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剪刀下,精灵“重现”
——剪纸文化溯源

寿星(祁秀梅作品)

剪纸是一种文化内涵丰厚、民俗结构完整的民俗文化形式。目前所见到的有关剪纸源流研究,普遍存在着一个显见的误区,即研究者大都分别围绕“剪”、“刻”、“纸”以及“意象”等角度分别展开论证,各持一端,而没能将其作为一个文化集合体进行整体分析,以至于结论头绪杂乱,缠绕不清。对剪纸的纵向文化质的分析,即剪纸源流的考察,必须要在完整的民俗文化体系中进行,而不可仅仅局限于静态成品本身。

关于剪纸民俗的起源,主要有商代剪箔说、周代剪叶说、汉代剪影说、魏晋剪彩说、南北朝剪纸说等。学者探究剪纸源流,一般立足“剪”(镂刻)和“纸”两个因素来分析。如仉凤皋先生主要侧重“剪”,认为“论定中国剪纸的历史,总以植物纤维为界,最早不会超过西汉,若从艺术特征和技法出发,至迟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的蛋壳黑陶上”。[1]沈之瑜先生在1960年代初《剪纸研究》中,结合古人对“纸”即“缣帛”的含义认识,指出我国古代纸的制造,是从蚕丝衍化出来,因此对于剪纸“在研究方法上不能刻‘纸’求‘剪’”。[2]王伯敏老先生进一步指出,汉代时期,“蔡侯纸”一类的纸,便宜方便,也已推广到民间,人们以“蔡侯纸”之类的纸张来作材料,是非常合乎生活情理的事。所以,我国剪纸的产生当在汉代,距今两千多年。[3]长期研究剪纸艺术的陈竟先生则指出,在蔡伦改进造纸技术以前所生产的麻纸,由于质量粗厚,纤维组织松散,镂空剪纸是难以实现的,结合新疆出土“剪纸实物”,“将剪纸的历史上溯至魏晋时期是比较妥当的”。[4]几位学者代表了剪纸源流研究的主要观点。

作为一种民俗文化,剪纸的产生是同其民俗背景的形成相一致的。剪纸民俗文化的基本要素应包括“剪”、“纸”、“象”、“俗”等。如果将剪纸民俗文化看做一个完整的有机体成型过程,那么“剪”就是“机具”,“纸”是“机质”,“象”为“机能”,“俗”则是“机制”。剪纸的机具、机质、机能、机制这四个要素对于研究剪纸民俗的源流是缺一不可的。对于剪纸的整体缘起情况,学界论述已颇为丰富,这里不予过多分析,但就其中几个症结问题,作一些分析。

[1] 仉凤皋《中国剪纸的起源与历史》,《美术史论》1995年第1期。

[2] 沈之瑜《剪纸研究》(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2年版),见沈之瑜《剪纸探源》,陈竟主编《中国民间剪纸艺术研究》,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1992年版,第140页。

[3] 王伯敏《中国民间剪纸史》,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26页。

[4] 陈竟《从新疆古剪纸探中国民间剪纸渊源》,见陈竟主编《中国民间剪纸艺术研究》,第150—1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