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型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导则
-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
- 143字
- 2021-03-25 08:24:19
7 限界
7.1 一般规定
7.1.1 轻型跨座式单轨交通的限界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
7.1.2 车辆限界可分为高架线、地面线车辆限界和地下线车辆限界;也可按列车运行区域,分为区间车辆限界、站台计算长度内车辆限界。
7.1.3 设备限界按所处地段分为直线设备限界和曲线设备限界。
7.1.4 建筑限界分为高架线、地面线和地下线建筑限界。
7.1.1 轻型跨座式单轨交通的限界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
7.1.2 车辆限界可分为高架线、地面线车辆限界和地下线车辆限界;也可按列车运行区域,分为区间车辆限界、站台计算长度内车辆限界。
7.1.3 设备限界按所处地段分为直线设备限界和曲线设备限界。
7.1.4 建筑限界分为高架线、地面线和地下线建筑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