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田县志(1990—2010)
- 蓝田县志编辑委员会
- 694字
- 2024-11-03 11:38:16
第二节 移民搬迁
根据1998年3月《陕西省贫困地区部分贫困户移民搬迁异地开发实施方案》的精神,蓝田县开始以解决贫困地区群众温饱问题为目标,对居住边远、高寒、灾害频繁、自然条件极差、缺乏发展空间、解决水电路投入过大、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的贫困户实施搬迁,通过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达到快速脱贫。原则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农户自愿、以农为主、有土安置,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内迁外迁相结合,以内迁为主。安置方式采取产业转移安置,插花分散安置,村内、组内、就近安置,对口扶贫安置相结合。对搬迁户的优惠激励政策是:一、减免宅基地占用费;二、解决温饱前减免农业税和各种提留、统筹;三、三年内保留原土地、房产不动,允许来去自由;四、优先安排小额到户资金,帮助发展生产;五、迁入地安排承包地,数量、质量不低于原住户水平,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从1993年开始陆续对蓝关镇坡底村5组、史家寨乡东山村6组、洩湖镇陈家沟村5组等11个村12个村民小组实行统一规划,模式建房,建成一批新农村式的移民搬迁亮点工程,在资金兑付上为防止流失,直接发放到搬迁户手中。1999年4月在蓝田召开移民搬迁现场会。1998~2010年,全县共兑付搬迁资金2439.4万元,搬迁2333户、10337人,比省上下达的9348人多迁989人。
1998年移民搬迁的补助标准是:省上给每人补助1000元,市、县给每人各补助500元。2002年省上在每人补助2000元基础上每户再补助5000元。2009年省上每人补助3800元,每户补助宅基地整理费1000元;在享受省上人均补助基础上,仍有困难的绝对贫困户,每户再补助1万元,这种补助限制在搬迁总户数10%以内。
表9—4—88 蓝田县1998~2009年移民搬迁统计表
表9—4—89 蓝田县2002~2010年村民小组整体搬迁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