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初探
- 夏薇
- 2707字
- 2020-12-10 16:45:56
第三节 所谓“后文”的性质
一 脂批的“后文”所指不一定皆属八十回后文字
脂批中针对伏笔的所谓“后文”,不一定就是指后四十回。
脂批的这种被称为“伏线”的批语有的就是指很近,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指我们现在看到的本子中相距很近的回目之间的事情(因为修改过程中的顺序也许与我们现在看到的不同)。
第7回,焦大醉骂后,凤姐斥责贾蓉后的批语是:
这是为后协理宁国伏线。
而协理宁国府在第13回。
第14回对宁国府下人关于凤姐协理一事的议论的批语是:
伏线在二十板之误差妇人
而这打板子的事就发生在同一回中。
由此可知,不管是“后文”,抑或是“数十回后”等,都不能想当然地臆断为那一定是在提示八十回以后的情节,如第31回庚辰本回末总评说: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
首先,“后数十回”不一定就是指书的最后多少回,还可能说的是这一回后面的数十回中的内容。而这一回后多少回的内容或回目又不一定就是按我们现在看到的内容或回目一样的顺序出现。而且脂批中在提到所谓“后文”或“前后文”时,大部分的时间概念都比较模糊,有远有近,甚至根本看不出远近,并没有说明那一定就指的是多么远的文字。如第2回对“女儿”二字不可唐突处有蒙本夹批:
固作险笔,以为后文之伏线。
第3回写黛玉听见二舅母问凤姐月钱放了没有处甲戌夹批:
不见后文,不见此笔之妙。
第4回写宝钗或看书下棋,或作针黹,倒也十分乐业,有甲戌侧批:
这一句衬出后文黛玉之不能乐业,细甚妙甚!
黛玉之不能乐业,可以说是贯穿全书,直至她的死亡,这里的“后文”既可说“远在天边”,又可谓“近在眼前”。第50回有正本回末总评:
最爱他中幅惜春作画一段,似于本文无涉,而前后文之景色人物,莫不筋动脉摇,而前后文之起伏照应,莫不穿插映带……
此类并不分时间远近的批语在《红楼梦》中实在是多不胜数。在这一问题上潘明燊先生与我们有共识,他说:“前伏后应之间,可以近在咫尺,可以远如燕越……”[4]
另外,到目前为止我们也知道,前八十回中也有一些“迷失”或衔接不上之处,加之,脂砚等作批时所看到的回目顺序或故事顺序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确有出入,所以有些看似针对八十回后文字的批语,很有可能就是指前八十回的情节,至少不能说那肯定就是在指后四十回中的情节。因此,也就不能因为后四十回中没有脂批中提到的内容而否定后四十回是作者原作。
二 批者不确信自己的预示一定能在后文中实现
脂批对“后文”的预示,经常是一种自说自话的猜测,而看到了后文时,发现自己的预想成真,就又会为自己的猜测叫好,如我们经常能看到的“余前批非谬”等语。
虽然连批者自己都不确认作者一定会按他“预测”的内容写,但却深为自己猜中或影响了后文情节而由衷欣喜和自信。这种欣喜和自信也许是源自作批者与作者的亲密关系,或对作者心目中小说人物原型和事件的了解。
我们再来看一个非常有趣的例子:
第21回,袭人嗔怪宝玉到黛玉、湘云处梳洗事,宝玉“续《庄子》”后有庚辰眉批曰:
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站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叫绝?己卯冬夜。
由此批语起码可知这段故事中,作者不是宝玉,而可能是把曾经发生在“余”身上的事给了宝玉,所以此批自谦说“余”不敢续庄子。可见写的可能就是“余”自己的事。接着,作者马上写到黛玉见了宝玉的续又笑又气,也写了一首诗嘲讽之,此处又有庚辰眉批曰:
又借阿颦诗自相鄙驳,可见余前批不谬。己卯冬夜。
这里很明显,作批者前面的批语并不能作为断言,他自己也没有认为作者一定和他想法相同,直待看到后文,他才说作者的文字证明了他前面的批语说对了。脂批中常有“可见余前批不谬”之类话,都表明作批者对“后文”究竟会如何发展并没有完全的把握。
因此,第20回,宝玉给麝月蓖头,晴雯见了加以嘲讽一处的批语中说:
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宝钗、袭人)哉?看过后文则知矣。
以脂批构建后四十回内容的人,大多以此推测宝钗和袭人与宝玉在后四十回中的情形,并认为现在的后四十回写得不好,没有表现出这句批语中的意境。
其实,这句批语很可能和其他很多类似的批语一样,是作批者自己个人的想法,也和其他那些他自己也认为有待用作者以后的文字来证明他判断和推测的对与错的那些批语一样,不一定会在作者将来的文字中实现。
同样的例子也不少,如第51回,宝琴作怀古诗,宝钗的评语后有庚辰双行夹批:
如何?必得宝钗此驳方是好文,后文若真另作亦必无趣,若不另作,又有何法省之,看他下文如何。
这说明批者也不知道后面作者要写什么,果然,当看到后文作者描写出黛玉的态度时,他立刻接着批道:
好极!非黛玉不可。脂砚。
这显然表达了发现自己同作者思想有契合的快慰。
脂批中对后来情节带有猜测性质或预期性质的例子为数不少,如第42回,刘姥姥为巧姐起名,有人引靖藏本眉批:“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哀哉伤哉!”来证明现在所见后四十回中没有这样的情节,因此不是作者原作。
但还有一个可能性,一直没有人注意到:大家都承认一点,即《红楼梦》中有些事是实有发生的。以批者对所历所见的事情来看,也许狱神庙的事实在当时的确存在,批者认为作者既然很多处都是写实,用批者原话说就是:“况此亦是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捏造而成者”[5],即都是有原型可循的,那么一定会写到实有其事的狱神庙。
但如果作者在后文中不打算写这一情节,也不是这条批语作者当时所能料到的,这也就是说批者未必是看了后面文字中确有“狱神庙”的文字之后才有此批。所以,对于这种所谓的“后文”或与后文有关的批语,不应该过于较真,更不应将其认作是后四十回非雪芹原作的确凿证据。
这样看来,脂批中经常有“后文”如何如何字样,对于脂批中这些“后文”的解释应该是多样的,不应该视为一律针对后四十回,或认为那些作批者提到的事情一定就会发生,作者就一定会按照批语中提到的那样去写。而作批者对自己针对“后文”的“预言”也不是信心满满,大部分也只不过是猜测而已,甚至承认自己也在等待后文。那么,远在其后的我们却为什么非要说这些批语中的预示一定会在八十回后得到兑现呢?又为什么在这些批语实际并没有兑现时,非要一口咬定后文非作者原作呢?
批书人是有个性的,批书本身就是一种文学活动,思维极为活跃。至于其中带有猜谜和智力测验的性质和乐此不疲地炫示自己与作者的亲近关系与熟悉程度之类都是表现自我和发泄自我的题中应有之义。这种不断猜测和不断获得验证的过程,已经成为其批书的一大乐趣。这种情况不止于对后四十回文字,即使对前八十回也是如此。如果一定要说批语是判断后四十回作者的唯一重要而权威的标准,并死死认定,前面说了后面一定要兑现,这和中国古代寓言所说的“刻舟求剑”还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