法测量的物质”。一句话,我们看到热虽然会转移,也可以潜藏起来,但却永远不会消失,我们在任何时候也都能说出这热变成了什么。只有在燃烧的时候,热才转化成光,并具备了光的性质和遵循光的法则。这种变形和变质,在舞台照明的灰光灯中尤其明显,而人们都知道,这种灰光灯就被用于氢氧显微镜。既然所有的恒星都是新热的永恒源泉,但现有的热又永远不会消失,而只是转移了,起码是潜伏了,正如我已指出的,那我们就可以推论:这世界总体上就会越来越热。这提出的问题我就搁在这里。因此,这样的热就始终显现为某一虽然无法测重、但却长久存在的定量。针对这样的观点,即热这一材料会与受热了的物体形成化学连结,那我们可以提出:两种材料彼此有着越多的同属关系,那就越难把这两者分开。但现在,很轻易受热的那些物体也会很轻易让热离开,例如金属体。而热在物体的潜藏,则更应该被视为热与这物体的真正的化学连结:所以,冰与热就给出了一种新的物体水。正因为热与这样的物体通过压倒性的同属关系而真正连结,所以,热就不会马上从这一物体转移到所靠近的另一物体,就像热从其只是依附的物体所做的那样。谁要是想把这用于如歌德的《亲和力》的那种比喻,那就可以说:一个忠实的女人与其丈夫的结合,就像潜伏的热与水的结合;而不忠实的恋人与这男人就只是像从外而飞至的热之于金属,只要没有更想要她的其他男人靠近,那她就仍是她的男人的。

我惊讶地发现,物理学家都是(或许没有例外的情形)把热容量(Wärmekapazität)与自身专有的热量(或称比热量)(spezifischer Wärme)视为同一样东西和同义词。但我却发现这两者是对立的。一个物体有越多自身专有的热(比热),就越少吸收传给它的热,反而马上就把这热再度传导出去,因此,这一物体的热容量也就越少。反之亦然。如果要把某一物体弄至某一级温度,这物体比其他另一物体需要得到更多从外传入的热,那这一物体就有着更大的热容,例如,亚麻籽油有水的一半的热容。要把1磅的水弄至列氏60度所需要的热,可以把1磅的冰融化——此时,热潜藏起来了。而亚麻籽油则只需这一半的热,就可达至列氏60度了,但因为亚麻籽油会再度把热传出去而降至列氏0度,所以,这热也只能融化半磅的冰。这就是为什么亚麻籽油会有比水多一倍的自身专有的热(比热),因此也只有水的一半的热容量,因为亚麻籽油只会把传送过来的热而不是自己专有的热再度传送出去。因此,一个物体有着越多专有的热,那这物体的热容量就越少,亦即更轻易赶走那传过来的、作用于温度计的热。为此目的所需而传给物体的热越多,那物体的热容量就越大,那物体自身的、专有的和无法转让的热就越少,据此物体就再度把转移过来的热传送出去;因此,1磅列氏60度热量的水会融化1磅的冰,在这期间,水就降至列氏0度。1磅列氏60度的亚麻籽油则只能融化1/2磅的冰。水比油有更多自身专有的热的说法是可笑的。一个物体有越多专有的热就越少需要外在的热以加热自身,但也越少把热给出来:快速冷却下来的也会快速地热起来。这件事情在托比亚斯·迈耶的《物理学》(§350)里面说得完全正确,甚至迈耶在§365也混淆了热容量与自身专有的热量,并把两者视为同一。只有当液体性的物体改变了其聚集态或物态,亦即在其冻结时,那物体才会失去其专有的热。所以,在流体物那里,那不过就是潜藏的热,但就算是固体物也有其专有的热。鲍姆格特纳则列举了铁屑的例子。

并不显现出像热那样的物质性,更准确地说,光只有某种鬼魂的性质,因为其来去都不留踪影。光也只有在其产生的时候才会在那里,一旦光停止形成和展开,甚至就会停止发亮,就会消失,而我们却无法说出那光去了何方。我们有足够的不透光材质的容器,但我们却无法收起这光和再度把光放出来。至多是重晶石,以及某些钻石能留住光亮几分钟的时间。但最近的报道说,有一种紫色的萤石,只需暴露在太阳光线中几分钟的时间,就会在三到四个星期里保持发亮(参见奈曼,《化学》,1842);也正因此,这萤石被命名为氯性或者火样的绿宝石。这让人想起有关红宝石的古老神话,顺便一说,这方面的所有笔记都汇编在《斐罗斯屈拉特著作》(1709,奥利厄斯编,第65页,笔记第14)。我补充这一点:在《沙恭达罗》(第2幕,威廉·琼斯译,第32页)也是提到过的,而最近和最详尽的报道则是在本韦努托·切利尼的《切利尼自传》(第2版,威尼斯,1829,第4个故事),这个缩减的版本也见之于他的《论工匠艺术和论雕塑》(米兰,1811,第30页)。但由于所有的萤石受热以后都发光,我们也就必然得出结论:这萤石轻易地把热转化为光,也因为这一理由,火样的绿宝石并没有像其他物体那样把光转化为热,好比不曾消化就再度把光交出来了,这也适用于重晶石和某些钻石。所以,只有在光落在了不透明的物体上,根据这物体的不透明度而相应转化为热,并且在取得了热的实体性后,我们才可以就这方面给出解释。但在另一方面,光的反射,在其遵循弹性物体的反弹规则时,却显示出某种物质性;在折射中也同样如此。在折射中,光也显露出意志,因为在对其开放的透明物体中,会优先选择更厚、没有那么透明的物体。[2]这是因为光放弃其笔直的路线,以便朝向有更多更厚透明物质的地方;所以,在从一个媒介到另一个媒介的进出过程中,光永远是朝着最靠近的质量,或者朝着质量最密集的地方,亦即永远朝着这个方向争取。在凸面镜那里,最大质量的集结会在中间,亦即光在出来的时候是圆锥形的;在凹面镜里面,那最大的质量会在周围边缘集结,光在出来的时候会是漏斗一样。当光斜落在一个平面上,那在进和出集结的质量时,光总是转变其路线而朝向集结的质量,就好比是向这伸出了欢迎或者告别之手。在折射的时候,光也显现了对物质的倾向和争取。在反射的时候,光虽然是反弹了,但一部分透进去了,这是建基于所谓的光的极性。的类似的意欲外现,尤其可以在其对良好和糟糕的导体的表现得到证明。要深究的本质,唯一的希望就是探究在此谈及的光的素质特性,而不是沿袭机械论所设想的、与光的本质不相吻合的振动或者放射。那些有关光的分子的童话就更不用提了,那些极度古怪的东西出自法国人的定见,因为他们认为无论什么事情,最终都必然是机械性的,所有的一切都必然以那撞击和反撞击为基础。我觉得奇怪的是,他们为何还没说酸是由小钩和带小环的碱所组成的,所以它们才可达成如此坚固的结合。他们在骨子里仍然是笛卡尔。但每次都用机械性的解释是不可能的,日常可见的事实,即垂直的影像就已经清楚地表明这一点。也就是说,我站在镜子的面前,光线就从我的脸上垂直落到镜面上,从镜面上又沿原路返回到我的脸上。这两者的发生持续不间断,所以也是同步发生。如果这发生的是机械性的事情,那不管是振动还是放射,沿直线和各自从对立方向而来的光的摆动或流动(就像两个没有弹性的球,从彼此对立的方向,以同样的速度迎向对方)必然会彼此阻挡和取消,以致无法成像;或者它们会互相把对方压到一边去,一切都混乱起来。但我的影像却稳定、不动摇地就在那里。因此,这里发生的不是机械性的事情(参见《作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第2卷,第303、304页;也见第3版,第342页)。但普遍的假设(普耶著作,第2卷,第282页)就是振动不是纵向的,而是横向的,亦即垂直朝着光线的方向发生;振动以及连带的光的印象不是从光所在的地点而来,而是在那跳舞,那振动骑着其光线,就像桑丘·潘沙坐着塞到他的胯下的木马——这马是任何马刺都无法策动的。正因此,他们就不说振动而喜欢说了,因为他们与这说法相处得更好一些。但也只有没有弹性的和绝对可移动的东西,例如水,而不是某一绝对弹性之物,例如空气、以太,才会激打出波。的确,无法称量之物的无法称量的特性就已经排除了其作用所作的任何机械性解释:无法称出重量的东西也是无法撞击的;而无法撞击的东西是无法通过振动而发挥作用的。但人们广为宣传的那些完全是未经证明的、从根本上已经是错的、从空气(的确如此,亦即从音乐中的空气振动)中拿来的假想,即颜色取决于那(完全是假想中的)以太的不同摆动速度——其无知无畏,恰好证明绝大多数人都是完全没有判断力的。猴子模仿做出所见到的动作,人们则模仿说出他们所听到的话。

他们的“照射的热”正正就是光转化成热的过程中的中间点,或者也可以说是蛹变时期。照射的热就是光放弃了作用于视网膜的特性,但却保留着其他特性——这可以比之于相当低度的低音弦或者管风琴声管仍可被看到在颤动,但已经不再发出声音,亦即不对耳朵起作用了——所以,光是以直线射出,穿越了若干物体,但也只有当其进入不透明的物体时,才会加热这些物体。法国人的方法,即通过堆砌条件使实验更复杂,可以增加实验的精确性和有助于其量化,但却增加了判断的难度,并的确扰乱了人们的判断,也对造成歌德所说的这一情况负有责任:对自然的理解和判断,完全没有与丰富了的事实和经验知识同步。

透明的本质能够为我们提供最好资料的,或许是那些只在液体状态时才是透明的,而在固体状态时却是不透明的东西,类似这些东西就是蜡、鲸脑油、动物脂肪、牛油、燃油,等等。我们可以暂时这样解读这种事情:这些东西和所有固体物体所特有的争取成为液体状态的努力,就表现为与热的一种强烈的亲和性,亦即对热的爱,因为热是它们成为液体的唯一手段。所以,在固体状态时,这些物体就把所有落在它们那里的光马上转化为热,也就是保持不透明,直至成为液体为止。得到饱和的热以后,它们就为光放行了。[3]

那些固体普遍都有要成为液体状态的渴望和争取,其最终原因或许就在于液体状态是一切生命的条件,而意欲则是在其客体化的等级上永远往上争取和奋斗。

光转化成热和反过来热转化成光,通过玻璃受热时的表现得到了明显的证明。也就是说,在加热到了一定温度时,玻璃就热得发红、无火燃烧,亦即把所接受的热转化为光;在热度更甚时,玻璃就融化,然后就会停止发亮,因为现在热量已足够让其变成液体了——这样,热量就为了成为液态的目的而大部分潜藏起来了,也就是说,再没有多余的热无谓地发光。但如果热量再一次增加,那热还会发光的,亦即液体的玻璃本身就会发亮,因为现在液体玻璃不再需要把传送过来的热用于其他方面。(顺便一说,巴比内在1855年11月1日《两个世界的杂志》上提到了这一事实,但却半点都不曾明白个中的道理。)

人们指出,在高山上,空气的温度虽然相当低,但阳光直射在身上,热度是相当强劲的,可以做出这样的解释:阳光还没有被更低的、也是更厚的一层大气层所减弱,照在身上就马上转化为热。

人们都知道,在晚上,所有的声响和杂音都会比白天更响。人们惯常都是以晚间普遍安静来解释这一事实。我不再知道是谁在大概30年前提出了这一假设:这其实是因为声与光的真正交锋所致。更仔细地考察一下这种现象,我们当然会感觉倾向于接受这一解释。但唯有讲究方法的实验才会定夺这桩事情。那么,这种声与光的对抗,可以以光的走向是绝对直线这一特性加以解释,因为光穿过空气,减弱了空气的弹性。那么,如果得以这样确认,那就又多了一个有助于了解光的本质的事实。如果以太和振动理论得到证明,那光波打乱和阻碍了声波的解释就有了一切支持。在另一方面,人们会很容易得出这件事的最终原因,亦即缺乏光亮会在动物失去了应用视力的同时提高了听力。亚历山大·冯·洪堡在1820年的一篇论文[4](后来修正的论文,参见《短篇文章集》,第1卷,1853)中讨论了这件事。他也认为以晚间的安静来解释是不够的,他还给出了这一解释:在白天,地球上的土壤、岩石、水和物品受热并不均匀,这样,厚度不均匀的空气柱就升起来了。音波就得逐次地穿过这些气柱,因此就断裂和不均匀了。但在晚上,我认为,那不均匀的冷却也会造成同样的效果;再者,只有当噪声从远的地方传来,并且噪声是如此强烈,以致仍能被听到,这一解释才是成立的,因为只有在那样的情况下,声音才会穿过多个空气柱。但在晚上,泉水、喷水池、溪水在我们的脚边流动的声音是白天的两至三倍。总的来说,洪堡的解释只涉及声音的传播,而没有涉及在最近的周围所发生的声音为何得到了直接的加强。此外,普遍的下雨会因为平衡了各处地上的温度,所以也就必然会像晚上那样带来声音的同样加强。但在海上,声音却一点都没有得到加强,洪堡说这种加强会小一些,但这说法是很难检验的。所以,洪堡的解释与本话题无关。因此,在晚上声音得到了加强,要么归因于没有了白天的噪声,要么归因于声与光的直接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