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当拿到这本《犯罪心理分析》(Inside the Criminal Mind)的英文书时,我回忆起了十几年前的工作经历。那时我还在监狱工作,是一名监狱的心理咨询师,当时接触的大量个案所呈现出来的问题就是该书所论及的,所以我觉得这本书有很重要的价值,于是开始组织翻译。一年多过去了,这本既专业又适合大众阅读的书终于面世了。本书是第三版,作者斯坦顿·萨梅洛博士拥有长达四十四年访谈罪犯的经历,在撰写此书的时候选择了数百个自己亲身经历的案例,揭示出犯罪主要是罪犯的思维模式出现了问题,并提出了改变这种思维模式的方法。

斯坦顿·萨梅洛博士特意选择了那些处于犯罪性连续体的极端个体。他希望读者能通过理解极端思维模式的表现,可以更容易地辨别出某种并不那么极端的思维模式。他认为行为是心理认知的产物,因而,理解罪犯的认知模式比了解犯罪原因更重要——罪犯和常人的主要差异就在于思维模式的不同。

斯坦顿·萨梅洛博士认为,一些流行的观点不足以解释犯罪行为的成因,例如,那些认为是父母的原因导致了犯罪行为产生的看法,或者认为一个人会成为罪犯是由其生物学基础而导致的观点,等等。

作者认为,犯罪人格是导致犯罪的主要原因——罪犯不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当事情不符合罪犯的预期时,他会认为是别人的错,无论其预期多么不切实际;罪犯不愿意吃苦,希望走捷径,自己犯了错却指责他人;即便已经被宣判有罪,许多罪犯仍然会否认自己的罪行,并声称自己遭受到了不公正对待,等等。同时,作者还认为犯罪人格具有顽固性和难以辨别性,并且难以治疗和改变。

但是,作者并没有认定犯罪人格是铁板一块,而认为矫治的关键是帮助罪犯改变其思维方式。因此,作者介绍了改变罪犯思维方式的项目,还专门列举了运用这些项目转化罪犯的个案,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操作这些项目。这些项目在于让有机会和能力重新选择的罪犯学会承担责任。作者在此所针对的问题是:选择权、自愿、善与恶、一个人对诱惑的反应以及在逆境中表现出的勇敢或者怯懦行为。我们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如果不能帮助一个罪犯改变其最基本的东西——思维,那么是不可能让他放弃犯罪并负责任地生活的。

综上所述,《犯罪心理分析》不但可以为从事犯罪预防和矫治的专业人士提供参考,也适合对犯罪心理学感兴趣的广大爱好者阅读。

本书的翻译工作分工如下——冯莹:引言、第1章至第6章;吴佳佳:第7章、第8章和第13章;毛梓煜:第9章至第12章、第14章;姚峰:第15章、第16章;全书由姚峰负责统稿和审校。

姚峰

2017年3月于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