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木利用

蓝田林木资源丰富,其价值除有环境保护、调节气候、防治水土流失等广泛意义之外,也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不可缺少的生活用材以及国家、集体、个人建设,工农业生产重要材料之源,伐薪烧炭亦自古有之。1990年蓝关镇纤维板厂以栎类资源为原料,每天10多辆卡车约15万公斤送往该厂,支撑了该厂的效益。县林业部门每年下达限额采伐指标2500立方米,发展以林木为原料的企业,每天进入非法市场交易的木材50多立方米。1991~1998年,全县以各类木材为原料的木器加工厂达到30多家;县政府号召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大力种植天麻、木耳、菇类等,大量使用以木材为原料的菌棒,增加山区农民经济收入。在1995年以前很长时间,森林资源为蓝田群众解决温饱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长期无序采伐,致林木消耗过量,资源日趋萎缩,林分积蓄减少。这种“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不但对蓝田的长远发展造成困难,也对人居环境、生态平衡造成严重危害。1998年1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立即停止省属森工企业采伐天然林的命令》后,蓝田县以林木资源为原料的企业全部关停,蓝关镇纤维板厂也被及时转产。2000~2010年,蓝田县推行依法护林,禁止采伐林木,停止木材审批采伐,实施绿山富民工程,林业生产呈现健康良性发展态势。秦岭北麓绿了,白鹿原坡绿了。公路道旁绿了!201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0.1%,比1998年的36.7%提高了13.4个百分点,林木利用价值进入更深远意义的层次。蓝田境内到处林木茂盛、水碧山青、空气清新,使人们回归到梦寐以求的自然生态环境之中。大量代用材料代替了林木原料,日常生活中的林木利用价值转入人们对观赏和生态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