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机械设备的验收
设备到货后,需凭托收合同及装箱单,进行开箱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应的入库手续。
1.设备到货期
验收订货设备应当按期到达指定地点,不允许任意变更尤其是从国外订购的设备,影响设备到货期执行的因素多,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履行验收事项。
2.设备开箱检查
设备开箱检查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安装部门、技术部门及使用部门参加。如系进口设备,应有商检部门人员参加。开箱检查主要内容有:
(1)到货时,检查箱号、件数及外包装有无损伤和锈蚀;如果属裸露设备(部件),则要检查其刮碰等伤痕及油迹、海水侵蚀等损伤情况。
(2)检查有无因装卸或运输保管等方面的原因而导致设备残损。如果发现有残损现象,则应当保持原状,进行拍照或录像,请在检验现场的有关人员共同查看,并办理索赔现场签证事项。
(3)根据合同核定发票、运单,核对(订货清单)设备型号、规格、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件等是否与合同相符,同时做好清点记录。
(4)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图纸、使用与保养说明书、合格证与备件目录等)、随机配件、专用工具、监测和诊断仪器、润滑油料与通信器材等,是否与合同内容相符。
(5)凡是属于未清洗过的滑动面,均严禁移动,以防磨损。
(6)不需要安装的附件、工具、备件等应妥善装箱保管,待设备安装完工后一并移交使用单位。
(7)应核对设备基础图和电气线路图与设备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检查地脚螺钉孔等有关尺寸及地脚螺钉、垫铁是否符合要求;核对电源接线口的位置及有关参数是否与说明书相符。
(8)检查后应做出详细检查记录,填写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