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付了钱那就别浪费了。
我来到了房间,拉开窗帘,居然惊奇的发现这个房间的窗户正对着第一中学。
那是我的母校,高中时我就在这所学校读的书。
现在尽管是暑假,可是操场上还亮着灯,一群年轻帅气的男孩子在篮球场打球,篮球砰砰的响声里满是激情四射的味道,我居然觉得自己闻到了诱人的汗臭味。
操场上,一张张弹性十足的脸和充满激情的身体让我感觉自己都年轻了十岁。
记忆一下子飘到了十年前。
也是在这个球场上,我记得很清楚,自己暗恋的男生就经常在放学后到这里打球。
他结实的小腿至今仍深深的印在我的心里,那记忆犹如干涸的海绵遇到一股细流,悄无声息却慢慢的深入骨髓。
我还喜欢看他挥汗如雨后撩起球衣下摆擦汗的样子,他那白皙又有曲线的腹肌时常让我整夜整夜的煎熬,梦里都是希望自己能摸上一把。
我暗恋的男孩拼抢下篮球,晃人、带球、上步灌篮,一气呵成,帅到没朋友。
每到此时,男孩都会环视球场,对着观众露出迷之微笑,眼角闪着挑衅又带着炫耀。
不管是什么,我都照单全收的印在心里。
暗恋就这样,苦苦的,酸酸的却又充满了鲜活的味道。
“不知道莫雨结婚了没有”。我托着腮趴在窗户边自言自语,“一定结婚了吧,他那么帅怎么可能还单身呢”。
酸楚的味道又一次填满了我的食道,这次的酸楚没让我呕吐,反倒让我觉得有些饿了。
好想见见莫雨,如果能和他面对面聊会天该多好啊!
什么也不问,就是见一面。
“其实,就算结婚了,同学一起吃个饭应该也没什么吧,只是吃个饭而已”。我迅速说服了自己。
我找到通讯录里莫雨的名字,忐忑的按了下去。
电话响了好几声,还是没人接。
“这么多年了,或许已经换电话号码了吧”。
这个号码是五年前一个高中同学给我的,我为了不让人发现我的目的,特意要了好多人的电话号码,最后把那些人的全删了,只剩下莫雨的电话号码。
越是没人接,莫雨那张阳光,又带着棱角的脸就越清晰的在我眼前晃。
晃啊晃啊,我被晃得眼换缭乱,痴痴的想着莫雨现在的模样。
“喂,哪位?”电话那边突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是,我是李子木,你是,你是莫雨吗?”我的心狂乱的撞击着胸腔,空旷的房间里只剩下心跳的躁动,我赶紧在心跳过快导致死亡前一口气说完。
“子木啊,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电话那边声音立刻温柔起来,似乎还带着几分笑意,我听得出,那不是嘲笑而是微笑,一如进球后莫雨的笑。
我屏住呼吸跳了起来。
他还记得我!
“我,那个,嗯,今天回来,你吃饭了吗?”
我小心的询问,生怕对方说吃过了,但是又觉得对方一定是吃过饭了,科又怕他听出我的刻意。
九点钟,谁还没吃晚饭啊,恐怕只有自己没吃了吧。
莫雨没有回答吃或者没吃。
“你在哪里,在家吗?”对方声音里有点疑惑。
“没有,我在我们中学后门边上的如家酒店”。我实话实说。
“这样啊,我正好饿了,那我去你住的酒店楼下吃夜宵吧,酒店隔壁的烧烤店味道很不错”。莫雨似乎也饿了,声调都兴奋起来了。
“真的?”我压抑住更加兴奋的语气说,“好,那我等你。”
顺利的一塌糊涂,总之,一切太出乎意料了。
我赶紧拿出包里随身携带的化妆品补妆。
脸上刚才哭的留下了泪痕,我赶紧扑上粉底,让旅途中稍许苍白的脸变得嫩白的,再涂上腮红,再把冲花的眼线画上,最后涂上淡粉色的口红。
淡粉色,年轻女孩的颜色,我觉得这也许会会让莫雨想到中学时的自己吧。
我们毕业后的十年里从来都没有联系过,我没想过明星一般的莫雨在多年以后还记得自己,我以为莫雨早就把我忘记了。
因为自己实在太平凡,他没有理由记住我的名字。
莫雨还记得我,就跟胡歌会记住一个小粉丝的名字一样的不可思议。
忙完这一切,我整理好自己的连衣裙,把屁股底下的褶皱扯平,不过总觉得不够好。
虽然这件挺美,但是不够性感。
我好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没把行李箱一起带出来,那里有一件我最喜欢的衣服,花了我好几百块钱呢。
包臀修身的款式,能证明我没有变胖,这个时候穿上最合适不过了。
弄完这一切,我来到楼下的烧烤店‘胖子烧烤’。
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烧烤店都和胖子有关,不是里面有个大胖子在烤串就是烧烤店饿名字直接就叫胖子,难道这是在提醒去撸串的人:吃烧烤容易变胖子吗?
说来真是讽刺,撸串的人从来就不会因为胖子而停止自己的深夜吃烧烤的行为,这和香烟上印着‘吸烟有害健康’一个道理,你见过哪个抽烟的人因为这几个大字而决定和香烟说摆摆的?
压根没有。
这时候,烧烤店里除了忙着穿串的店家外就只有一对情侣在吃东西。
对烧烤店来说,这个时间点有点尬,吃晚饭太晚,吃夜宵吧还早。
这是晚上烧烤店最轻松的一段时间。
我找了个靠里的位置,习惯性的把自己隐藏在阴影中。我放下包又一次拿出镜子照了照。
镜子里的自己,虽然不及思月美,但是至少算得上眉清目秀,从脸上看,和十年前变化也不大,眼角细细的皱纹几乎看不出来,特别是擦了粉底之后,额头还算光洁,没有抬头纹,这两天也不是生理期,没有爆痘。
我满意的笑了笑,然后点了一些东西,满怀期待的等莫雨,我的男神。
“他一定比十年前更帅气了吧,那张脸加上岁月的洗礼一定充满了男人味”,我托着腮痴痴的想。
成熟帅气的男人,紧实的肌肉还有阳光的气质。我觉得当红炸子鸡也要被莫雨比下去,今晚能见莫雨一面算得上不幸中的万幸了,想到莫雨将要和自己一起吃烤串,我把白天所有的烦恼全部抛在脑后。
“跟莫雨比,失恋、失业都不是事!”我痴痴的笑出声。
那一对吃烧烤的情侣转过头看,我赶紧收起笑,尴尬的扯了扯嘴角。
跟我的男神比起来,这个男生实在太平凡了,所以我根本不计较他看我时露出看傻子一样的眼神。
我为自己当年的眼光而骄傲!因为莫雨真的值得我暗恋。
不一会,店门被推开,一股热风随着开门的间隙侵入进来,接着被冷气残忍的吞噬了。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走进门,向里面张望。我抬头瞥了一眼,看不是自己要等的人就继续沉浸在回忆中。
我不喜欢大肚子的男人。
大肚子表明这个人不仅油腻还懒惰,想想皮肤下面那一大坨黄不拉几的肥油,我就觉得浑身难受。我看过人体解剖的照片,肚皮下的东西真的是大坨大坨的黄油,跟菜市场鸡肚子里的没两样。
刚进来的男人走到我桌前,拉开椅子大咧咧的坐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