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竹清,其实我姓老,名公!(求推荐票)

“我怎么不是人了?”秦歌撇嘴道,“只不过是两个十万年魂环而已。”

朱洪君:“......”

看着眼前这小男孩,朱洪君心中有着一个疑惑,为什么这小男孩先前释放出来的魂环是白色的,现在却变成了红色?

毋庸置疑,答案只有一个,眼前这个少年肯定不是人!

秦歌看着朱洪君那呆滞的神色,也是笑了,摇了摇头,然后走到朱竹清身旁,拉起朱竹清的小手,朝着朱家大门外走去。

“老朱,你女儿我替你培养了,日后必然能独挡一面,成为一名顶尖级别的荣耀打手!’

朱洪君:“!!!”

看着朱竹清被秦歌带走,朱洪君竟然没有半点儿想要拦住秦歌的意思。

因为他知道这样的怪物背景绝不简单。

......

朱家大厅。

“什么?你是不是看错了,一个六岁大的小孩子竟然拥有十万年魂环?”朱家大长老一脸不可置信的瞪着朱洪君。

一个六岁大的孩子竟然拥有十万年魂环,而且还是两个?如果不是亲眼目睹,绝对不会有人相信。

“大长老,我很确定,那个孩子身上确实是两个十万年魂环,先前那股恐怖的气息就是那孩子身上爆发出来的。”朱洪君淡淡说道。

此时整个大厅中,朱家所有领导层都在,先前那突然笼罩朱家的恐怖气息,他们也感受到了,简直恐怖如斯。

一想到先前那股恐怖的气息,全场所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的武魂是什么?”大长老追问道。

“我也不知道他的武魂是什么,不过他的攻击手段非常诡异,能释放一种炫丽的光芒射线,就连我也难以抵挡。”回想起秦歌释放出的哉佩利敖光线,朱洪君就忍不住一阵颤抖。

“各位长老,现在是如何找回竹清,要知道我们朱家和戴家是有婚约的,到时候人家跑到我们这里来要人,拿什么交给人家?”

闻言,

朱家所有领导层纷纷无奈叹息。

一个六岁的小孩就拥有两个十万年魂环,且不说他自身实力强悍之处,专门他背后的势力就足以震慑所有人了。

在他们看来,这样的妖孽身份绝对不简单,恐怕是那个隐世家族特意培养的,想要借此重新将斗罗大陆洗一次牌。

“害!还找个屁啊!”三长老无奈的叹口气,然后转身离开了大厅,“都洗洗睡吧。竹清跟着这样的怪物混,被日后前途绝对不可限量,将来绝对能独当一面的。”

“老三说的有道理,竹清跟着这样的怪物混,前途绝对不可限量。”大长老也表示同意三长老的看法。

渐渐地,朱家所有人都离开了大厅,只留下朱洪君一脸茫然。

离开朱家后,秦歌带着朱竹清进入了森林中,穿过茂密的森林,两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这里正是秦歌之前寻找的风水宝地。

而这所谓的风水宝地,其实上就是一座岛屿。

进入岛上之后,秦歌淡淡的说道:“竹清,光天化日之下最适合修炼,从今天开始你就在这里好好的修炼。”

朱竹清扫视一眼周围的环境,发现这个岛屿竟然十分的隐蔽,而且有种在动的感觉,她已经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地方上的岛屿了。

一眼望去,周围全是海水。

“竹清,现在已经离开你们朱家了,我还是告诉你实话吧。其实我的真名不叫秦歌,我姓老,名公。”秦歌一脸严肃的说道。

朱竹清眉头微微一皱,“老公?”

秦歌满意的点点头,“哎。”

“老公你这名字怎么取的这么古怪?”朱竹清一脸狐疑的看着秦歌,这样的名字她还是头一次听说。

“没办法,我是我们家族唯一的传人了,之前使用假名,也是怕被人发现。”秦歌微笑着看着朱竹清,不得不说,朱竹清这个小萝莉还是挺可爱的,最主要的是年龄虽幼,但真的很动人,给人一种灵动的感觉。

看着脚下的岛屿距离海岸越来越远,朱竹清顿时皱起了眉头,

“老公,我怎么感觉这座岛屿在移动?”

秦歌抬起朱竹清的下巴,露出一抹微笑,“因为它叫心灵移动,所以只要有人居住在它上面,它就会保持一个永恒的运动轨迹,这就叫做心灵一点通。”

“你以前就一个居住在这座孤岛上面吗?”朱竹清一脸错愕的看着秦歌,这座岛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小岛上有着一片小树林,白天看着倒是没有什么,晚上绝对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看到朱竹清阴晴不定的神色,秦歌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将她搂在怀中,“别怕,有我在。”

“以后别总是那么冷冰冰的了,感觉我们就像是仇人似的,要学会微笑知道么?”

说完后,

秦歌站起身走到树林中去,不一会儿功夫便抓来两只小兔子。

这片岛屿之上什么都不多就是小兔子,野鸡这一类动物多的数不胜数,带着一个小萝莉在这上面每天过着性福的生活,岂不美之?

傍晚的时候,秦歌将两只小兔子抓到沙滩上,开始做一餐美味的红烧兔子肉。

“老公,你能教我做一顿美味的兔子肉吗?”朱竹清眨巴着眼睛看着秦歌,因为在家里面都是下人做好饭菜送到房间给她吃的,看着秦歌要动手做红烧兔子肉,她也想学。

秦歌轻轻笑道:“好,老公就把做兔子肉的口诀传授给你。”

朱竹清冰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抹笑容,“谢谢老公!”

旋即,

秦歌掏出一把匕首,然后拎起一只小白兔,开始念动口诀: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拎起来

割完动脉割静脉,一动不动真可爱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拎起来

剥完皮毛又拆骨,一动不动真可爱

“竹清,这是宰杀兔子的口诀。”秦歌淡淡的道。

“哇,老公,你杀兔子的姿势好优雅,我看我家的那些大厨师,都是直接将兔子的脑袋砍下来再慢慢剥皮的。”朱竹清一脸崇拜的看着秦歌,这样的小男人简直太帅了。

秦歌道:“知道我为什么不砍头,而是割它的血脉么?”

朱竹清摇了摇头,“不知道。”

秦歌轻笑道:“因为这样可以让兔子更痛苦一些,也正是因为如此做出来的味道会更加美味。”

将兔子里面的脏东西全部清除干净之后,秦歌将两只兔子递给朱竹清,让她清洗干净。

晚上,

两人坐在篝火旁,吃着香喷喷的红烧兔子肉,欣赏着满天星辰。

“老公,你快看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