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七言乐府·

高适

【作者介绍】

高适(700年~765年),字达夫、仲武,沧州(今河北省景县)人,是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他少年孤贫,爱交游,有游侠之风,二十岁西游长安,功名未就而返,后在蓟北体验了边塞生活。他曾漫游梁、宋,与李白、杜甫等人结下亲密友谊。天宝八载(749年),经睢阳太守张九皋推荐,五十岁的高适应举中第,授封丘尉,不久辞官,入陇右、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为掌书记。安史之乱后,他曾担任过淮南节度使、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剑南节度使等职,官至左散骑常侍,故世称“高常侍”。

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为盛唐边塞诗人的魁首,他的作品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因为心理较为粗放,性格率直,故其诗多直抒胸臆,或夹叙夹议,较少用比兴手法。

燕歌行[1]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2]。摐金[3][4]鼓下榆关[5],旌旆[6]逶迤[7]碣石[8]间。校尉[9]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10]。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11]杂风雨。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大漠穷秋[12]塞草腓[13],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常[14]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15]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16]空回首。边庭飘摇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杀气三时[17]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18]。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19]从来岂顾勋?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20]

【注释】

[1]燕歌行:乐府旧题,属于《相和歌》中的《平调曲》,有记载最早的《燕歌行》为魏文帝曹丕所作,共两首,写妇女秋思,或即由曹丕首创,故后人多以此调作闺怨诗。此诗前原有序道:“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御史大夫张公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开元二十六年即公元738年,所谓“张公”,是指幽州长史张守珪。[2]赐颜色:指给予厚赐和礼遇。[3]摐(chuāng)金:撞击钟、钲等打击乐器,摐是撞击,金指金属乐器。[4]伐:敲打。5]榆关:又名渝关、临渝关,在河北省抚宁县中部地区,西距县城二十里,隋唐时期,榆关曾作为中原王朝防御高句丽入侵的重要军事基地,设关扎营,屯集大量兵马,明初将关隘移至今山海关,故山海关也有榆关的别称。[6]旌旆(pèi):旌是竿头饰羽的旗,旆是末端状如燕尾的旗,两者合用泛指各类旗帜。[7]逶迤(wēiyí):也作逶蛇,指蜿蜒曲折貌。《淮南子·泰族训》有“河以逶蛇故能远,山以陵迟故能高”句。[8]碣石:山名,在今天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内。[9]校尉:武官名,次于将军。[10]狼山:即狼居胥山,在今天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西北。一说狼山又名郎山,在今河北省易县境内。[11]凭陵:仗势侵凌。[12]穷秋:深秋。[13]腓(féi):本意为病,这里指草木枯萎。别本作“衰”。[14]常:别本作“恒”。[15]玉箸(zhù):玉制的筷子,这里是用玉筷子来比喻眼泪。[16]蓟(jì)北:唐代的蓟州即今天的天津市蓟县,这里是用蓟北来泛指北方边境。[17]三时:指晨、午、晚三个时间阶段,即从早至夜,以状时间之长久。[18]刁斗:军中用具,一般为铜制,容积一斗,白昼用来煮饭,夜间敲以报更。[19]死节:为国捐躯,这里的节是指气节。[20]李将军:指汉朝名将李广,据说他能外御强敌,内抚士卒,很得士卒的爱戴。

【语译】

汉朝的边患在东北地区,汉将辞别家人出征,去扫灭败残的贼寇。男儿本就以驰骋奋战、无人能挡为目标,而天子也给予了非常的礼遇和赏赐。于是敲钟擂鼓,领兵杀向榆关,无数旌旗在碣石山间蜿蜒纵横。

这时候校尉们求救的书信飞越沙漠,说匈奴单于会猎所升起的火光,已经照耀到郎山了。广袤边境上的山川是如此萧条,外族的骑兵如同狂风暴雨般发动了侵袭。战士们在前线伤亡惨重,而军帐中仍还有美女在歌舞升平!深秋的大漠啊,边塞上草木枯萎,落日映照的孤寂的城防,能战之兵日渐稀少。虽然身受朝廷恩遇,却经常性地不肯重视敌情,战士们在山川关隘拼死作战,却始终未能解围。他们身穿铁甲,已经在远方戍守很长一段时间了,自从别离以后,妻子的眼泪就如同玉筷一般落个不停。少妇们在南方苦苦相思,肝肠欲断,征夫们在北境空自回望故乡,却不能归来。边境上如此风雨飘摇,身处最边远的地方,苍茫混沌,一无所有,该如何度过啊。

杀气整日凝聚不散,如云成阵,刁斗整夜敲响,声音是如此的凄寒。战士们互相望着友伴的兵器上血迹斑斑,他们为国捐躯,并非是为了个人的功勋。你看不到吗?沙场征战是如此辛苦,人们至今还在思念着能够外御强侮、内抚士卒的“飞将军”李广啊!

【赏析】

《燕歌行》传统是用来调寄闺怨的,而征夫远戍,少妇泪垂,当然也属于闺怨一类,只是高适这首诗虽然涉及到了闺怨(“玉箸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却并非全诗主旨。所以说唐代的仿乐府、新乐府,大多是旧瓶装新酒,乐府旧题不过借用而已,高适此诗亦不能外。

这首诗的背景,是公元738年幽州长史张守珪所部出击东北的奚族,结果大败而归。张守珪是盛唐名将,曾在西北大胜突厥,镇守幽州以后,也曾多次击退契丹族的骚扰,但其晚年军纪废弛,将骄兵惰,致有此败。前人多谓高适此诗是讽刺张守珪,但傅璇宗先生在《唐代诗人丛考》中却反对这一说法,认为翌年(739年)张守珪被贬括州,召高适族侄式颜相从,高适写了《宋中送族侄式颜》一诗,诗中盛赞张守珪,说他“当时有勋业,末路遭谗毁”,时隔仅一年,对同一人的看法不该如此大相径庭。就序中所见,高适作此诗确实是受了幽州之败的影响,但诗中所鞭笞的骄惰之将应是泛指,而非直指张守珪本人。

全诗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汉家烟尘”直到“单于猎火”,描写外敌入侵,而大唐好男儿从军征伐,气概如虹。诗中所言“榆关”、“碣石”,很明确是说东北之事,而“狼山”或谓狼居胥山,或谓指郎山,私以为当指郎山为是,因为郎山在唐朝境内,与榆关、碣石相近,说“单于猎火照狼山”,正指北虏入侵,若谓指狼居胥山,那么说的就不是抵抗侵略的战争,而是开疆拓土之役了。当然,所谓榆关、碣石、郎山,也皆为泛指,但大致范围不应错讹,否则诗意便会受到影响。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两句,明末清初的唐汝询在《唐诗解》中说:“言烟尘在东北,原非犯我内地,汉将所破特余寇耳。盖此辈本重横行,天子乃厚加礼貌,能不生边衅乎?”此解不确。“重横行”、“赐颜色”固有导致将骄之意,但契丹、奚在东北,不受羁縻,屡屡入塞侵扰,这也是事实,不见得“原非犯我内地”。倘若只是边将擅起边衅以邀功,后文便不当有“未解围”之说。宋朝以后的文人,多持非重祸则不当起刀兵,宁可忍让退避的想法,这种想法正确与否暂且不论,至少盛唐时人大抵是不会赞同的。所以回看此诗,此诗所写的断然是抵抗侵略的战争,而并非妄启边衅。

诗的第二部分从“山川萧条”直到“力尽关山”,重点就在“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一句,指战士在前线奋勇御敌,将领们却在后方歌舞升平,因为“常轻敌”,所以导致前线“斗兵稀”、“未解围”。第三部分从“铁衣远戍”直到结尾,描写战士远征之辛苦,他们虽然抛生死于度外,一心杀敌报国,“死节从来岂顾勋”,但也希望有李广那种真能外御强侮且内抚士卒的将领出现,而非现在这些骄横、跋扈,视士卒生命如草芥的唐将。开篇即以汉代唐,说“汉家”、“汉将”,结尾再言怀念汉代名将李广,首尾呼应,结构谨严。

所以此诗主旨,是讽刺边将骄惰,不恤士卒,次一层则歌颂远戍男儿杀敌报国,不惜殒身。全诗气概恢弘,不仅如近人赵熙所评为高适“第一大篇”,而且也是盛唐边塞诗中的一流杰作。

六朝诗歌受赋的影响很深,于是多对仗,注重声韵,到唐代后就成熟为格律诗。高适这首《燕歌行》就多律句,多对仗,甚至像“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常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根本就是律对。这样的诗篇声调铿锵,和谐上口,便于诵读,与韩愈《石鼓歌》等诗形成鲜明对比。这是因为无规矩就要近规矩,有规矩就要破规矩,高适的诗是在声调不协中求其协,韩愈的诗则在群协中故求其不协,各擅胜长,各有风味。

【扩展阅读】

宋中送族侄式颜

唐·高适

大夫击东胡,胡尘不敢起。胡人山下哭,胡马海边死。部曲尽公侯,舆台亦朱紫。当时有勋业,末路遭谗毁。转旆燕赵间,剖符括苍里。弟兄莫相见,亲族远枌梓。不改青云心,仍招布衣士。平生怀感激,本欲候知己。去矣难重陈,飘然自兹始。游梁且未遇,适越今何以。乡山西北愁,竹箭东南美。峥嵘缙云外,苍莽几千里。旅雁悲啾啾,朝昏孰云已。登临多瘴疠,动息在风水。虽有贤主人,终为客行子。我携一尊酒,满酌聊劝尔。劝尔惟一言,家声勿沦滓。

唐朝在东北方面的屡屡战败,大多非张守珪本人所为,而是其部将所为,但张不能辞典守之责,而且他在事后讳败言胜就更加可恶。然而历史是历史,文学是文学,从高适上面这首诗来看,他不仅未将主要责任推到张守珪身上,反而大加歌颂,所以反观《燕歌行》,并非讽张,可谓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