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字、脑文本与物质文本

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一种文学批评的方法,它对文学的认识和理解是独特的,甚至是对传统文学理论的一种反叛。这种反叛就是从起源上颠覆我国传统文学理论中有关文学的定义,即什么是文学的问题。什么是文学的问题是有关文学本质的问题。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现有的文学理论讨论的实际上不是真正的文学,而只是文学的观念。文学伦理学批评坚持把有关文学观念的讨论转移到对文学本体的讨论,从关于抽象的文学的讨论转移到文学作品的讨论。因此,文学伦理学批评首先需要讨论文学存在的两个基本前提:文字与文本。

文学一词来源于拉丁词littera(文字),意为由文字写成的文本。从起源上看,文学有两个基本前提:文字和文本。文字是意义的载体,文本是文学的形态;文字构成文本,文本构成文学。文字只是一系列表意符号,本身并不是文学。一个一个的文字虽然能够表达意义,但是按照索绪尔的理论,这些意义只是文字所能够表达的意义,但不是文学要表达的意义。文字的意义是可能指涉的意义,不同于文本的意义。文字在组合成文本之前,意义是独立的、单一的、简单的、相互割裂的。但是,由于文字有能指的意义,因此不同的文字可以组合成意义丰富的不同文本。文字一旦组成文本,即成为文字文本,表达的就不是单个文字的意义,而是由文字组成的文本意义。

在文字产生之前,虽然人们可以凭借记忆保存语言,但是这种记忆是有限的。随着记忆者的消失或死亡,语言的记忆也就随之消失,因此记忆不能永久保存语言。就语言本身而言,它只是表达意义的一种方法,即通过语音的形式表达意义。那么,语言表达的意义来自哪里?它来自脑文本。

脑文本是存储在人的大脑中的记忆,而记忆是人通过感官获得的对世界的感知。脑文本借助回忆提取,借助发音器官和听觉器官复现,并可借助陶片、纸草、龟甲、青铜、纸张等转化为以物质材料为载体的物质文本。就介质而言,脑文本是一种特殊的生物形态。脑文本也是文本的第一种形态。在物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出现之前,非物质形态的意识只能以记忆的形式储存在脑文本里。脑文本是一种生物形态的文本,它只能通过口耳相传而不能遗传。除了通过口耳相传进行复制外,脑文本不能永久保存。因此,除了少量的脑文本后来借助物质文本被保存下来之外,大量的具有文学性质的脑文本都随其所有者的死亡而永远消失湮灭了。直到今天,无论是物质文本还是电子文本,从根源上说都是对脑文本的复写、加工、存储和再现。可以说,没有脑文本,就没有物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没有脑文本,就没有文学创作,就不可能产生任何形式的文学。

就文本的发展而言,直到文字出现以后,以语言的声音形式复现的脑文本才能够转变为可视可读的物质文本形式,人们的语言和思想才能够真正被记录和保存下来。因此从根源上说,只是在文字出现以后,无形的语言才能转变成以文字符号表意的文本形式,脑文本才能够被记录和保存。

语言是大脑思维的工具,也是大脑思维的表达形式。语言是意识的形式,其媒介是声音,因此需要借助发音器官才能传播,借助听觉器官才能接受。文字的媒介是表意符号,它需要借助书写工具和书写介质才能表现出来。语言借助人的发音器官而存在,它是人类表达思想和进行交流的声音形式,但是语言只能通过记忆才能保存。人可以通过头脑对保存的语言的记忆进行回忆,并借助发音器官使保存的语言再现。在现代科学出现之前,语言只能借助人的发音器官表达,借助人的听觉器官理解其意义,而不能借助视觉器官辨认和阅读。文字出现以后,语言才可以被文字记录并被保存下来。一旦语言被文字记录下来,它就脱离原来的载体大脑和表达工具发音器官,从而转换成新的形式,即文字符号。

语言是一种非物质形态,文字是一种物质形态。当语言被文字记录下来以后,无形的语言(语言的形式也可称之为声音形态)就变成了有形的文字。不同的文字组合在一起,就变成了意义复杂的文本,即文字文本。自从有了文字以后,抽象的思想也可以不借助语言而借助文字直接转换成物质文本,即文字文本。文字文本不同于口头语言。文字文本是书写或印刷在物质材料如石板、铜器、龟甲、竹简、木牍、丝绸、纸张等材料上的文字。文字文本是被保存的语言和思想的物质形态,它可以借助视觉器官辨识和阅读。

口头语言是思想的声音形式,借助发音器官表达,借助听觉器官理解。文字文本可以借助发音器官转换成声音形式,口头语言也可以借助书写工具和材料转换成文字文本。但是,口头语言在被转换成文字形式之前,除了可以被记忆外,是不能保存和不能再现的。因此,文本指的是借助文字通过一定介质保存的语言或思想,文本的文字可以借助一定工具辨识、阅读和理解。在现代科技时代,不仅语言和思想可以转换成电子文本,而且文字也可以转换成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同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工具辨识、阅读和理解,而语言虽然可以被记忆,但是不能永久保存,随着记忆者的死亡,记忆也就永远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