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习惯法的司法适用[1]

——以四川省甘孜州地区的藏族习惯法为例

周世中 周守俊[2]

提要:藏族习惯法是从藏族原始社会的习惯、禁忌、图腾崇拜及特定的宗教信仰发展衍生而来的一种行为规范,它是指藏民在日常生活中加以确认或制定,并通过部落组织赋予其强制力或法律效力,由藏区各部落强制保证实施并靠盟誓约定的方式调解部落内外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社会规范。在四川省甘孜州地区,藏族习惯法在司法审判中仍然发挥其作用。我们应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

关键词:藏族习惯法 司法审判 法律实施

藏族习惯法,是藏族地区藏族民众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浓厚的佛教色彩的,被当地民众反复适用用来解决纠纷、化解利益冲突以及调整人们权利、义务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研究藏族习惯法的司法适用,对于解决藏族地区藏族民众的各种纠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