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或有事项核算

3.1 或有事项的内涵及特征

3.1.1 或有事项的含义及常见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的含义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2.常见的或有事项

(1)企业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由于这些不确定事项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对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具体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由于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则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1.2 或有事项的特征

(1)或有事项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是指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比如,未决诉讼虽然是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但该诉讼是企业因过去的经济行为导致起诉其他单位或被其他单位起诉。这是现存的一种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项。

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2)或有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到期是否承担和履行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债务到期时被担保方能否按时还款加以确定。这一事项的结果在担保协议达成时具有不确定性。

再比如,企业因生产排污治理不力并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而被起诉,如无特殊情况,该企业很可能败诉。但是,在诉讼成立时,该企业因败诉将支出多少金额,或者何时将发生这些支出,是难以确定的。

(3)或有事项的结果由未来事项决定,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例如,企业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该担保事项最终是否会要求企业履行偿还债务的连带责任,一般只能看被担保方的未来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如果被担保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有较好的信用,那么企业将不需要履行该连带责任。只有在被担保方到期无力还款时企业才承担偿还债务的连带责任。

3.1.3 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或有负债涉及两类义务:一类是潜在义务,另一类是现时义务。

1.潜在义务

潜在义务,是指结果取决于不确定未来事项的可能义务。也就是说,潜在义务最终是否转变为现时义务,由某些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或有事项作为一项潜在义务,其结果如何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证实。

例如,2017年12月12日,A公司因故与B银行发生经济纠纷,并且被B银行提起诉讼。直到2017年年末,该起诉讼尚未进行审理。由于案情复杂,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从2017年年末看,诉讼的最后结果如何尚难确定。2017年年末,A公司承担的义务就属于潜在义务。

2.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或有负债作为特殊的现时义务,其特殊之处在于:该现时义务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者该现时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其中,“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指该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不超过50%(含50%)。例如,2017年10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承诺为C公司的某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由于担保合同的签订,A公司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但是,承担现时义务并不意味着经济利益将很可能因此而流出A公司。如果2017年度C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则A公司履行连带责任的可能性不大。也就是说,从2017年年末看,A公司不是很可能被要求流出经济利益以履行该义务,该项现时义务应属于A公司的或有负债。

“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是指该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金额”难以合理预计,现时义务履行的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例如,A公司还涉及另一桩诉讼案,根据以往的审判案例推断,A公司败诉的可能性很大。但至2017年年末,法院尚未判决,A公司无法根据经验判断未来将要承担多少赔偿金额,因此该现时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该诉讼案件即形成一项A公司的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无论是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因而不予确认。

3.1.4 或有资产

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或有资产作为一种潜在资产,其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只有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通过某些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证实其是否会形成企业真正的资产。

例如,某年12月20日,A公司状告D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至该年12月31日,法院还没有对诉讼案进行公开审理,A公司是否胜诉尚难判断。对于A公司而言,将来可能胜诉而获得的资产属于一项或有资产,它是由过去事项(D公司“可能侵犯”A公司的专利权并受到起诉)形成的。但这项或有资产能否真的转化成其真正的资产,要由诉讼案的调解或判决结果确定。如果终审判决结果是A公司胜诉,那么这项或有资产就转化为A公司的一项资产。如果终审判决结果是A公司败诉,那么或有资产便“消失”了,并需承担支付诉讼费的义务。

或有资产不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因而不能在会计报表中予以确认。并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一般不应在附注中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由于影响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因素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企业应当持续地对这些因素予以关注。随着时间推移和事态进展,或有负债可能转化为企业的负债或预计负债,符合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此时应当予以确认。类似地,或有资产对应的潜在权利也可能随着相关因素的改变而发生性质变化,如果某一时点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这项潜在资产并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则应当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