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新闻实证研究:对媒体法制新闻报道的监测与分析
- 姚广宜
- 6316字
- 2021-03-31 19:18:06
第一节
法制新闻研究文献综述
——以四大电子数据库及实证调查数据为依据
法制新闻是新闻学的一个新的分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法制新闻报道应普法宣传之需而发轫并逐渐兴盛。一些学者开始专注对法制新闻的研究。本节以近三十年来众多学者对法制新闻及其相关问题研究的论文、论著为统计和研究对象,以四大电子数据库及实证调查数据为依据,从法制新闻研究的文献数量、发展阶段、研究角度以及内容特点等方面进行归纳,以期为法制新闻的深入研究提供文献参考和依据。
一、法制新闻研究论文
本研究选取自1979年至2011年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这四大电子数据库所刊载的法制新闻研究论文,共计836篇。为了便于分析和比较,我们将收集到的研究论文按不同的发展阶段进行数据统计,共分为三个阶段(见图1-1):
图1-1 1979—2011年从四大论文数据库检索的法制新闻相关文献数据统计(篇)
由图1-1可见,法制新闻研究文献数量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总体呈现直线式增长趋势,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研究文献数量倍增。其中每个发展阶段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发展特点:
1. 第一阶段:1979—1989年,是中国法制新闻研究的积累期。
图1-1显示,这一阶段法制新闻的研究文献数量很少,不过27篇。因为这一阶段处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法制建设的起步阶段,法制新闻主要致力于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这一时期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如何加强法制新闻的宣传力度,提升法制新闻的地位、服务功能和影响力等方面。例如,王奇的《法制新闻应有自己的地位》一文,提出法制新闻作为新闻事业中一个独立的门类应引起新闻理论界的重视,要上升为理论,不仅为了丰富我国社会主义新闻学,而且为了使今后的法制宣传获得理论的指导。[1]胡冬舫的《法制新闻宣传价值浅谈》一文,提出对法制新闻选材的新闻价值和宣传价值两把尺子的价值选择标准。[2]张奇峰的《努力增强法制新闻的社会服务功能》一文,阐释了法制新闻如何发挥服务功能,增强群众法律意识。[3]有耳、任则在《改革法制新闻的有益探索》中,对如何发挥新闻媒介作用,加强法制和社会事件的报道,增加政法领域的透明度,并起到正确的舆论监督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地讨论。[4]
但是,由于法制新闻研究刚刚起步,加之资料有限,研究内容比较浅显和笼统,缺乏深入的理论探讨和有针对性的实务研究成果。正如学者王奇所言,“法制新闻作为新闻事业中一个独立的门类,至今尚未引起新闻理论界的重视。这不能不说是新闻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缺陷。我以为,对已经积累起来法制宣传报道的经验,进行分析、综合、归纳和概括,使之上升为理论,不仅为丰富我国社会主义新闻学,而且为使今后的法制宣传获得理论的知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报道的质量。”[5]
2. 第二阶段:1990—2000年,是中国法制新闻研究的发展期。
这一阶段适逢“二五”“三五”普法工作轰轰烈烈地展开,既为法制新闻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法制新闻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平台。法制新闻研究的论文数量倍增,但是总数也不超过200篇。
这一时期对法制新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基本理论方面,涉及法制新闻概念、特点、报道范围及价值取向,以及如何提高法制新闻报道的品味和质量等问题。如魏国的《邓小平法制新闻理论的基本特点》,提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实事求是是邓小平法制新闻理论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和依法行事是邓小平法制新闻理论的着眼点、基本思想和落脚点;[6]陈应革的《法制新闻的特点与功能》,指出法制新闻必须姓“法”,是对法制事件、法制问题、法制动态的报道,具有普法宣传等重要功能,是不可或缺的新闻门类;[7]杨朝高在《拓宽法制新闻的报道范围》一文中认为,法制新闻既要有重要的、具教育意义的刑事案例,也要有典型的民事案例,既要有触及一般行政法规的案例,也要有反映卫生、工商这些专门法规的案件;[8]杨永敏的《论法制新闻》,从法制新闻的题材、价值取向、时效性和规范化等方面阐释了法制新闻理论和要求;[9]董石竹《法制新闻的价值取向》一文认为,法制新闻的价值取向应受到媒体的性质和法制原则所制约;[10]杨永敏在《提高法制新闻的品位》中提到,要在法制新闻报道方面有新的突破,提高法制新闻的品位,首先要拓宽法制新闻的报道领域;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必须遵循严格的价值取向。[11]
3. 第三阶段:2001—2011年,是中国法制新闻研究的快速发展期。
党的十五大和第九届全国人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推进,法制新闻也进入了发展、兴盛、改革与创新的阶段。这一时期的研究论文达到614篇,几乎是前一阶段的三倍。
对法制新闻研究角度的逐步细化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是这一阶段的最大特点。一些学者采用案例分析和对比的研究方法。如,陈力丹、马晓澄的《规范地报道法制新闻——从熊振林杀人案报道说起》[12],李洁的《法制新闻的特别之处——以〈南方周末〉邱兴华案报道为例》[13],陈坚的《如何确保法制新闻的真实性——以〈江苏法制报〉案例报道为例》[14];吴星的《法制新闻题材的典型性——以〈法制日报〉为例》[15],卢毅刚的《“论法的精神”请从媒介舆论始——以〈南方周末〉法治报道为例》[16],这些研究成果或以案例来研究法制新闻的特点或以某一媒体为研究对象,探讨法制新闻的价值特点。而对比性的研究论文,还有张丰蘩、郭小燕的《法制新闻报道在定位不同的媒体上的媒介表现的差异》[17],刘大鹏、上官圣的《社会新闻与法制新闻》[18]等。
大量专题性研究成果的逐步增多,也是这一时期的法制新闻研究的特点。如研究法制新闻与司法独立的关系的有:罗坤瑾的《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浅析当前我国法制新闻报道中的问题》[19],乔大鹏的《略论法制新闻报道与司法独立》[20],慕明春的《司法独立语境中的法制新闻》[21];将法制新闻置于现代经济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进行研究的有:叶茜的《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新闻报道的策划》[22],黄璜的《消费主义对中国法制新闻的影响》[23];还有一些文章的研究视角已经拓展到法制新闻传播中的法律等相关的问题,如王平的《论法制新闻传播中的法律关系》[24],李相民的《法制新闻自身的法律思考》[25]等。
表1-1是对这一阶段该数据库中所刊载于不同期刊的法制新闻研究文献的统计数据:
表1-1 1979—2011年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法制新闻研究文献数量统计
通过对表1-1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 法制新闻的研究论文的总体质量较高。核心期刊是我国学术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发表在核心期刊的法制新闻研究文献是学术水平较高的文献。调查显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献占总文献数近30%。说明我国法制新闻研究论文具有较高水平。
2. 各大高校的校刊、专业新闻杂志及传媒院校校报也积极为法制新闻的研究提供便利。在高校学报中最早刊载法制新闻研究论文的始见于杨永敏1993年在《杭州商学院学报》发表的《论法制新闻》[26]。《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作为最早刊登法制新闻研究论文的新闻传播类专业学报,在2000年第2期发表了周益华的《法制新闻中文学手法的运用》一文,[27]而《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刊载的罗小萍撰写的《法制新闻报道的发展与存在的问题》是政法类院校学报上较早刊登的法制新闻研究论文。[28]还有一些师范教育类高校学报也开始为法制新闻研究论文提供便利,表明法制专业类院校对法制新闻学教育的重视。
二、法制新闻研究著作
法制新闻研究著作经历了一个从少到多,数量持续增长的过程(见图1-2)。这些著作大都是对法制新闻的综合性研究成果,其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法制新闻学的基本理论、法制新闻发展史学、法制新闻实务学三大部分。
图1-2 1979—2011年法制新闻研究著作数量统计
对法制新闻基本理论的研究是法制新闻学研究的基础。1992年方可等编写的《法制新闻概述》是较早的一部法制新闻学专著,研究范围涉及法制新闻的党性原则与舆论导向、法制新闻的案例报道、法制新闻的编辑等问题。[29]1995年刘佑生编写的《法制新闻探索》,为法制新闻理论探索和研究提出了新的方向与研究思路。[30]进入21世纪,法制新闻理论研究有了新的突破与进展:赵中颉在《法制新闻新论:法制新闻研究》中,对法制新闻工作进行探讨,内容分为四部分,包括法制新闻专论、新闻自由论、舆论监督、新闻侵权研究、新闻论坛。[31]肖义舜、何勤华在《法制新闻学》一书中对法制新闻的性质、特点、作用和队伍建设等诸方面进行了理论阐述[32];刘斌、李矗所著的《法制新闻的理论与实践》,将法制新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考察和总结了我国法制新闻报道的实践经验,对法制新闻报道的特征、功能、作用,对法制新闻的采访、写作、编辑等实务,以及法制新闻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法制新闻侵权诉讼及其对策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33]
法制新闻发展史学研究,主要是集中于对法制新闻的发轫、发展、兴盛这一历程的纵向考察,以及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形态和特征的横向比较。这些研究大都分散在一些法制新闻研究的综合性研究著作中。例如2000年张平宇所著的《法制新闻报道与写作》一书,在总论和第二章中,从“涉法新闻”的角度对早期、近代、现代中外涉法新闻的发展历史与现状进行了简要的介绍[34];姜淮超主编的《法制新闻专题研究》中,针对“法制新闻的历史与现状”,详细研究了中国古代、近代、现代法制新闻发展脉络以及当代法制新闻的发展现状。[35]姚广宜的《法制新闻采访教程》一书是法制新闻采访学教材,该书将中国法制新闻采访活动的历史沿革划分为古代、近代、现代、当代四个阶段,分析了每一阶段法制新闻发展的过程、特点及原因。[36]这些著作在阐述法制新闻研究历史的同时,也认真探索总结其法制新闻发展过程中的规律、经验和教训,为当前法制新闻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借鉴。
法制新闻实务学的研究集中于对法制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等内容。具有代表性的专著有:张平宇所著的《法制新闻报道与写作》一书,针对法制消息、法制通讯、法制新闻特写、法制人物通讯、法制新闻专访等、法制新闻报道的写作,对各类法制报道的特点、规律和具体操作进行较全面的阐述[37]王强华主编的《法制报刊采编实务》收录了近年来法制新闻探索的近百篇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38];刘斌在所著的《法制新闻采访与写作》阐述了法制新闻的采访方法与写作技巧[39];姚广宜在《法制新闻采访教程》中深入研究了法制新闻采访学的概念、特点及规律,从不同媒介的角度(法制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不同的采访方式的角度进行了阐述。在评论学研究方面,较为突出的是姜淮超所著的《法制新闻评论学》,它主要对法制新闻评论的发展脉络,法制新闻评论的基本理论,法制新闻评论的选题,法制新闻评论的语言与文风等进行了梳理。[40]
除此之外,研究的内容还涉及一些与法制新闻相关的专题研究,诸如法制新闻与新闻法制,法制新闻报道与司法公正,新闻侵权诉讼及其对策等:如赵中颉主编的《法制新闻与新闻法制》,书中含有“法制新闻理论探讨”“新闻舆论监督探索”“新闻法制评析”“新闻业务实际”以及“新闻实证评析”五个专题的论文,对新闻与法制、法制新闻与新闻法制的理论和实务做了探索[41];姜淮超的《法制新闻专题研究》第十一章“法制新闻报道与司法公正”就详细论述了传媒与司法的关系,传媒介入司法的必然性与合法性,传媒对司法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案件报道中应当澄清的几个问题,传媒在报道与监督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传媒应当如何报道司法等六个部分[42];曹瑞林在《新闻法制前沿问题探索》一书中,论述了受理新闻侵权诉讼的两个界限,新闻侵权诉讼管辖问题以及证据使用等内容。[43]此外,还有涉及法律传播学的著作:如李振宇的《法律传播学》一书继承了传播学理论的精华,把法律信息置于更加广阔的传播背景之中,丰富了法律信息传播的方式和途径[44];刘徐州的《法律传播学》以交叉为视角,以传播学的思维,运用传播学的方法和手段解决法律后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广泛地讨论了法学与传播学的关系。[45]
[1] 王奇:《法制新闻应有自己的地位》,载《当代传播》1987年第5期。
[2] 张奇峰:《努力增强法制新闻的社会服务功能》,载《传媒观察》1979年第10期。
[3] 胡冬舫:《法制新闻宣传价值浅谈》,载《法学杂志》1987年第5期。
[4] 有耳、任则:《改革法制新闻的有益探索》,载《新闻记者》1988年第2期。
[5] 王奇:《法制新闻应有自己的地位》,载《当代传播》1987年第5期。
[6] 魏国:《邓小平法制新闻理论的基本特点》,载《枣庄师专学报》1999年第4期。
[7] 陈应革:《法制新闻的特点与功能》,载《中国记者》1999年第8期。
[8] 杨朝高:《拓宽法制新闻的报道范围》,载《传媒观察》1996年第12期。
[9] 杨永敏:《论法制新闻》,载《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4期。
[10] 董石竹:《法制新闻的价值取向》,载《青年记者》1996年第4期。
[11] 杨永敏:《提高法制新闻的品位》,载《新闻战线》2000年第7期。
[12] 陈力丹、马晓澄:《规范地报道法制新闻——从熊振林杀人案报道说起》,载《新闻记者》2009年5月上。
[13] 李洁:《法制新闻的特别之处——以〈南方周末〉邱兴华案报道为例》,载《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5期。
[14] 陈坚:《如何确保法制新闻的真实性——以〈江苏法制报〉案例报道为例》,载《新闻世界》2011年第6期。
[15] 吴星:《法制新闻题材的典型性——以〈法制日报〉为例》,载《新闻爱好者》2010年第11期。
[16] 卢毅刚:《“论法的精神”请从媒介舆论始——以〈南方周末〉法治报道为例》,载《青年记者》2010年第3期。
[17] 张丰蘩、郭小燕:《法制新闻报道在定位不同的媒体上的媒介表现的差异》,载《科技传播》2011年第6期。
[18] 刘大鹏、上官圣:《社会新闻与法制新闻》,载《商业文化》2007年第9期。
[19] 罗坤瑾:《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浅析当前我国法制新闻报道中的问题》,载《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20] 乔大鹏:《略论法制新闻报道与司法独立》,载《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1期。
[21] 慕明春:《司法独立语境中的法制新闻》,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22] 叶茜:《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新闻报道的策划》,载《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6期。
[23] 黄璜:《消费主义对中国法制新闻的影响》,载《科技创新导报》2007年第36期。
[24] 王平:《论法制新闻传播中的法律关系》,载《当代传播》2009年第5期。
[25] 李相民:《法制新闻自身的法律思考》,载《记者摇篮》2009年第9期。
[26] 杨永敏:《论法制新闻》,载《杭州商学院学报》1993年第2期。
[27] 周益华:《法制新闻中文学手法的运用》,载《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28] 罗小萍:《法制新闻报道的发展与存在的问题》,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29] 方可等编:《法制新闻概述》,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
[30] 刘佑生主编:《法制新闻探索》,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
[31] 赵中颉主编:《法制新闻新论:法制新闻研究(第1卷)》,重庆出版社2001年版。
[32] 肖义舜,何勤华主编:《法制新闻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3] 刘斌、李矗:《法制新闻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4] 张平宇:《法制新闻报道与写作》,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5] 姜淮超主编:《法制新闻专题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6] 姚广宜:《法制新闻采访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7] 张平宇:《法制新闻报道与写作》,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8] 王强华:《法制报刊采编实务》,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39] 刘斌:《法制新闻采访与写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0] 姜淮超:《法制新闻评论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41] 赵中颉主编:《法制新闻与新闻法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2] 姜淮超主编:《法制新闻专题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3] 曹瑞林:《新闻法制前沿问题探索》,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44] 李振宇:《法律传播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45] 刘徐州:《法律传播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