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城乡建设

蓝田县城,古名峣柳城,亦谓青泥城。民国《续修蓝田县志》记载:“北周建德二年自县西三十里故城移治于此,后就东南隅改筑之。周三里八十步,高一丈六尺,凡三门。”明嘉靖二年(1523)改建后周长4里130.1丈,面积0.57平方千米,城门4座。至民国,蓝田县城历经千余年十次修建,城址和面积未变,旧城区基本保存完整,人口6000余人。1949年5月蓝田解放,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负责城建。整修城区街道,陆续拆除城墙及影响交通的旧式建筑物,包括原旧县衙门前照壁等。新建向阳路,开通并延伸县门街,开通北环路、体育路、新民街,城区面积扩大到近3平方千米。1982年,县政府成立农房办公室。1986年制定《蓝田县村镇建设管理规定》,把农村住房纳入统一规划。成立蓝田县房地产开发公司。1990年蓝田县具有四级以上资质乡镇建筑队17个,其中三级6个,全县各类建筑企业1094个,乡镇建筑队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17万元,施工面积94137平方米。1991年开始新建蓝新路、青羊路。1992年县建设局设立村镇建设管理站,同时给各乡镇配备村镇建设助理员。1994年,蓝田县城乡环境保护局更名为蓝田县建设局。1997年,自来水公司移交县水利局。1998年环境保护局分出,列入县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同时成立蓝田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挂靠建设局。2000年,蓝田县长安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成立,县内6个建筑企业晋升为三级企业。是年全县有资质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9836万元,施工面积99826平方米。县城面积扩大到4.8平方千米,人口4.5万人。同时,以县城为依托,建立汤峪、玉山、华胥中心镇,灞源、小寨副中心镇,对10个建制镇公共建筑及排水设施进行整治。2002年制订《蓝田县2003~2007年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方案》,确定“七镇四乡”试点。2006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千村百镇”工作启动,至2008年,确定县城、汤峪镇、玉山镇为关中百镇试点镇。2009年,蓝田县以县城为龙头,以玉山镇、华胥镇、洩湖镇、前卫镇、葛牌镇、汤峪镇为中心的小城镇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2010年,蓝田县建设局更名为蓝田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辖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管理所、市政工程队、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站、公用事业管理处、村镇建设管理站7个职能部门。蓝田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更名为蓝田县市容园林局加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县建筑企业(不包括农村小型松散建筑队)37个,其中有资质的三级企业7个,完成总产值94558.5万元,是1990年的50.04倍;施工面积65.21万平方米,是1990年的6.93倍。房地产开发企业23家,其中境外企业4家,境内19家(包括以单位名义开发的企业6家),规模较大的8家,其中境内4家。2002~2010年开发项目32个,发放预售许可证41个,城区面积扩大到11平方千米,近10万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