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型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导则
-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
- 440字
- 2021-03-25 08:24:18
6.2 车辆主要部件
6.2.1 车体结构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a)车体结构为轻型、整体承载结构,由底架、侧墙、端墙及车顶部分组成,承受垂直、纵向、扭转等载荷;
b)车体承受纵向静压试验载荷应不小于350kN;
c)车体强度满足在极端条件下承受的动载荷、静载荷以及冲击载荷要求,并在各种条件的架车、换轮胎、起吊和救援、调车、连挂作业等力的作用下,车体应力应不超过设计许用应力值,不得产生永久变形及损坏。
6.2.2 转向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无摇枕结构的轻型跨座式单轴或双轴转向架,构架采用钢板焊接结构;
b)悬挂系统:采用空气弹簧或沙漏弹簧的二系悬挂系统。
6.2.3 牵引系统应由受电弓(或集电靴)、主保护装置、线路接触器、输入滤波器、变频变压变流器及主牵引电动机等组成,并应具有再生制动的基本功能。
6.2.4 蓄电池容量应能满足车辆在故障及紧急情况下车门控制、应急通风、应急照明、外部照明、车载安全设备、广播、通信等系统工作不低于45min,以及45min后列车车门能开关一次的要求。
6.2.5 制动系统应反应迅速、动作可靠,具有常用制动、紧急制动、停放制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