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有一个联合的政府,即不必要拥有过分庞大的军事建制,而庞大的军事建制在任何形式的政府里都是不利于自由的,对共和国式的自由更为有害。

——乔治·华盛顿

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

——克劳塞维茨

在美国内战期间,北方联邦总司令乔治·麦克莱伦(George McClellan)拒绝服从林肯的命令,并将战争失利归罪于林肯的干预。1862年,林肯解除了麦克莱伦的职务。时隔近百年后,在朝鲜战争中,联合国军总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与杜鲁门发生冲突,杜鲁门解除了麦克阿瑟的一切职务。2010年6月,美国驻阿富汗总司令斯坦利·麦克里斯特尔(Stanley McChrystal)公开表示对奥巴马的不满,并批评美国政府。为了维护总统的权威,奥巴马解除了麦克里斯特尔的职务。

历史是惊人的类似。尽管时间跨度近150年,美国总统与军方指挥官之间的冲突却以同样的方式反复出现。然而,这些事件只是表面的,军政关系(civil-military relations)的张力重复发生必然有着深层的制度基础,军政关系与美国军事制度的演变有着一定的关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作为世界霸权登上历史舞台,强大的军事力量成为其霸权最重要的支柱。[1]然而,回顾美国历史便可得知,其军事力量也是经历了一个从弱到强的过程。甫立国之际,美国国父们坚持的是“有限政府”原则,建立何种军事力量是他们慎重思考的内容。联邦党人坚持维持强大的军备,保护美国国家安全;反联邦党人则认为,维持美国安全不是依靠伟大的海军和陆军,而是美国人民独立、自由和爱国的美国精神。[2]到19世纪下半叶,为了应对国际体系和政府结构的双重压力,美国的外交决策者已经意识到政体权力的相对增长,因而着手增强军备,推动一种对外扩张的外交战略。[3]自建国以来,美国屡次调整其军事制度,改革其组织体系,以建立强大的国防。历二百余年发展,经南北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锤炼,美国方才建立了一整套复杂高效的军事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高强度的国际压力迫使美国不断调整其军事制度,以应对苏联的威胁。1947年7月25日,《国家安全法》在国会通过,这一法案重塑了美国的军事制度,构建了一个强大的国家安全政府(national security state)。[4]军事制度和军事力量必须与其国力匹配,并持之以恒地加以完善,方能长久地维护其国家利益。为此,美国不断调整其军事制度,并分别在1949年、1953年、1958年、1986年进行军事制度改革。冷战结束以后,美国参与了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国际体系和战争方式的变化给美国军事制度提出了挑战。新世纪以来,低效的军事制度和过度庞大的军事力量有损美国的安全、繁荣和自由。[5]如何革新军事制度,如何调整军事力量,如何处理文官部门与军方之间的关系,成为美国大战略必须回答的问题。[6]

总结美国的历次军事制度改革,我们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历次军事制度改革都致力于提升国防部长的权力,同时也促进了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的权力扩张;历次军事制度改革都致力于调整陆军、海军、空军和海军陆战队的组织形态,推动各军种之间的制度融合与联合作战。本书将以美国军事制度变迁为主线,探讨美国军事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进而分析美国军事制度变迁的逻辑及其对美国安全政策的作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