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将帝国划分为四个行政区,对百姓实行编组统治

印卡诸王将其帝国划分为四个行政区,称为“塔万廷苏尤”,意思是世界的四个部分,依天空四大方位称为东、西、北、南。定科斯科城为中点或中心,科斯科在印卡人专门语言中意思是大地的肚脐。整个秘鲁形状狭长,颇似人体,科斯科城几乎位于中间,所以称为肚脐非常形象。东部有一省份称为安蒂,所以称东面部分为安蒂苏尤;纵贯秘鲁东部绵长的雪山山脉也因此称为安蒂山,说明它位于东部。西部有一很小省份称为昆蒂,所以西面部分称为昆蒂苏尤。城北有一辽阔省份称为钦查,所以北面部分称为钦查苏尤。南部也有一辽阔省份,称为科利亚,所以南面行政区称为科利亚苏尤。这四个省份就表示伸向四方的整个国土,当然,有些地方已经越出各省边界许多莱瓜,例如智利王国虽然在科利亚省以南六百多莱瓜,但仍属于科利亚苏尤区;再如基图王国在钦查省以北四百多莱瓜,但仍属于钦查苏尤区。所以,称区的名字就等于说东、西、南、北四方。起自科斯科城的四条大道也这样称呼,因为它们就是通向王国那四方的。

印卡诸王创立了一条法律作为统治的原则和理论依据,认为实行这条法律就可以预防和制止各王国出乱子。为此他们规定,在帝国所有大小村落将居民每十人编为一个单位,任命其中一人为十人长,负责监管另外九人。五个十人的单位另设一名较高级长官,负责监管五十人。两个五十人的单位再设一名更高级长官,监管一百人。五个百人的单位设一名头领,监管五百人。两个五百人的单位设一名总头领,负责统治一千人。最大单位不过千人,他们说为使一个人尽职尽责,最多只能委托他监管一千人。这样就有十人、五十人、一百人、五百人和一千人各级,每级都有长官,下级长官服从上级长官,最高级、最主要的长官称为总头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