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滑坡谬误
核心提要
“滑坡谬误”的定义是:声称某事件发生之后,必将会发生一连串可怕的后果(或可喜的后果),后果一步一步推,终于“滑坡”了,一路滑跌到沟底。
“滑坡谬误”的实质是错误地使用了一连串因果关系。举个例子:
甲:迟到的学生要判死刑。
乙:世上哪有这样的法律!
甲:现在没有这样的法律,将来是可以制定这样的法律的。迟到的后果太严重了。
迟到是不用功的表现。如果现在不用功,那么,将来也不会努力工作。
如果将来不会努力工作,那么,就会导致公司损失。
如果公司损失,那么,公司就会倒闭。
如果公司倒闭,那么,会使从业人员失业。
如果从业人员失业,那么,就会造成家庭问题。
如果出现家庭问题,那么,就会导致自杀率上升。为了防止自杀率上升,我们应判迟到的学生死刑。
这个例子中甲犯的是“滑坡谬误”。
他把假设的一连串“可能性”推演为“必然性”。例如,迟到是否“必然”不用功?不用功将来工作又是否“必然”不努力?答案可想而知。
“滑坡谬误”的推理形式属于逻辑上的纯假言推理。即“如果甲,那么乙;而如果乙,则丙;如果丙,那么丁;所以,如果甲,那么丁”。要使逻辑上的纯假言推理的连锁引申确保成立,必须确保事件联系有必然关联性与合理性,亦即必须确保每个“如果……,那么……”中,“如果”后面的前件,是“那么”后面的后件的充分条件。或者说“如果”后面的原因和“那么”后面的结果有必然的联系。“滑坡谬误”既违反纯假言推理的规则,也对因果关系作了错误的分析。
前面例子虽然夸张,但心理学家分析,“滑坡谬误”是许多人可能犯的错误。很多人在思维时或多或少有“狂想”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