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一)2020年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取向发生变化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中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对中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具有重要的意义。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1)在此基础上,乡村振兴战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重大政策变化,以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已成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新取向。

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新取向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为了完善对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未来中央将继续改革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并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利益补偿机制。(3)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4)2018年9月27日,《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财办〔2018〕34号)正式印发,提出了“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等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财政转移支付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而且有利于促进乡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5)这一重大政策的变化,其指向就是在完成脱贫攻坚的重大任务,基本解决全国绝对贫困问题后,要求将脱贫攻坚的后续工作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无缝衔接,确保构建起解决长期存在的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导向下,为尽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美丽乡村的战略目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必将向契合这一重大战略发展目标的地区倾斜。

2.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成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新取向

随着2020年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时间节点日益迫近,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央对基本公共服务目标定位逐渐由《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提出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转变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以及“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6)

具体来看,随着区域一体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以及绝对贫困问题基本消除,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重点将逐渐由“以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为重点,着力扩大覆盖范围、补齐短板、缩小差距,不断提高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7),转变为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水平”。

3. 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力度

2015年2月2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明确规定:“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市民化挂钩机制,合理分担农民工市民化成本。”2019年7月18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贯彻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上明确指出,要完善“人地钱”挂钩的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要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的、办理居住证数量较多的城镇适当倾斜。

乡村振兴战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以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重大政策变化,已成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新取向,表明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将更为重视纵向公平,即从高收入群体到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政策,同时也表明了未来财政转移支付的增量部分,有可能会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相对较低的地区流向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相对较高的地区。譬如,如果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较低的地区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对较高,该地区居民享有较高的净财政福利,因此从该地区向其他地区进行转移支付也是必要的,即使转移支付的接受地区拥有较高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

4.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短期内将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

2020年暴发并迅速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对中国乃至全球产生了巨大影响。2020年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启动了最高等级传染病应急机制,将新冠肺炎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PHEIC)。2020年2月28日,世界卫生组织又将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风险级别提升为“非常高”。2020年3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已具有全球大流行特征”。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党中央、国务院迅速作出反应,于2020年1月25日成立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在重大自然灾害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地方各级政府提供了最及时、最可靠的财力保障。在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各地区的经济与财政增速较2019年同期均出现了明显的下降。其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湖北经济增速下降39.2%,地方财政收入下降47.58%。(9)为了减轻新冠肺炎疫情给地方经济和财政所带来的巨大压力,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1月25日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明确要求:“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10)

2020年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明确强调:“湖北和武汉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胜之地。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胜则全国胜。”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于2020年2月17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5号),明确要求:“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较大幅度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新增资金分配测算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切实保障好这些地区脱贫攻坚资金需要,尽可能减少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2020年3月6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9号),明确要求:“地方财政要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中央财政继续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对湖北省予以重点倾斜。”

为了对新冠肺炎患者就医费用提供有力保障,中央财政已明确要求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由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11)截至2020年3月21日,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有关防控资金257.5亿元,支持地方做好患者救治、医护人员补贴发放,以及建立疫情防控短缺物资储备、开展药品和疫苗研发等工作。(12)2020年6月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增两万亿元财政资金,构建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13)中央及时采取应对重大疫情的专项转移支付政策和特殊转移支付政策,对尽快化解重大危机,促使疫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为了动员并集中全国的力量,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央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所下达的财政转移支付,还将继续重点投向湖北及其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省份。

(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新取向将对贵州产生显著影响

1. 贵州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增速及其占全国比重呈下行趋势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中央显著加大了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中央对地区的补助收入从2011年的42023亿元提高到2018年的71488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7.89%。(14)通过对财政部预算司地方处《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中央对贵州财政转移支付的绝对数虽然还在逐年增加,然而增幅却开始呈现下行趋势,不仅被部分省份赶超,甚至出现低于同期全国平均增长率的情况。

2016—2018年,中央对贵州的财政转移支付年平均增长率为7.16%。同期,中央对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财政转移支付(15)年平均增长率为7.63%,全国年平均增长率为7.17%。(16)贵州在2016—2018年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增速不仅低于西部地区同期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见图1-1)。即使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统计,贵州2019年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较2018年仅增长了2.3%,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占全国的比重从2016年的4.35%下降到2019年的4.03%,三年内下降了0.32个百分点(见图1-2)。

图1-1 2016—2018年中央对全国各省财政转移支付年平均增长率(%)

资料来源:根据财政部历年公布的《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计算得出。

图1-2 2006—2019年贵州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占全国的比重

资料来源:2006—2018年全国的原始数据来自财政部历年公布的《全国财政决算》,其中2006—2008年数据来自《中央财政支出决算表》,2009—2018年数据来自《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上述数据均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统计。2019年全国的数据来自当年财政部公布的《全国财政决算》,贵州的原始数据由贵州省财政厅提供。

根据财政部和贵州省财政厅公布的数据,本书运用时间序列模型,对2020年中央对贵州和全国各地补助收入进行了预测。

(1)财政转移支付时间序列图

假设G代表中央对贵州补助收入,Q代表中央对全国各地补助收入。从中央对贵州补助收入和中央对全国各地补助收入序列图(见图1-3和图1-4)可以看出,中央对贵州补助收入和中央对全国各地补助收入基本上保持线性增长趋势。通过对图1-5和图1-6的观察可知,中央对贵州及全国各地补助收入差分序列图均呈现出非平稳时间序列的特征。

图1-3 中央对贵州补助收入序列图

图1-4 中央对全国各地补助收入序列图

图1-5 中央对贵州补助收入差分序列图

图1-6 中央对全国各地补助收入差分序列图

(2)做序列相关图,识别模型形式

根据图1-7和图1-8自相关和偏相关的数据可以发现其呈现指数衰减特征,可知中央对贵州补助收入序列以及中央对全国各地补助收入序列是平稳的。通过初步分析,GQ均为一阶的自回归过程。

图1-7 中央对贵州补助收入序列相关图

图1-8 中央对全国各地补助收入序列相关图

假定先估计AR(1)模型,通过回归结果分析,2007—2019年中央对贵州补助收入回归方程为:

2007—2019年中央对全国各地补助收入回归方程为:

(3)预测

根据模型(1-1),估计2020年中央对贵州补助收入。根据静态预测,EViews所给出的预测值为3214.93亿元。根据模型(1-2),估计2020年中央对全国各地补助收入。根据静态预测,EViews所给出的预测值为79979.46亿元。

根据上述对2020年中央对贵州补助收入和中央对全国各地补助收入的预测结果,可计算出2020年贵州可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数额为3214.93亿元,可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占全国的比重将进一步下降到4.02%,相较于2016年的4.35%降低了0.33个百分点。这种情况下,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来保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贵州所面临的财政压力较大。根据该预测结果,笔者认为,如果不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贵州可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占全国的比重在2020年后将可能进一步下降。

2. 贵州争取获得更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空间受到相当程度的压缩

本书发现,目前中央出台的部分政策导致贵州从中央进一步争取财政转移支付的空间较为有限。

第一,随着全国的脱贫攻坚任务即将完成,中央对贵州补助重点项目中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比重在2019年以后会显著下降。

第二,财办〔2018〕34号文件要求:“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继续实施大豆和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完善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由于贵州没有产粮大县,很难通过乡村振兴战略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方面争取到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

第三,虽然贵州财政已根据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按照“公共资金跟着人口走、公共服务跟着人口走、公共设施跟着人口走”的思路,不断研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的具体办法,(17)力争在2020年实现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18)(19)但由于贵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空间较为有限,客观上导致贵州通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获得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受到限制。

第四,国务院于2019年10月9日印发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国发〔2019〕21号),(20)虽然有利于缓解“营改增”后地方财政增速的下行压力,但是目前中央的消费税改革试点只局限于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奢侈品,而贵州这一类产业的发展基础依然十分薄弱,对于以酒、烟、原材料和能源等为支柱产业的贵州而言,地方财政增收效果相对有限。(21)Mukherjee(2020)的研究发现,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变化所产生的影响不会局限于中央政府,而会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传递到全国。(22)随着中央消费税分享部分的减少,在未来短期内可能会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总额产生收入效应,也意味着贵州未来所能从中央争取到的财政转移支付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第五,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中,贵州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程度较周边省区低。截至2020年2月29日,贵州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46例。在2020年第一季度,贵州地区生产总值较2019年同期下降1.9%,地方财政收入下降11.4%。(23)因此,贵州通过疫情所能争取到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必然相对有限。

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统计,贵州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占全国的比重已从2016年的4.19%下降到2018年的4.15%(见表1-1)。与此同时,西藏、新疆、四川、云南、甘肃较好地把握了中央对“三区三州”(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政策支持的机遇,(24)自2011年以来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呈显著上升趋势。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统计,西藏和新疆2018年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占全国比重较2011年分别提高0.69%和0.66%。(25)此外,河北、山东、海南(26)等部分地区,也较好地把握了中央政策支持的机遇,自2011年以来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比重也呈显著上升趋势(见表1-1)。

表1-1 2011—2018年全国各省中央补助收入占全国比重(%)

续表

注:1.原始数据由财政部预算司地方处提供。由于表1-1的原始数据是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统计的,表1-1与图1-2的数据存在一定的出入。

2. 北京市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占全国比重从2016年开始出现显著提升,主要是因为2016年4月29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国发〔2016〕26号)。该方案以2014年5—12月为基数,将中央预算增加的收入全部返还地方,过渡期暂定为2~3年,以缓解全面推开“营改增”对地方财力的冲击。北京市2015—2018年获得的返还性收入分别为240亿元、454亿元、589亿元、589亿元。

资料来源:财政部预算司地方处的《地方财政运行分析》(2019)。

二、研究意义

(一)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明成祖朱棣设置贵州承宣布政使司,标志着贵州正式建制为行政省。(27)自建制为行政省600多年来,贵州一直没有形成独立完整的经济体系和产业体系,长期存在着“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问题,贵州地方财政支出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支持。2019年,贵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7031.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7.36亿元、中央对贵州的财政转移支付3036.8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971.94亿元)。同期,贵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7031.5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合计为5921.4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72.20亿元)。(28)如果在某时期中央对贵州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减弱,贵州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将会出现很大问题。

作为全国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贵州省委、省政府确定了“大扶贫”为“十三五”期间贵州首要战略行动,以完成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为了确保2020年实现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贵州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然而受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贵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明显放缓,并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即从2016年的36.3%下降到2019年的29.8%,降幅达到6.5个百分点。(29)因此,即使贵州在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的任务,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但历史上积淀下来的相对贫困和亟须尽快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重大问题还将长期存在,依靠贵州自身的财力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因此依然需要中央有力且可持续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支持。

1. 贵州庞大的地方政府债务需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来化解

周黎安(2017)的研究发现,由于地方政府同时面临行政责任的硬约束和财政责任的软约束,在以经济增长为基础的政治锦标赛下,地方政府官员有强烈的动机调动一切潜在可用资源,甚至通过财政赤字和债务刺激地方经济发展。(30)然而,当全国部分省区较好地把握政策机遇期发展地方经济时,贵州在一段时期内却未能较好地把握这次政策机遇期。进入21世纪以来,为了解决曾经长期制约经济发展的交通、水利、教育等问题,贵州举全省之力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投资的带动下,贵州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尤其2011—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一直处于全国前三位,其中2019年增速以8.3%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一位。(31)然而,由于贵州地方财力有限,与贵州经济快速增长相伴随的却是较高的政府负债率。从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表来看,虽然贵州政府债务余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从2015年的87.0%下降到2018年的63.2%,降低了23.8个百分点,(32)取得了化解地方债务的明显成效,但贵州仍是全国地方政府负债率较高且突破国际社会认可的警戒线(33)的省份之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仍然较大(见图1-9)。

图1-9 2018年全国各省政府债务余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资料来源:财政部《2018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余额表》《2018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分地区余额表》以及《中国统计年鉴—2019》。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利益出发,为及时管控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不断加大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约束力度。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34)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地方性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35)2018年,中共中央相继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37)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以及国办发〔2015〕42号、国发〔2014〕43号、国办函〔2016〕88号等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或转发的文件,均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明确指出:“要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把握好节奏和力度。”这一系列新政策的出台,不仅增大了贵州通过地方融资平台进一步举债的难度,也对因基础设施投资而累积下来的,并在高位运行需要逐步化解的地方政府债务形成更加严格的限制。

由于中央政府不断加大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约束力度,贵州要进一步化解因基础设施投资等所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难度将会越来越大。一方面,自“十二五”以来,贵州地方债务率一直处于全国各省区前列;另一方面,贵州在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很难再找到向中央政府争取到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充分理由。但如果客观评价,“十二五”以来贵州地方债务率之所以一直在高位运行,主要是因为要偿还交通、水利、基础教育等历史的旧账,在地方财力拮据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不得不依靠举债来迅速补齐基础设施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因此,面对因这些具有很大外部性基础设施投资而产生的地方债务,中央政府有一定责任帮助贵州偿还。在此背景下,贵州向中央政府争取到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持续并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将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贵州化解重大风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之一。

2. 贵州需要长期和足够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来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下,在贵州省委、省政府领导全省广大干部和群众艰苦卓绝的努力下,贵州的国家级贫困县已经从2011年的66个减少到2018年的33个,贫困发生率从33.40%下降到4.29%。(38)目前,贵州经济与全国一样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是,困扰了贵州经济社会发展600多年的总体贫困和财政拮据问题,期望依靠打几场脱贫攻坚战就能彻底解决也是不现实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39)截至2018年,贵州全省仍有2612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5.12万人,贫困发生率为4.29%,这就是贵州的基本省情。

即便贵州能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但贵州相对贫困的问题仍有可能长期存在。(40)马丁·布朗芬布伦纳认为:“无论经济以什么速度增长,无论采取什么减轻贫困的措施,总有10%的人口会被‘定义’为贫困……能否战胜贫困关键取决于收入再分配。”(41)因此,贵州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保持住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以及与全国同步进行现代化建设,依然有赖于通过包括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在内强有力且可持续的政策长期支持,以及贵州执政当局的励精图治长期不懈的努力。否则,贵州不但很可能会丧失脱贫攻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且经济社会发展将可能在国家下一步现代化快速建设的进程中处于落后位次。

3. 贵州要完成国家级“三大试验区”任务,需要可持续充裕的国家财力加以保障

“十三五”期间,在中央的大力支持和贵州的努力争取下,贵州获得了国家级的“三大试验区”的改革试点任务,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中央网信办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个“国家(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另外两个分别是福建和江西)、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二个“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第一个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这些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不仅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国家需要贵州为全国在这些领域加快改革与发展进行先行先试,待取得成功的经验后,再向其他省区复制推广。

根据国家级“三大试验区”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贵州在没有获得国家足够财力支持的背景下,利用自己并不充裕的地方财力,全面推进了国家赋予的试点任务。譬如,贵州省各级财政每年都要投入数亿元的资金举办“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以及召开“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等大型国际会议。这些活动的举办,已经在国内外业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不仅凸显了贵州在大数据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对国内其他地区的引领作用,更是在世界上为国家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贵州所进行的这些“自费改革”试点,不仅推动了本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也为全国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然而,贵州毕竟是一个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财政收支平衡的省份,要依靠原本拮据的地方财力,去长期支撑建设国家级“三大试验区”的任务,就显得有些勉强,这就需要国家持续的专项转移支付的经费来给予保障,才可能保证国家试点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国其他省区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经验。

(二)对完善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理论和转移支付制度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政府,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通过对转移支付理论和贵州新省情的深入研究,认为建立起与我国现行经济管理制度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更加公平合理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能对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可以为贵州在新的历史时期争取到中央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提供更加充分合理的政策依据。

1. 为贵州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提供新的理论依据

目前,由于对贵州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理论界没有持续提出具有充分说服力的贵州向中央争取更多转移支付的理由的新成果和新的对策建议,影响了贵州省委、省政府向中央进一步争取转移支付政策支持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贵州获得的财政转移支付增速及占全国比重呈下降趋势。根据对贵州已有关于财政转移支付研究成果的梳理,目前对贵州争取财政转移支付的理论研究,除了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最低财力保障体系研究,贵州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及生态补偿财政政策体系研究,地表起伏度研究,新的理论研究成果相对较少。

客观上更为重要的是,随着贵州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贵州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在2018年已下降到16%左右(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为14.8%),(42)“不沿海、不沿边、不沿江”和“地无三尺平”的自然地理环境已经不再成为制约贵州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43)在此背景下,如果没有特殊诉求,贵州向中央争取增加更多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难度会不断加大。为了向中央申请更多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在内的持续政策支持,贵州理论界需要结合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不断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理论研究,加深对贵州在新时期面临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的研究,在理论研究和转移支付的计算依据方法上,为向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奠定基础,从而在国家层面为贵州争取更大的话语权。

2. 有利于进一步丰富财政转移支付的相关理论

一方面,本书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财政转移支付与国家治理之间关系的理论研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关系到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为财力相对拮据的欠发达地区实施治理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本书对2020年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新取向及贵州对策进行了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财政转移支付与国家治理之间关系的理论研究。

另一方面,本书为建立财政学的中国学派进行了有益探索。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改革作为中国整体改革进程的一部分,一直在履行国家治理的基础职能,发挥国家治理重要支柱的作用。(44)财政转移支付理论作为财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经济问题和管理问题,还是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现有对财政转移支付理论的部分研究,已开始尝试突破“财政学隶属于应用经济学”这一传统思想惯性的束缚。本书通过跨学科视角研究财政转移支付问题,有利于进一步突破“财政学隶属于应用经济学”思想惯性的束缚,为建立财政学的中国学派进行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