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斯芬克斯因子

斯芬克斯提出的与人有关的谜语,已经成为人类认识自我的历史命题。然而,这个帮助人类认识自己的命题提出者,却长期被人类误解和误读,即被看成一个与人作对的怪兽的形象。斯芬克斯究竟是一个什么形象?与其说把她看成一个怪兽,不如将她看成古代人类认识自己的一个象征,看成理解人的本质的一把钥匙。

斯芬克斯形式上最重要的特点是人头和兽身结合在一起。这个特点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说明人在形式上最重要的特点是头脑,这是人类经过生物性选择的结果。二是人的头脑的象征性,表明人类经过长期进化完成生物性选择之后,已经具有了理性的萌芽。三是狮身说明人是从兽进化而来的,人的身上在当时还保留着兽的本性。我们把人头和狮身结合在一起的特点称为斯芬克斯因子。

“斯芬克斯因子”由两部分组成:人性因子(human factor)与兽性因子(animal factor)。这两种因子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人。在人的身上,这两种因子缺一不可,但是其中人性因子是高级因子,兽性因子是低级因子,因此前者能够控制后者,从而使人成为有伦理意识的人。斯芬克斯因子能够从生物性和理性两个方面说明人的基本特点,即在人的身上善恶共存的特点。无论是社会中的人还是文学作品中的人,都是作为一个斯芬克斯因子存在的。没有纯粹的兽性的人,也没有纯粹的理性的人,而那些出现在宗教和道德理想中的圣者形象或恶魔形象,其目的只是为我们树立效仿的或警戒的榜样,让我们用理性控制兽性,做人而不做兽。在文学作品中,斯芬克斯因子能够有助于我们理解人物形象的复杂性。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组合和变化,导致文学作品中人物的不同行为特征和性格表现,形成不同的伦理冲突,表现出不同的道德价值。

人性因子即伦理意识,主要由人头体现,其表现形式为理性意志。人头是人类从野蛮时代向文明进化过程中进行生物性选择的结果。人头出现的意义虽然首先是人体外形上的生物性改变,但更重要的意义是象征伦理意识的出现。人头对于斯芬克斯而言是他身上具有了人的特征,即人性因子。人性因子是人类在从野蛮(Savagery)向文明(civilization)进化过程中出现的能够导致自身进化为人的因素。人性因子虽然不同于人性,但它是人性的种子。只要人性因子存在,它就能够开放出人性的花朵。这花朵就是人的人性。正是人性因子的存在,人才会产生伦理意识,获得人性,从兽变为人。人性是人区别于兽的本质特征,伦理意识是人性的外在表现,也是人分辨善恶的能力。例如,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偷吃禁果而获得分辨善恶的能力,就是人有了伦理意识的结果。没有伦理意识,就不能分辨善恶,不能分辨善恶,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正是因为由人头体现的人性因子的出现,人才能借助伦理意识分辨善恶,从而使人从动物本能中解放出来,伦理意义上的人才得以诞生。就人而言,人的基本属性是由能够分辨善恶的伦理特性体现的。

兽性因子与人性因子相对,是人的动物性本能的一部分。兽性因子是人在进化过程中的动物本能的残留,是人身上存在的兽性部分。兽性因子由人的原欲驱动,其外在表现形式为自然意志及自由意志。自然意志是原欲(libido)的外在表现形式,自由意志是欲望(desire)的外在表现形式。但是,尽管兽性因子属于人身上非人的一部分,但并不等同于兽性。动物身上存在的兽性不受理性的控制,是纯粹的兽性,因此兽性是兽区别于人的本质特征。而兽性因子只是人在进化为人之后身上的动物性残留,它不仅说明人从兽进化而来,而且说明人即使脱离野蛮状态之后变成了文明人,身上也还存在有动物的特性。人同兽的区别,就在于人具有分辨善恶的能力,因为人身上的人性因子能够控制兽性因子,从而使人成为有理性的人。人同兽相比最为本质的特征是具有伦理意识,只有当人的伦理意识出现之后,才能成为真正的理性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一种伦理的存在。

童话的功能正好说明文学对于儿童成长的价值。童话为什么常常借助动物形象讲述道德故事?这是出于儿童理性成熟过程中认识自己的需要。借助儿童的成长我们可以发现斯芬克斯因子存在的典型体现。儿童成长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伦理选择过程,即做人的过程。儿童在完成伦理选择之前无异于斯芬克斯,无法理解人与兽的不同,不能把人同兽区别开来,因而也无法回答什么是人什么是兽的问题。童话的功能就在于通过动物的形象,逐渐让儿童把自己同兽区别开来,认识到自己同兽的不同,从而建立起伦理观念,成为理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