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创造了人”不是文学观点

在讨论完“劳动创造了美”之后,现在讨论“劳动创造了人”。在我国文艺理论界,“劳动创造了人”同“劳动创造了美”紧密相连,被看成“艺术起源于劳动”的另一个前提。“劳动创造了人”出自恩格斯在论文《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中有关人的进化过程的论述。长期以来,“劳动创造了人”被认为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的起源问题,是人们认识人类起源的重要理论依据。根据“艺术起源于劳动”的观点考察艺术的起源,艺术是从一般的实践活动中逐渐演变而来,因此劳动作为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源头上既给艺术提供了基本内容,如表现狩猎的洞穴壁画,也给艺术提供了基本形式,如一些石器表现出来的均衡、对称、光滑的美观外形。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一些文艺研究家推导出劳动是艺术的源头。

不可否认,文学艺术从源头上看同劳动有着密切联系,但是我们还必须正视一个基本事实,劳动作为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只能成为艺术起源的条件,而不能成为艺术的源头。即使在人同劳动的关系中,劳动也只是人类进化的一个外部条件。因此,恩格斯有关“劳动创造了人”的论断,既不能像一些人那样理解成人是由劳动创造的,也不能从中推导出艺术起源于劳动的必然结论。

《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是恩格斯早期撰写的研究论文,主要探讨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其中尤其强调了劳动在人类进化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恩格斯在该文中指出:

政治经济学家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其实劳动和自然界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为财富。但是劳动还远不止如此。它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1]

仔细阅读恩格斯的论述,可以发现,恩格斯在论述中从辩证的立场强调劳动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即“它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其重要程度甚至相当于“劳动创造了人”。从中可以看出,“劳动创造了人”是恩格斯在一个特定语境中对劳动同人的关系所作出的一种伦理表述,是对猿通过劳动进化为人的理论概括,强调的是劳动在人的进化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而不是强调人被劳动创造出来。

在这篇论文中,恩格斯重点讨论的是猿怎样进化为人的问题。恩格斯认为,劳动让人进化并把人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他说:

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只是由于劳动,由于和日新月异的动作相适应,由于这样所引起的肌肉、韧带以及在更长时间内引起的骨骼的特别发展遗传下来,而且由于这些遗传下来的灵巧性以愈来愈新的方式用于新的愈来愈复杂的动作,人的手才达到这样高度的完善,在这个基础上它才能仿佛凭着魔力似地产生了拉斐尔的绘画、托尔瓦德森的雕刻以及帕格尼尼的音乐。[2]

对恩格斯的论述进行分析,可以明显看出,恩格斯的本意并不是要论述“艺术起源于劳动”,而是说明劳动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作用。恩格斯客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两个基本事实,一是人通过劳动使手的功能变得完美,使人拥有了一双灵巧的手,二是人由于拥有了一双灵巧的手,才像变戏法似的创造了艺术。由此可见,恩格斯在这里说明的是有着逻辑联系的两个问题,一是劳动与手的关系问题,二是手与艺术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恩格斯的论述里,“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强调的是劳动使猿的手进化为人的手。劳动是人的手进化的必备条件,功能完美的手才是艺术创造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同艺术的产生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由此可见,我们要从“劳动创造了人”这句译文中推导出艺术起源于劳动的观点是十分困难的。

在恩格斯的这篇论文中,他认为劳动是人类进化的根本原因。他通过大量的例证分析,指出猿的手、发音器官和脑髓通过劳动变成人的手、发音器官和脑髓的基本事实,指出只是在猿的手变成了人的手之后,艺术才能借助人的手产生。在恩格斯看来,促使人进化的劳动同人通过手进行的艺术创造是不同的两个方面。对于人而言,劳动促使人从猿进化为人,让人拥有了一双灵巧的手。也就是说,手是人通过劳动进化的结果。在这里,恩格斯讨论的是劳动同手之间的进化关系问题。对于艺术而言,人的手创作艺术,如绘画、雕刻和音乐。艺术是人的手创造的,是人的手变得高度灵巧的结果,而劳动只是人的创造活动,不能成为创造的主体。因此,艺术不能说成是劳动创造的。

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恩格斯使用的劳动概念指的是导致人怎样从猿进化到人的生产劳动,而人通过手进行的艺术创造则同生产劳动不同。恩格斯在文中指出:

由于手、发音器官和脑髓不仅在每个人身上,而且在社会中共同作用,人才有能力进行愈来愈复杂的活动,提出和达到愈来愈高的目的。劳动本身一代一代地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除打猎和畜牧外,又有了农业,农业以后又有了纺纱、织布、冶金、制陶器和航行。同商业和手工业一起,最后出现了艺术和科学;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法律和政治发展起来了,而且和它们一起,人的存在在人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也发展起来了。在所有这些首先表现为头脑的产物并且似乎统治着人类社会的东西面前,由劳动的手所制造的较为简易的产品就退到了次要的地位;何况能计划怎样劳动的头脑在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例如,在原始的家庭中),已经能不通过自己的手而是通过别人的手来执行它所计划好的劳动了。[3]

恩格斯的以上论述有特定的伦理语境和特定含义。但是,我们目前的理解存在概念误读的倾向。例如,一些学者根据恩格斯的论述,按照自己的理解从中推导出恩格斯的观点:“劳动创造了人,也推动着人的主观世界向前发展,并不断开发着人们掌握世界的各种方式,形成了掌握世界的艺术方式。——这就是他对艺术起源所勾画的大致轮廓。”[4]按照这种理解,简而言之,劳动创造了人,就是劳动创造了艺术,因此“文艺起源于劳动”。这种理解是武断的。

在恩格斯的论述里,问题远没有我们今天想象得那样复杂。实际上,恩格斯讨论的不是文学的起源问题,而只是人类文明如何进化的问题。恩格斯明确指出由于进化“人才有能力进行愈来愈复杂的活动(operations)”,这些活动就是一代一代各不相同的“工作”(the work)。但是,我们把人类所从事的不同的活动(operations)都理解成了凭借人的手所从事的劳动(labour),这是有违恩格斯本意的。在恩格斯的论述里,“工作”(the work)的概念不同于“劳动”(labor)的概念。恩格斯把劳动分为不同的活动,首先是以手工劳动为特征的活动,如捕猎和畜牧、纺纱、织布、冶金、制陶器和航海等;其次是以脑力为特征的活动,如商贸、工业、艺术和科学,以及更高级的活动,如政治、法律和宗教等。

显然,恩格斯把人类的活动分成了两类,一类是体力活动,即通过人的手借助工具生产普通产品的劳动,另一类是脑力活动,如科学和艺术、政治、法律和宗教,它们是人脑的产物。显然,人的体力活动不同于人的脑力活动。恩格斯把体力活动看成劳动(labor),把脑力活动看成工作(the work)。工作不同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其区别就在于人脑能够统治社会并由人脑指挥别人的手执行有计划的劳动,即指挥别人的手从事物质生产。因此,恩格斯在论文中提出的“劳动创造了人”的观点,强调的是劳动同人的进化之间的关系问题,揭示的是人如何从猿进化到人的原因,而不是揭示艺术是如何产生的问题。由此可见,“劳动创造了人”只是一个人类学的命题,一个关于人是如何进化的问题,根本不是一个美学的命题,同艺术如何起源无关。

[1]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08页。

[2]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09—510页。

[3] 恩格斯:《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5页。

[4] 姚文放:《“艺术起源于劳动”是科学的命题》,《复旦大学学报》,1983年第6期,第90—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