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二里头文化族属及社会性质的研究

对二里头文化族属性质的认识,是学术界最关心、同时也是争议最多的一点。

对二里头文化族属性质的探讨是从其面貌初步为人们所认识的时候开始的。洛达庙遗址发掘后不久,根据其相对年代晚于河南龙山文化而早于二里冈下层文化这一点,就有学者推测它“最可能是夏代的”文化[119]。稍晚,也有学者认为洛达庙类型文化应当作为探索夏文化的主要对象[120]。可见,二里头文化发现之初,为数不少的学者认为它与夏人、夏族或夏代密切相关。

然而,洛达庙遗址和东干沟遗址的发掘者认为,这类遗存的面貌与郑州二里冈遗址的商文化相似,因而将其判断为早商文化。如前所述,二里头遗址最初的调查和发掘者也认为此遗址的出土遗物与上述二处相同,且地理位置与文献记载中的商汤都城西亳一致,便将其推断为商文化。于是,二里头文化(主体)为商文化很快成为一个时期内学术界的主流认识。1974年,一号宫殿建筑发掘结束后,简报作者根据二里头遗址三、四期与二里冈期文化面貌的连续性并结合碳十四测年结果,确定这座宫殿基址属于商代早期,并且认为,它“为汤都西亳说提供了有力的实物证据”[121]。既然第三期文化属商代早期,且二、三期文化间又有明显的缺环,那么早于三期即商汤都亳时期的一、二期遗存就应当是夏代的文化。此后不久,有学者分析了二里头文化各期的特征之后,认为一期保留了龙山文化的风格,从二期开始出现爵、觚、鬲、大口尊等器类,器形流行圜底、纹饰以绳纹为主的风格完全是商文化的特征,于是判断二里头文化一期为夏文化,二、三、四期为商文化[122]

稍后,身居海外的华裔考古学家张光直提出,“二里头类型文化是夏……河南西、北的伊洛两河流域是传说中的夏文化分布区域……”;“索性把二里头类型文化当作夏代文化,而将二里头类型文化的结束作为夏商两代文化之交替,似乎更为简单明了些”[123]。在另一篇文章中,张光直还对其二里头文化为夏文化一说作了进一步申述:“二里头遗址的四期文化是相连续的发展,而第三期是其高潮。如果一、二期为夏文化,三、四期代表夏末的都邑文化,是与这个遗址的连续性的文化发展史相符的。如果说一、二期是夏,三期起是商,我们不免要问为何二、三期之间,不见改朝换代情形之下应会引起的不整合的现象,而且第三期以后的二里头类型文化的分布,为何仍然限制在夏人活动范围之内。总之,照目前资料看,二里头类型文化便是夏文化的可能性,在空间上是全合的,在时间上是很可以说得通的”[124]

至此,关于二里头文化的族属性质的两种主要观点,均有不少学者加以论述。

1977—1983年,与夏文化探索密切关联的二里头文化族属及王朝归属的研究进入了第一个高潮期。河南登封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学术讨论会上,学者们就二里头文化及夏文化有关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不同意见直接交锋,争鸣十分激烈。会后,学者们纷纷发表文章,阐述自己的见解。关于二里头文化的族属性质的几种代表性观点形成了,即:二里头文化的第一期为夏文化,二期以后为商文化[125];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为夏文化,三、四期为商文化[126];二里头文化一至三期为夏文化,四期为商文化[127];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均为夏文化,二里冈期文化为早商文化[128]。当然,也有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无论早期还是晚期全属于商代早期文化[129]。不难发现,无论学者们对二里头文化族属性质的观点分歧有多大,都一致认为它与夏、商二代(族)有关。各种观点的持有者都发表了大量的论文,论证自己的学说。然而,限于田野考古资料的质与量的不足,尤其是具有自证作用的文字材料的阙如,加之古代文献中有关夏商年代记载的纷繁歧异,每一种观点都有一定的依据,但谁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彻底否定他人的观点。相对而言,坚持二里头文化从二、三期之间划分为夏、商文化的观点的人数较多。

1983年春,偃师商城发现,打破了僵持不下的研究局面,掀起了对二里头文化族属或王朝归属性质讨论的又一轮热潮。由于这处遗址的性质明确,其文化遗存主要属于二里冈期即商代前期文化,基本上没有争议,而其出现于二里头文化的腹心地带这一事实,促使很多学者重新审视自己以往的学术观点。原先主张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为夏文化的学者认为,偃师商城发现进一步证明了自己的论断。主张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为夏文化、三、四期为商文化的学者开始分化。一部分学者坚持从前的观点,仍然认为二里头文化的一、二期为夏文化,三、四期为商文化[130];另一些学者则根据新的资料修正自己的观点,转而主张二里头遗址是夏代晚期都城,一号宫殿的废弃标志着夏王朝的完结,大体与此同时,崛起于二里头遗址数千米之外的偃师商城则是商王朝已经建立的标志,偃师商城应是汤都西亳[131]。还有一些学者根据二里头遗址新的考古发现推断,二、三期遗迹遍布整个遗址,且遗物数量巨大、规格较高,为该遗址的兴盛期,结合文献记载推论,二里头遗址作为商汤所建都城西亳应从二里头文化二期开始,早于二期的遗存应当是夏代的文化[132]。总之,偃师商城的发现使越来越多的学者相信,二里头文化(或者其主体)为夏文化,但争论远远没有结束。随着田野考古的推进和多学科方法的介入,相信会有越来越具说服力的成果出现。

21世纪之前,与二里头文化研究有关的学术研讨会已经召开了多次,最重要的当属以下七次:

1977年在登封告城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讨论会,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考古学、先秦史学者们就夏文化的探索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1982年,香港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召开“夏文化讨论会”,香港和台湾学术界六十多人出席,二里头文化及与之相关的夏文化探索从中国大陆推广至全中国范围;1983年,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在郑州举行,会议的主题是“商文化的研究与夏文化的探索”,收到论文约八十篇,编成《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1990年,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UCLA)举办“夏文化国际研讨会”,与夏文化密切相关的二里头文化研究又成为国际性的学术问题;1991年,“夏商文化国际研讨会”在河南省洛阳市举行,国内外共一百五十人到会,会后出版了《夏商文明研究》;1994年,在洛阳又召开了“全国夏文化学术研讨会”,有八十多人与会,提交论文六十余篇,会后出版了《夏文化研究论集》;1995年“商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偃师召开,偃师商城的发掘者正式公布了对偃师商城遗址最新发掘和研究成果,认为偃师商城的始建年代要早于郑州商城。近在咫尺的二里头遗址的性质不可避免地成为讨论的中心话题之一。会后出版了《中国商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1996年—2000年,由国家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由历史、考古、测年、天文学等多学科联合实施了大型科研攻关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在“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仅与二里头文化族属或王朝性质密切相关的研讨会就举行了两次。从事夏商文化研究的众多学者齐聚偃师,对二里头遗址和偃师商城遗址的文化遗物进行仔细观摩。经过观察与比较,与会的多数学者认识到,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与偃师商城的商文化是两种考古学文化。如果说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冈文化是早商文化,则二里头遗址所代表的文化(或者说其主体部分)无疑应属于夏文化[133]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事业重视程度的加强,二里头文化相关研究的学术会议更加频繁。“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包括预研究、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实施过程中,都有不同规模和不同主题的研讨会,也有专门探索“早期夏文化”的学术会议(2007,郑州),以及纪念二里头遗址发现五十五年大会(2014,北京)、两届中国考古学大会夏商专门委员会研讨(2016,郑州;2018,成都),以及刚刚举行的二里头遗址发现60年学术研讨会(2019,洛阳)等等,均有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涉及二里头文化。

二里头文化的考古发掘与研究是中国考古学界、历史学界60年来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参与研讨的人数之多、发表论著数量之大、观点分歧之严重以及争鸣之热烈,都是其他考古学文化所难以望其项背的。二里头遗址的发掘是继安阳殷墟和郑州商城之后中国青铜时代都邑考古学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在重建中国上古史、探讨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甚至探索整个人类文明起源及发展模式等方面都具有其他考古遗址所无法比拟的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