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经典到教条:理解摩尔根《古代社会》原名《裂缝间的桥》
- 王铭铭
- 3118字
- 2020-11-23 18:12:53
摩尔根这个人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818—1881)这个名字自从20世纪30年代起,就已为国人所知。1929年,《古代社会》的主要译者杨东莼先生将之译为“莫尔甘”,“摩尔根”与“莫尔甘”是同一个人[1],这个名字代表的那个人,被后人承认为“19世纪美国最杰出的人类学家”[2]。在我们的印象中,摩尔根是一个抽象的“进步的西方人”。这一点没有错,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记住,摩尔根首先是一个具体的“美国学者”[3]。
摩尔根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儿”[4],但在我眼里,他的家世更像是农庄主。他的老家在纽约州西部一个叫作“奥罗拉”(Aurora)的村庄里,他生来不是一个“贫农”,而是一个富裕的地主的儿子。他的父亲是一位州参议员,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教长老会会员。摩尔根的家庭人口众多,他的父亲有点儿像旧中国社会的地主那样,认为多子多福。摩尔根是全家13个孩子中的第9个,他8岁时父亲去世。显然是因为家庭的财力不薄,摩尔根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摩尔根青少年时代在奥罗拉村的卡雨西湖学院学习,1838年他考入联合学院,1840年毕业。接着,他开始学习法律,两年后获得律师资格。1844年,33岁的摩尔根移居纽约州的罗彻斯特市,直到1881年逝世,他一直住在这座城市里。在罗彻斯特初期,他为投资道路建设和钢铁构件的商人做律师,发了一点小财,使他能够尽早从律师行业退休,将所有精力投入到学术研究中去。他将积蓄和藏书捐献给罗彻斯特大学,使这所大学直到今天还有一个相当优秀的人类学系。
有人误以为,摩尔根与其他早期人类学家一样,是受生物学进化论思想影响而提出自己的社会理论的。[5]其实,摩尔根的思想与社会达尔文主义之间还是存在着许多差异的。在我们中国学习摩尔根的理论时,常会将他的名字与哥白尼、达尔文以至马克思相提并论,其实这容易使人产生一个误会,以为他是一个纯粹的唯物主义的“进步思想家”。事实上,“进步思想家”这个概念只符合摩尔根心路历程的部分面貌。可以猜想,与启蒙运动以后的大多数社会研究者一样,摩尔根确实宁愿将人的起源与生物界的演化联系起来,而不愿迷信“神创论”。可是,他的思想却不纯粹。
《古代社会》这本书,被中国的人类学界长期认定为摩尔根的代表作。在这本书的序言里,我们可以读到摩尔根研究社会发展史时采取的人类进化史态度。这个态度,可以具体表达为如下三个相互连贯的思想要点:
1.摩尔根相信,那时社会科学家已有充分的证据断言,人类一切部落,在野蛮社会以前都曾有过蒙昧社会,因而,人类史可以依据其文明进程的阶段性,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人类史的起源相同、经验相同、进步相同。(第ⅰ页)
2.依据这一“科学的断言”,摩尔根又相信,作为一位人类学家,他的使命是要回答几个问题:人类是怎样度过已往这些一个又一个的时代的?蒙昧人是怎样以慢得几乎觉察不出的步伐前进,而达到野蛮社会的高级状态的?野蛮人又是怎样经过类似的渐进而最后达到文明社会的?为什么别的部落或民族在进步的竞争中变成了落伍者——有些进入了文明社会,有些停留在野蛮社会,而另有一些则停留在蒙昧社会?(第ⅰ—ⅱ页)
3.为了给这些问题找到答案,摩尔根说,《古代社会》所要探讨的主要方面,是“四类事实”:(1)制度、发明与发现的历史,(2)政治形态,包括氏族、胞族和部落的演化,(3)家族制度中血婚制到中间过渡形态到专偶制的过渡,(4)财产的占有方面,占有欲望从无到有的演变过程。(第ⅱ—ⅲ页)
《古代社会》应该说是摩尔根社会哲学的代表作,而不仅仅是他的人类学论著,这部著作呈现出摩尔根社会研究的总体目标。在摩尔根看来,在人逐步脱离自然界的过程中,进步起最重要的作用。在进步的道路上,“发明与发现层出不穷,成为顺序相承的阶段性标志”。同时,各种社会制度,因与人类的永恒需要密切相关,都是“从少数原始思想的幼苗发展出来的”,它们也同样成为进步的标志。将这些标志综合起来加以比较,人类学家就可以看出人类出于同源,在同一发展阶段中人类有类似的需要,也可看出,“在相似的社会状态中,人类有同样的心理作用”。(第ⅱ页)
摩尔根的社会哲学具有一种特殊的双重性。它是在自然史(包括天体演化史)启发下开拓出来的一种人类史视野,同时又是一部不同于自然史的文化进化学说。摩尔根呈现的文化,与人在自然界中存在的状态密切相关,而非神创秩序的世俗实现。摩尔根也企图说服人们相信,只有以人——而非上帝——为中心来考察历史才是科学的。从这两个方面看,摩尔根都像是社会科学里的达尔文。然而,摩尔根在使社会的研究脱离上帝的支配的同时,采取的不单是一种自然史的做法,而夹杂了不少人类中心主义的宇宙观,因此,他的思想与进化论之间的关系,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得多。他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历史唯物主义”。虽然他的研究和著述带有社会科学的色彩,但是这一社会科学色彩,却大多没有决定论的意味,而部分来自于他的思想与当时美国基督教之间的互动。
值得一提的是,在罗彻斯特的年代里(特别是在1848年到1860年之间),摩尔根受到了基督教长老会教士兼学者麦克依凡(J.S.Mcilvaine)的关照。麦克依凡是一位优秀的语文学家,与长期支持人类学研究的史密森学会(The Smithsonian Institution)关系密切,他对摩尔根的研究十分关注。[6]这位长老会学者曾企图通过摩尔根夫人来劝服摩尔根彻底皈依基督教。摩尔根是一位自然神论者,对基督教半信半疑。不过,他时常参加长老会教堂的活动。他所在的教堂曾于19世纪后半期加入新英格兰加尔文教派运动。带着自由主义色彩的新英格兰加尔文教派驳斥奴隶制度,坚信民主制度与功利主义政治哲学。这个教派对于科学采取的态度是开放的。对于人类史的研究,这个教派甚至不特别宣扬《圣经》中的创世论,而采取一个接近进化论的解释,认为上帝创造世界遵循一种规则,而这正命定地与进化方法殊途同归。[7]
与南方的长老会不同,摩尔根接触的北方长老会不相信上帝一开始就创造出不同种族的人,而认为上帝造的人是同源的。这一“人类同源论”使摩尔根与美国南方的种族主义人类学家区分开来。然而,在基督教思想的影响下,摩尔根反对生物学进化论的另一个观点,即,人与动物同源、相互演化的观点,主张人有独立的起源。他同情一种观点,认为世界是被上帝设计出来的,而世界的发展和变化,也早已为上帝所设定。也就是说,进步并非是达尔文所说的“物竞天择”促成的,而是一个神圣的“规划”显现自身力量的过程。如库伯(Adam Kuper)在其述评中所言,“相信进步是依据某种神创的规划发生的,这与美国政治思想中的一种理论对应。在美国政治思想中,进步被当成对于政府治理原则的逐步趋近过程来表述,而这一原则,早已在《独立宣言》中奠定了基础”[8]。在进化论和美国基督教北方长老会的双重影响下,摩尔根坚信人的心智一致性,从自然史的视野来探索人类治理自身的历史规律,试图从对这个规律的把握中发现一种新的哲学。他的所有人类学论述,都是围绕着这一主题展开的。
[1] 杨东莼,《杨东莼学术论著选》,上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第358页。
[2] Stocking,Race,Culture and Evolution:Essays in the History of Anthropology,1968,p.116.
[3] Carl Resek,Lewis Henry Morgan,American Scholar,1960.
[4] 怀特,《摩尔根生平与〈古代社会〉》,第9页。
[5] 童恩正,《摩尔根模式与中国的原始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88。
[6] 麦克依凡1815年出生,家庭背景为苏格兰-爱尔兰移民,是一位教士、教授兼教育企业家。1837年毕业于新泽西学院,1840年毕业于普林斯顿神学院。1842年后,麦氏曾在包括罗彻斯特在内的纽约州4个地方任教士。1860年任普林斯顿大学前身的新泽西学院教授,1870年转任宾夕法尼亚大学社会科学院教授,17年后回到新泽西,创办一家女子学院,1897年逝世。一生留下4部书、几篇学术论文。
[7] Leslie White,“Morgan's Attitude toward Religion and Science”,1944.
[8] Adam Kuper,The Invention of Primitive Society:The Transformation of an Illusion,1988,p.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