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起起又落落,磨炼与成长
1985年“八五式”军装留影
当志愿兵不久,军委又有新文件下来:志愿兵必须按留队时技术工种岗位开展工作,而我在部队是搞物资采购工作的,不符合志愿兵管理要求。于是,领导找我谈话,让我上军舰学航行,我也真的被调至3005修理艇,但工作还是采购员,吃睡都在船上,生活有点艰苦,但待遇很好,不但工资高,还能“吃海灶”(享受海军待遇)。
在当志愿兵期间,我总感到比当干部低人一等,因此努力争取转干,参加了南京军区物资后勤部干部培训班,报名参加南京军区步校、南京物资学校函授物资专业学习,以便创造条件转为干部。
1983年初,领导又找我谈话,调我到后勤部门搞三产,与上海水泥厂联营成立上海警备区后勤部龙华汽车修理所(龙水路58号),由我任军代表兼法人代表。这是我人生经历中第一次当法人代表,也是给我的一次磨炼。
1985年南京军区后勤函授物资系学员合影
在1983—1985年这段时间里,我一边坚持参加南京军区后勤部干部函授班学习,获得了南京军区步校和南京物资学校的毕业证书,一边为部队开源节流,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模式。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上海基础建设如火如荼,在上海水泥厂门口运输水泥的各种大型货车排队绵延几公里,严重影响周边交通。我敏锐地看到了商机,与徐汇区交警部门沟通:有偿提供停车场地,既能缓解水泥厂主干道路及周边交通拥挤的局面,又能减少交通安全隐患,还能为汽车修理所带来汽车修理业务,这个建议被交警部门采纳。在这2年多时间里,通过停车、修车和仓储等经营活动,为企业积累了几十万元的利润。
企业盈利,应该是皆大欢喜的事,谁知道一连串麻烦和误会接踵而来,让我猝不及防。
那是1983年底,在原工兵营(龙水路58号)清理营区场地时,发现有4块无主人防压块顶环(每块约4—5吨,4—5米高×宽)我汇报询问了船修所的丁所长,他说不是船修所的东西,可能是上海水泥厂的,叫我去问一下。于是,我问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他们说是水泥厂的窑洞门,就安排切割机,将4块压块顶环切割后,把这近20吨的废钢铁在黄浦江边码头装船,作为废铁从水路运往江苏某小型炼钢厂。
在这过程中,我提出:该废钢铁长期堆放部队营房,要求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支付6000元场地堆放保管费。对这营业外收入6000元,我向大队部开源办打报告请示:3000元按正常手续入账作为企业扩大再生产;另外3000元,其中1500元用于清理场地时聘请的劳务工和平整场地所用,1500元入账后给员工发放补贴和奖金。此报告得到时任开源办负责人张春法老大队长的同意和批复。谁知两年后麻烦事来了,怎么也没想到这事竟然和我有关系,而且弄出了很大的误会。
事情是这样的:这4块人防压块顶环是市政府人防办当年委托船修所代为保管,有账本,因为堆放多年,船修所的丁所长忘记了这件事,所以当我向他求证时,他压根不记得当年人防办委托代管的这件事了。后来,市政府人防办来找这4块人防压块顶环时,才知道已经被切割当作废品处理掉了。此时,他为了回避责任,说他不清楚此事,是汽修所杜桂潭处理掉的。经他这么一说,市政府人防办马上上报到市政府,并立即通报上海警备司令部,司令部责成后勤部认真追查,严肃处理。部队同时做出让我停职检查,办理法人代表变更的决定,还核查汽修所的财务账本,让我移交所有工作,并要求写情况说明和检查。
我如实地汇报了事情的经过,在清理场地时我曾询问过船修所和水泥厂的有关领导,在无人认领的情况下,由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派人切割处理、当废品处理的。可能因为战备物资责任重大的缘故,船修所丁所长竟然不敢承认我事先向他们征询的事实。
于是,责任莫名其妙地落到了我的头上,真是应了古人:人倒霉,“喝水塞牙,打屁绊脚”的老话,而且罪名是大得吓人:“破坏战备物资”!这是一顶多大的帽子啊,谁顶得起!但我知道,身子正不怕影子歪,如果我有私心,从中牟利,或因手续不全,账目不清,随时可以追究我的责任。好在经过调查,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反过来,账本能证明而且记载了这样的“业绩”:由我担任法人代表和军代表以后,通过开源节流,为部队创收几十万元。
当时,在我受到严格审查期间,气氛高度紧张,有几次弄得我小便都失禁了。最后,我被安排在龙华码头看守退役船艇工作。
1985年,是军队全面整顿大裁军的一年,因为人防压块顶环的事已弄得我身心俱疲、心灰意冷,对转干的意愿也破灭了。于是,我主动申请转业,于1985年12月25日转业到东阳物资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