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新农村建设治标不治本

第五种方式是推行新农村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从1982年至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发布了有关农业问题的5个一号文件;从2004年至2005年,中共中央又连续发布了有关“三农”问题的2个一号文件。这前后7个一号文件无一不涉及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而在这前后二十余年中,中央政府也的确采取了许多支农惠农的政策(包括减免农业税,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等),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有鉴于此,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又通过了《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又连续发布2个一号文件,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

乍一看《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就不难发现,其中无一字涉及农村的人地矛盾,更遑论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以及城市化了。靠这种新农村建设能解决“三农”问题吗?我们试从20字方针中的“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两个维度来考察一下新农村建设的效果。

2.5.1 从农业机械化程度看生产发展水平

通过考察单位有效灌溉面积投入的农用柴油可以发现,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的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极为有限。一般而言,随着农业产业投入的增加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水平会逐步提高。然而,新农村建设方针实施以来,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极为有限。如图2-3所示,2005年,我国单位有效灌溉面积投入的农用柴油为0.023吨/亩;2010年,我国单位有效灌溉面积投入的农用柴油为0.022吨/亩;2016年,我国单位有效灌溉面积投入的农用柴油进一步降低至0.021吨/亩。从这个角度来看,农业的机械化水平提高并不快,尤其是以农用柴油为主要燃料的农业机械投入极为有限。究其原因,就是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过小,限制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农业机械的使用。

图2-3 单位有效灌溉面积农业柴油使用量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7》,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

2.5.2 从农民家用电器拥有量看生活宽裕水平

通过对比城乡居民每百户拥有的耐用品可以发现,如表2-3所示,新农村建设推行前后十年来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并没有显著提高,尤其是相对于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而言。从洗衣机、电冰箱和计算机三类生活常用电器的拥有水平来看,新农村建设推行前后,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但仍然低于城镇居民10年前的生活水平。从生活宽裕的角度看,新农村建设并没有带来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改善,也没有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

表2-3 城乡居民平均每百户生活电器拥有量

资料来源:2013年及之后数据来源于《中国住户调查年鉴2017》;2012年及之前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

2.5.3 从村庄建设投资看实施效果

在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中,也许“村容整洁”的表面文章是最容易做的。很多地方政府实际上是将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建设,用强迫命令的方式让农民集中建房、“上楼”,花费大量资金修建乡间小路、粉刷房屋。如此达到的“村容整洁”,不仅无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反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在推行新农村建设之后,我国村庄建设投入资金屡创新高。但由于支农资金往往是通过中央、省、地市、县、乡镇、村六个层级再惠及农户,在资金传导过程中难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从而大大降低了支农资金的实际效果。

从表2-4可以看出,新农村建设推行以来,政府对村庄建设的资金投入增长迅猛,从2005年之后的10年内,用于村庄建设的资金投入总额翻了两番。在2016年,资金总量达到了8321亿元。这些巨额资金主要用于住宅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表2-4 我国村庄建设投入资金基本情况(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6》中3-1部分(9)

我们可以根据当年住宅建设投入资金总额和当年住宅竣工建筑面积测算得到当年单位住宅建筑面积投入资金情况(详见表2-5),以此考察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通过对单位住宅建筑面积所需投入资金的测算可以发现,新农村建设推行以后,单位住宅建筑面积所需投入资金高速增长。虽然这种增长会受到物价水平的增长,尤其是工业品价格增长的影响,但对这两者进行对比的结果显示,新农村建设推行之前,单位住宅建筑面积所需投入的资金增速和物价水平之间关系并不明显,而新农村建设推行之后,单位住宅建筑面积所需投入的资金增速均高于物价水平。更为夸张的是,在2007年当年,我国村庄住宅单位面积需投入资金相比于上一年增加了64.21%,而当年物价水平的增速仅为3.10%。由此可见,村庄住宅建设的投资效率并不尽如人意。

表2-5 我国村庄住宅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6》中3-1部分(10)、国家统计局: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

当然,单纯的资金使用效率低还不足以构成评价新农村建设效果的主要依据。关键问题在于,迄今为止新农村建设的任何举措,都丝毫没有改变占全国三分之一的农业从业人口从事着增加值不到GDP十分之一的农业生产的现实。而在每个农户耕地面积仅为8.6亩(世界上最小的土地经营规模)的情况下,任何试图使现有农民脱贫致富的努力都是徒劳无益的。进一步说,即使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社会主义的农村建设得再新,仍然是农村,只要不去人为地抑制城市更快的发展速度,城乡之间的差别不仅不会消除,反而会由于现行的导致城乡隔绝和二元社会形成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卫生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凝固化,使6亿农民长期束缚在土地上,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