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机制研究
- 赵晓峰
- 5145字
- 2021-01-06 17:48:46
代序 新型农民合作社的实践:结构社会学,抑或行动社会学?
何慧丽
早在2003年的国庆节下乡支农活动中,我就认识了赵晓峰博士。他如今嘱我为其新书作序。《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机制研究》这本书,就我看来,其价值在于从中国现实问题出发阐述新型农民合作社发生、发展规律的同时,再现了结构社会学与行动社会学关系的经典命题。
什么是结构社会学?什么是行动社会学?这得从“社会是由什么组成”的认识说起。从宏观上讲,社会是由与纯粹个体现象不同的社会结构(如行政政治制度、社会分层或宗族结构、社会性格文化等)组成的,社会结构具有客观性、集体性和强制性,是之谓结构社会学。从微观上看,社会不是由抽象的社会结构组成,而是由人们的社会行动(如个体或少数人的内发行为)构成,相对于社会结构而言,行动具有主观性、个人性和能动性,是之谓行动社会学。新型农民合作社,作为社会上的一个热门研究对象,是一种结构社会学视角下的学问,抑或一种行动社会学视角下的学问?宏观的结构社会学与微观的行动社会学到底是什么关系?
本书就是因为尝试阐述这些既现实又理论的问题而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待笔者一一述来。
第一,本书开篇即提出研究框架——“行政—结构/文化”,强调“嵌入式发展”的概念,归纳出“村庄吸纳合作”的命题,颇有开拓农民合作社的结构社会学研究之雄心。
晓峰意在通过“行政—结构/文化”这个综合性的分析框架,尝试阐释黄河岸边富有中国本土实践经验特征的合作社运行逻辑,以形成一定的对当前新型农民合作社的解释力和建构力。他认为,有三个变量的合力影响到了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行政力量、社会结构与地方文化。从行政而言,一方面国家各种扶持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新型农民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合作社承接国家惠农项目却带来诸多意外后果。从社会结构而言,村落内部宗族派系势力竞争等是制约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是造成合作社制度异化与组织益贫功能弱化的主要原因。从文化而言,“重义兼利、重义尚利”的儒家义利观形塑了中国传统农民的财富态度,使传统小农浸染了道义小农的色彩。总之,以“行政—结构/文化”为研究框架,他认为,当前新型农民合作社在实践中呈现的基本特征是“嵌入式发展”,即合作社的发展,是嵌入村庄分化阶层、派系势力结构中的,是嵌入行政体制主导的层层庇护关系结构,嵌入社会文化之中的。
那么,具体而言,结构社会学的研究逻辑在书中是如何展开的呢?全书除了引用宏观层面的材料之外,重点以合作社发展的个案阐述和论证“行政—结构/文化”的这个“嵌入式发展”逻辑。在某种意义上,对黄河下游岸边先峰村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之阐述,基本上体现了结构社会学的逻辑。先锋村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由于一开始即与村两委(体制内组织结构)的功能作用搅和到一起,而且是由村两委主导的,因此,它先天地受制于村庄既有社会结构中各种派系力量的竞争,受约束于地方政府与村两委之中的工具性庇护关系,也为农村社会分化之中的中高层群体参与合作社的利益偏向所影响,而且没有运用好有中国本土文化特色的“气”“忍”“报”的平衡生发机制,因此不能有效地从村庄社会结构与地方社会文化中汲取有机能量,这种村域合作社的发展面临极大的实践困境,他称之为“村庄吸纳合作”的“命”之所在。总之,先锋村农民合作事业这种村域合作社现象,由于无奈的“嵌入式发展”所导致的“村庄吸纳合作”现象,具有普遍意义上的不良发展宿命。这是当前现实中存在的合作制度异化与合作组织益贫功能弱化的客观结构性原因。
第二,本书阐述了农民合作社组织的“社区滋养组织”“组织再造社区”等创新性命题,并提出组织“回归社会”的价值愿景,看来颇有建构农民合作组织的行动社会学之大志。
晓峰写道,处于黄河中游岸边的蒲韩社区农民协会,作为一个跨村跨乡的农民合作组织,经历了17年的发展,积极主动地借用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以超越行政体制人格化的运作,重构了村落社区诸要素的关联机制,挣脱了村庄社会结构的约束,扭转了“村庄吸纳合作”的宿命,推动了合作组织与合作制度创新的实践进程,走出了一条良性且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他认为,蒲韩社区农民协会的发展,具有使农民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普遍性规律,这是其研究价值取向。其最后结论是:正如蒲韩社区农民协会所做的那样,如果合作社能够超越竞争状态的宗族派系势力、分化的社会阶层等村庄内部群体结构的制约,即便享受不到国家相关的财政项目扶持政策,也有可能通过对儒家义利观等本土社会文化资源的借用,重构农民的财富观,营造出“重义兼利”与“重义尚利”的新型合作文化与新型商业观,推动合作组织及合作制度创新与变迁,走出一条良性且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具体而言,一个农民协会组织,是如何在代表性人物的创立、带领下,进行内部整合,实行小团队决策,形成自我规则化机制,从而良性地体现了行动社会学的发生逻辑的?“社区滋养组织”的概念,其实归纳了此个案中所存在的以个体行动者郑冰为核心代表人物的、一个团队长期积累下来的、特殊主义取向的认同型信任关系。这种对农民跨村跨乡的合作组织发展而言尤为关键的文化资产、根本保障或者稳定性因素,其实是一种小众群体在长期的经济社会关联中所形成的人格、心理意义上的共同体力量。正是这个难得的共同体力量,成为能够超越不利于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行政—结构/文化”之宏观“嵌入”、有效汲取并弘扬有利于其发展的宏观环境条件的神器!接着,晓峰以“组织再造社区”的新命题,阐述了个案合作社积极作用于农村社会所具有的改善既有群体结构的作用,比如对农村留守妇女力量的兴起、青年返乡、老年人养老、中间阶层崛起以及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等方面所产生的积极的社会影响及其现实意义。最后,晓峰提出当代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应体现“回归社会”的特征,即新型合作组织应当具有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并积极作用于“反哺”与“再造”社会的功能,且将之作为当代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路径的方向选择与理想图景。
第三,此书的第三个价值,即它本身所具有的矛盾问题及可能引发的讨论:新型农民合作实践,到底遵从的是行动社会学的逻辑,还是结构社会学的逻辑?二者之间的现实关系究竟是什么呢?
同样坐落于黄河岸边的小农村庄,同样受制于当前激进现代化制度变迁背景,同样处于农村既有结构的支离破碎的瓦解过程之中,为什么像先锋村等大多数村域农民合作社组织的过程性发展,必然会受制于种种社会结构的影响,很难摆脱“社会结构吸纳合作行动”的规律,从而更有可能走向合作社制度异化和益贫功能弱化的命运;而蒲韩社区协会组织,却可以超越结构社会学的棋局,形成一定的亚文化濡化认同机制,并成功地形成以自我为主体的裹挟式吸纳机制和扩散机制,以行动社会学的规律性力量,进一步改变了旧式社会结构,重构了新的社会结构?其原始起点是什么?二者有质的不同吗?这种作为新型农民合作社的去向相异的“幽灵”行动,在中农力量尚欠合作觉悟的当下农村,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而且,就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本身的发展规律而言,先锋村农民合作社与蒲韩社区协会,就其事实发生的完整时间链条和全面的经验过程来看,难道就没有作为黄河岸边小农村社所具有的程度不一但实质相同的共性因素?多年来,我们一直认为作为弱势的一盘散沙的小农,在目前强势的城市市场力量面前,若缺乏合适的外力协助,并不能自行组织起来,难以形成像样点儿的合作组织,“外发促内生”的农民合作动员机制具有普遍适用性,外发是条件,是环境,而内生是根据,是内在动力,晓峰也承认“外发促内生”机制对合作社核心人物或骨干力量的锻炼成长作用。那么,当前有利的外发因素都是什么呢?在基层行政政治、残缺宗族文化以及正在分化之中的阶层群体等结构性因素中,其对农民组织主体的生发作用,在多大程度、多少层面上是消极的阻碍;又在多大程度、多少层面上具有积极的促进?晓峰在论述中展开了“行政—结构/文化”的“村庄吸纳合作”的消极作用,然而,却屏蔽或无意于平心静气地分析这个宏观社会结构背景下的诸多相对积极的促进作用,包括村两委的体制内动员力,以及可持续的支持承接来自各级政府部门、各类涉农企业、不同社会公益机构的作用,对此笔者并不完全赞同。多年来,李昌平老师所发起的“内置金融”试验,杨团老师所倡导的“综合农协”试验,均是以村两委为主导的社区综合合作社为基础,借助体制内资源和条件,培育农民内生的主体性组织力量。其中,强调采取“外发促内生”的方式改善外部政策、经济、社会条件或者引荐外部力量适当介入,以发现、培养核心骨干、积极分子等人才为关键目标,发挥人才的自主性力量,并协助形成村庄社区内综合经济活动的内部良性偱环机制,主要是以第三产业内部服务于第一、第二实体产业的形式,服务于村庄社会、文化、教育、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务。
历来,专家学者对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研究各有千秋,然而,如此一口气、富有开拓精神地提出一系列颇有想象力的分析框架和概念命题,并将其建立在质感的经验材料基础上,委实体现了晓峰对农民合作社会学整体意象的追溯与探索、对农村金融社会学等学科建构的雄心大志。纵使文中不乏粗枝大叶、失误失当之处,也难掩年轻人厚积薄发的学术底气和自信,值得称赞!!
第四,在某种程度上,本书是晓峰对当前新型农民合作社所持价值理性的产物。
为什么这么说呢?
晓峰在大学时代曾是河南大学三农发展研究会第二任会长,我们在2003年国庆节时便相识相知并在新乡建道路上合作共事过。当时我在河南省兰考县挂职副县长,而他还是个质朴而腼腆的小青年。还记得在刘老石先生(已于2011年不幸去世)的亲自带队下,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华女子学院、河南大学、同济大学5所高校三农社团共50余人来到了兰考县,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支农支教活动。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河南大学三农发展研究会首届会长邢保振同学,带着10余名河南大学社团成员在县政府会议室里交流在架子乡贺村支农支教的情况,其中就有晓峰同学,他作为大一新生会员,很紧张,不自主地用手按着嘴角,讲述下雨天帮老乡在水淹地里抢收花生的情形。后来,他在2004年被选为会长。以他为代表的河南大学年轻人,在兰考早期农民合作事业如火如荼的发展过程中,做的事儿很多,在小学里支教、搞科技信息服务站、发起村庄文艺活动,协助村庄农民合作培训……陈寨、贺村、南马、胡寨……五一、暑假、国庆、寒假……正是在无数次行走在田间地头上,卧躺于稻草铺上的日日夜夜里,年轻人体验到了中国普通村庄的种种品性——她的历史有多么的曲折漫长,她的人民又是多么的勤劳、坚韧和包容,她的苦难、功劳和荣耀又是多么的难以计数……总而言之,正是从中原大地黄河岸边村庄的具体人事环境中所滋生的真情实感,使我们真切地体会到了21世纪初中国现代化制度剧烈变迁过程中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并且一起度过了多年以“不怕丢脸、欢迎挫折、享受痛苦”为姿态的乡建时光,这是我们能够跨校跨界结下深厚友谊的根本原因。晓峰的大学经历,基本上遵循的是他们社团所提倡的“一年级下乡锻炼,二年级当新成员辅导员,三年级扎实读书,四年级一心考研”的轨迹,其中一、二年级的下乡经历,对于学问成长而言,犹如丰富的有机养料,成为他后来从现实问题或者目标价值出发,而不是从学科专业发展研究或学术自圆其说的工具理性出发,去思考问题乃至做出一定科研成绩的源头活水。此书也只是他由以前因参与而滋生的感性认识,上升到因读书做学问而相对理性的规律研究的成果,其在本质上秉持的仍是其功能性价值。比如,他提出了“回归社会”这一功能性价值概念,即希望合作社的发展,应有利于培育和壮大农村社会中间阶层;应承担起历史赋予的社会责任,促进社区发展;应重视发挥其社会治理功能,与村两委一道成为乡村治理的多元共治力量;应在发展中从地方社区中汲取儒家义利观等社会文化资源,借鉴并超越传统,提炼出能推动组织健康发展的合作文化、合作理念与管理思想。笔者认为,这些观点正是对早期乡建中无数知识分子投身其中、由温铁军先生总结的“农民合作组织为纲”之判断的体认和追溯,这从潜意识和根本上导出了他现在所苦苦思索的科研问题——如何使当代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在总体结构性不利的条件中,走出一条良性且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怎样在结构社会学与行动社会学的辩证张力中,使学术和试验游于其间,既以固有社会结构为行动前提、出发点、环境和条件,同时又进一步以持一定理念的自主性行动者方式超越强制性结构,积极能动地生成新功能,形塑新结构,走出一条体现上述四个功能的“回归社会”的路?这种问题意识,就是对不同于集体化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社会价值的理性表达。
农民合作堪大道,风雨泥泞又一程。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蓝色让于青。
祝福新型农民合作社的事业!祝福晓峰!
何慧丽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