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际条约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是“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这一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在实践中的体现,也是一个常论常新的问题,受到国内外学者的持久关注,研究成果不可谓不丰富。现有成果的论述角度主要有几个层次:一是从理论层面论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如迪娜·谢尔顿(Dinah Shelton)主编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律体系:纳入、转化与引导》(International Law and Domestic legal Systems:Incorporation,Transformation,and Persuasion)、万鄂湘主编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研究》。二是对国际条约与某一国家国内法的关系做总体论述。各国国际法学者均关注国际条约与本国国内法的关系,相关成果不胜枚举。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如《各国条约法律与实践》(National Treaty Law and Practice)一书,对几大洲十余个国家处理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进行了梳理。三是对某一类国际条约,如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做专门讨论,如《国内法与国际人权法:以博茨瓦纳、纳米比亚与津巴布韦为例》(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Case of Botswana,Namibia and Zimbabwe)、《斯堪的纳维亚法律中的欧洲人权公约:案例研究》(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in Scandinavian Law:a Case Law Study),等等。

国际条约与中国国内法的关系也受到中国学者的长期关注,因而也形成了数量可观的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的总体研究,例如论文《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1]《国际条约在中国适用新论》[2],著作《条约在中国适用之基本理论问题研究》[3];另一类是对某一项或某一类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中的地位的专门研究,比如《WTO协议在我国国内适用的问题》[4]《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中国法院的直接适用》[5]《论国际海事条约在中国适用的法律路经》[6]《论国际民商事条约在中国的适用方式及其完善对策》[7]《国际刑事条约在中国的适用》,[8]等等。其中第一类研究成果虽采用总体性视野,但其结论多建立在所择取的部分论据基础上,不免失之片面,难以让人充分信服。第二类成果描绘了某一类国际条约的国内法地位,也许很好地呈现了整个画面的局部,却无法推而广之,得出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的一般规则。

尽管如此,上述成果对本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本书与前人研究的重大区别在于将研究建立在全面把握立法、执法和司法适用国际条约的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力求实事求是地准确定位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进而提出契合中国实际的规制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关系的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