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农民收入与减轻负担

第一节 农民收入

20世纪80年代以前,农民收入很低,一个工日只有几毛钱甚至几分钱。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并稳步增长。1991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4230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5.91元。2000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到233654万元,同比净增1913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99.7元,同比净增128.19元。2001~2010年,农业、林业、牧业和农民进城务工等收入保持大幅增长势头,农村工业、企业、建筑业收入虽有所下降,但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依旧快速增长。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417808万元,比1990年净增378761万元,增长10.7倍;农民人均纯收入5331元,净增5021.3元,增长17.2倍。

表6—6—74 蓝田县1990~2010年农村经济及农民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