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参考读本
- 吴欢 卢达兴 王婷婷
- 485字
- 2021-03-28 17:02:13
二、团的代表会议
职业院校团的代表会议是由团的校级和院系级以上委员会在两届代表大会之间认为有必要时召集的重要会议。校级和院系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团的代表会议不同于团代表大会,它不是团的领导机关。它的任务是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某些重大问题。例如,讨论党对青年工作新的重要指示或重大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问题;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等。团的代表会议还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但增选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团的代表会议只能解决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某些重大问题,而不能承担代表大会的全部任务。
团的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该级团的委员会人数的二倍。代表可以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团员大会、团的委员会或常委扩大会议推选产生。召集代表会议的该级团的委员会成员可以作为当然代表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