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早早起床,给宸儿和婕婕喂完奶后,便披上呢大衣,提着包包和静飞一起上班了。
刚到办公室大厅,正好遇到紫赢,她风风火火的正往自己办公室走。
“啊?冰娜姐!你……你来上班了?”紫赢惊喜的问我。
“是呀,今天开始,我又归队了。最近你负责的案件,进展怎样?”我随口问到。
“哦,我正想向梅圆圆讲呢,现在你来我,我该向你汇报案情了吧?”紫赢笑嘻嘻的说。
“没事,现在证券律师团队由梅圆圆负责,你还是向她汇报吧,不过我也想了解一下哦。”我说着,向紫赢招了招手,示意她到我办公室来。
在办公桌前,我们面对面坐下:“简单聊聊吧!”,我一边启动电脑,一边对紫赢说。
紫赢眼前一亮,兴奋的说:“天大的好消息,金光股份执行到款了!”
“什么,这是真的?”我惊喜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千真万确!”
紫赢停了停,继续说:“昨天下午我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让我们尽快提当事人的账户信息!”
想一想这个案件,我们代理了五百多位投资者,从一审、二审到执行,历时整整四五年过去了。
当事人时不时打电话、留言、发邮件过来咨询案件进展情况,耗费了团队大量时间和人力。
己经分四批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有一百多人,然而一两年过去了,却未执行到一分钱。
当事人每次电话来,都是怨声载道,千奇百怪的质疑:为什么这么久了,还收不到赔偿款?公司不是有厂家财产吗,为什么不查封拍卖?你们是不是早就收到款了?……
更奇葩的是,有人大喊:“没钱吃饭了,就等着赔偿款救命呢……我要投诉你们,投诉法官!”
天啦,弄得象律师和法官欠他钱似的,真让人难以理解!
作为律师,在诉讼中尽职尽责、据理力争,结果怎样,不是律师可以完全掌控的。
案件胜诉了,被告是否如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不是律师或法官可以左右的。
我们能做的,就是依据法律与事实,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而法官能做的,和律师异曲同工,就是依据法律和事实,公正裁判,并希望自己的裁判文书有公信力。
然而公信力的终极体现,就是原、被告双方都心甘情愿地积极履行裁判!不是吗?
可是,事实并没有当事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律师和法官都必须以法代理和审判、执行案件,其权力和执行措施有限。
最重要的是,即便企业有固定资产,但大多都有贷款、抵押等等负担,拍卖了并非就对投资者们有利。
退一步讲,把企业所有资产都拍卖,企业倒闭破产了,所有债权就能清偿了吗?
现实情况是:企业存活,债务还有获得清偿的可能,企业破产了,更多的债权人将遭受无可挽回的损失!
金光股份这个案件有很大的特殊性。
最早证监会只处罚了金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前几批参加起诉的,被告只有金光股份。
而后期,证监会又处罚了元信会计师事务所,这样被告就变成了两个,元信会计师事务所成了连带责任人。
正因为被告的不同,在执行程序中,获赔的可能性就大相径庭了。
金光股份负债累累、举步艰难,虽然还在继续经营,但目前根本无力偿还债务。
而连带责任人元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不同了,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
所以,这次执行到款的,正是后面起诉元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这几批投资者。
现在,只要我们把相关当事人的银行账号信息提供给法院,他们很快就能收到赔偿款。
“冰娜姐,现在问题是,法院直接把赔偿款打给当事人了,律师费我们如何收取?当事人会不会赖账呢?”紫赢担忧的问我。
这确实是个问题,但我还是选择相信当事人!
“你正常通知当事人提供他们本人账号信息,尽快传给执行法官。通知当事人的同时,告知他们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律师费,具体再等我们后期通知。”我想了想,笑着对紫赢说。
“好的,我明白了!”说完,紫赢离开了我的办公室。
现在,我担心的是,最早参加起诉的人什么时候才能获赔。
同一个案件,后起诉的人反而比先起诉的当事人先执行到款,这不是又要在当事人中引起轩然大波吗?
所以,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很多人总爱质疑律师为什么不早点起诉,快点起诉?
如今看来,晚起诉的,反而有优势了,不是吗?
当我们通知执行到款的人提供个人账号信息的时候,问题又来了。
有人电话来问:“我刚收到消息,说金光股份执行到款了,是真的吗?”
……
“……这么多年了,怎么现在才执行到款?什么时候把钱打给我们呀?”
“……什么?律师费还要另外收?你们不是都扣除了律师费吗?……”
“……起诉的时候,我好像交过钱的,不是律师费吗?为什么还要另付律师费?”
这些问题,真让我们哭笑不得!
赔偿款是法院直接按判决书及执行申请金额支付给当事人本人的,我们如何扣律师费?
我们是风险代理,前期根本一分钱的律师费都沒收。执行款没经过我们律师事务所,律师费怎么扣?
案件立案后,原告就需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诉讼费不等于律师费!
“法院应该帮你们代扣律师费了吧?”有人竟如此质疑。
法院是中立的审判机构,与律师之间并无任何直属或利益关系,凭什么帮律师代扣律师费?!
当然了,更多的当事人,还是非常信任我们的,不但表示了感谢之意,还承诺收到款一定及时支付律师费。
这让我们感到无比的欣慰。
最让人头痛的是,总有那么三五位当事人玩失踪了。
或许是诉讼周期确实长了些吧,他们留的电话早已成了空号。
或者,任你怎么打就是沒人接。发信息、邮件也没人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