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初探
- 夏薇
- 1914字
- 2020-12-10 16:45:54
第一节 早年的否定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俞先生早年对所谓“续书”的看法的意蕴,从而更好地把握他的认识发展的脉络。
一 “高鹗没有创作《红楼梦》的可能”
俞先生在《后四十回底批评》一文中说:
我们第一要知道,高鹗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功,使此书“颠末毕具”,他并没有做《红楼梦》底兴趣;且也没有真正创作《红楼梦》底可能。
他认为高鹗不是在“续”,而是在“描摹”,所以谈不上是一种真正的“创作”,他说:
若把兰墅底亲见亲闻都夹杂写了进去,岂不成了一部“四不象”的《红楼梦》!……因他不是曹雪芹……
因为高鹗是在“描摹”,所以不可能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写进去。
俞先生又在《高鹗续书底依据》中说:
高鹗续书是否有合于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续书底好歹又是一件事,决不能混为一谈。
也就是说像不像是一回事,好不好是另一回事。俞先生在这里的意思是,他承认“高续”很像,但他批判的不是这个,而是“高续”的不好,原因就是高鹗不是曹雪芹,两人性格不同。所以俞先生说“合于原意”和“好歹”不是一回事。
这个逻辑其实在当时就很难令人信服,甚至也很难令他自己不生疑窦。既然说高鹗不是在写自己的亲见亲闻,而又承认他是在“描摹”,且还有“貌合”之处,那么他就是在写曹雪芹的亲见亲闻了?一个人怎么能够去写远在自己之前的人的“亲见亲闻”,却又能有如俞先生列举出的那么多“描摹”得很像的文字和情节呢?就是这种内在的矛盾和混乱,令俞先生从《红楼梦辨》之后就隐约开始产生“越研究越糊涂”的感觉。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提出的处理办法是:
《红楼梦》如再版,便该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录,题明为高鹗所作。
这种建议实在已经是非常极端了。而当代个别学者提出的将后四十回扔进垃圾箱之类的更加过激的主张,也是和前者一脉相承的。造成的恶劣影响之一是致使1987年版《红楼梦》电视连续剧的结局完全脱离后四十回文本,按照脂批的指引,产生了另外的一些情节。如果按俞先生早期的看法,这些情节也只不过是在“描摹”,而不可能“好”,因为除了曹雪芹,谁都不可能是曹雪芹。
二 “貌合而神离”
俞先生1922年的《红楼梦辨》是在和顾颉刚先生通信的基础上完成的,书中很多观点也是在与老友的辩论中才得到逐渐完善的阐释。比如,“高鹗续书的依据”一文中曾引顾颉刚的话:
……(高鹗)他的原文恰如雪芹的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
对此,俞先生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同意,说:
他(顾颉刚)的话虽然有些过誉,但大体上,也是很确切的。高鹗补书,在大关节上实在是很仔细,不敢胡来。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们也应当原谅他。况且他能为《红楼梦》保存悲剧的空气,这尤使我们感谢。
随后,列举出二十个例证,来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一致,表面看去,似乎他并不反对顾颉刚的看法,而实际上,这只是作文的一种策略。他反对的态度在后文中表达得非常清楚。而辟专章论述和逐一举例,只不过是为了更有力地反驳老友的观点,他说:
我们要知道,有依据的,未必定是好;反之,没有依据也未必定是不好。高鹗续书是否有合于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续书好歹又是一件事,决不能混为一谈。所以虽承认了高氏底审慎,处处有所依据,但我们依然可以批评这书底没有价值。
他认为高续看上去是有依据的,可以肯定是“貌似”,但却“神不似”,原因就是高鹗的性格和曹雪芹的相去甚远。虽然续得像,但貌合神离,因而没有任何价值。
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貌合神离”是俞先生早年看法的核心。
接下来,他在“后四十回底批评”一文中又说:
所以上篇所叙高氏依据什么补什么,至多只可以称赞他下笔时如何审慎,对于作者如何尊重,却并不能因此颂扬四十回有文学底声价。……归纳起来说一句话就是:凡高作较有精采之处,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情做蓝本的;反之,凡没有蓝本可临摹的,都没有精采。
这就是更明显的先有结论,再根据结论找根据的话,成见就来自于对胡适“高鹗续书说”的认定。
但是他开列出的二十条证据,如,宝玉出家、宝玉中举、贾氏抄家、黛玉早死、宝钗与宝玉成婚、元春早卒、探春远嫁、惜春为尼、妙玉被污、凤姐之死,等等,个个都在说明续书的精彩,他也已承认一些地方的神似,甚至说
高氏补书……往往有许多地方,虽并无所依据,而在行文方面却不得不如此写,否则便连串不下。所以我们读高氏续作,虽然在有些地方是出于他的杜撰,只要合于文情,也就不可轻易菲薄他。
这就说明后四十回不仅有根有据,就连某些没有前八十回内容作依据,被认为是“杜撰”的地方也很“合文情”,是不容菲薄和批评的。其实在这种基础上,结论已不该仍是完全否定的了,而他最终还是不承认续作的价值,依然坚持对后四十回的否定。
俞先生早年对《红楼梦》后四十回价值的彻底否定是学界乃至他自己公认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