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的人能准确喊出对方的名字

人对自己的姓名最感兴趣。把一个人的姓名记全,并很自然地叫出口,这是一种最简单、最明显,而又是一种最能获得对方好感的方法。特别是在上流社会的社交中,因为每个人都是有身份和地位的人,每天都会应付很多人,所以如果还能记住对方的名字并且能够亲切地喊出来,那么对于对方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尊重和肯定。

二战期间美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邮务总长吉姆是一位传奇人物。他小时候家里很穷,十岁就辍学去一家砖厂做工,他把沙土倒入模子里,压成砖瓦,再拿到太阳下晒干。吉姆没有机会受更多的教育,可是他有爱尔兰人乐观的性格,使人们自然地喜欢他,愿意跟他接近。在成长过程中,吉姆逐渐养成了一种善于记忆人们名字的特殊才能,这对他后来从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罗斯福开始竞选总统前的几个月中,吉姆一天要写数百封信,分发给美国西部、西北部各州的熟人、朋友。而后,他乘上火车,在十九天的旅途中,走遍美国二十个州,行程一万两千里。他除了乘坐火车外,还用其他交通工具,像轻便马车、汽车、轮船等。吉姆每到一个城镇,都去找熟人进行一次极诚恳的谈话,接着再开始下一段的行程。当他回到东部时,立即给在各城镇的朋友每人一封信,请他们把曾经和他们谈过话的客人名单寄来给他。名单上那些不计其数的人,他们都得到吉姆亲密而极礼貌的复函。

吉姆早就发现,一般人对自己的姓名最感兴趣。把一个人的姓名记住,并很自然地叫出口,你便对他含有微妙的恭维、赞赏的意味。若反过来讲,把那人的姓名忘记,或是叫错了,不但使对方难堪,而且对你自己也是一种很大的损害。

但仅仅记住别人的姓名,还远远不够,在上流社会的社交中,称呼对方时要做到合宜而得体。

许多人认为,只要不是哑巴,喊名字是一件最容易不过的事情。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要喊出许多人的名字,但仔细回想起来效果却不一样。卡耐基说:“记住他人的名字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怎么喊名字。”

用清晰的声音喊出别人的名字,是人际交往的第一步。它意味着你对别人持一种重视的态度。含糊不清地叫喊会使对方感到不愉快,以为你把他看得无足轻重,或者根本不把他放在心上。当多年未见的朋友突然出现在你面前,清晰地叫出他的名字将是最好的欢迎,它说明无论隔多少年,你仍然记得友情。当你置身在许多人中间,没有什么比一一清晰地叫出他们的名字更能够说明你对他们的关注了。

喊别人的名字也是一门学问,它能给你带来好人缘,也能给你带来坏名声。喊名字要懂得语言和地域差别,用北方话直呼他人姓氏令人感到亲切,用某些南方话恐怕就不行。南方人叫阿贵顺口而亲热,北方人叫起来就未免别扭。喊名字还要懂得分寸和对方的特点,对女性尽量不要称“老”,对不熟异性不要称呼得过于亲热,在姓氏后面加以“老”字是一种至尊称呼,不是随便用的。例如,你可以对任何一个年老的人称呼:“老李”,“老陈”,但一般不能叫“李老”或“陈老”,因为后一种称呼法已超出一般符号意义,而且包含着相当强烈的尊敬色彩。

牢记他人的姓名并得体地称呼对方,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也是树立自己良好形象的一个有效方法。所以在社交中,聪明的人一定要多费心思,记住与你交往的人的姓名,大方得体地叫出来,你会发现发生在你身上的变化与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