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 美国AR-18突击步枪

AR-18突击步枪局部特写

AR-18突击步枪是阿玛莱特公司于1963年由AR-15突击步枪改进而成的一款突击步枪,虽然该枪未能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式步枪,但其设计却对后来的许多步枪产生影响,例如英国的SA80突击步枪和德国的HK G36突击步枪等。

20世纪50年代末,美军在采用发射7.62×51毫米北约(NATO)标准步枪弹的M14自动步枪后,又开始进行小口径高速步枪的衍生研究——SALVO计划。基于这个计划,美军要求阿玛莱特与温彻斯特连发武器公司研发一款发射5.56毫米口径弹药的高射速步枪的原型枪。根据这一要求,阿玛莱特开发出了AR-10步枪的缩小版AR-15突击步枪。在美军长时间测试AR-15期间,阿玛莱特的企业主费尔柴德放弃了这个设计,并将其生产权卖给柯尔特。之后,费尔柴德又让阿玛莱特脱离成为一家独立公司,并容许新的企业主买下除了AR-10与AR-15外该公司所有的设计。所以,当美国军方最终选中AR-15/M16突击步枪后,阿玛莱特竟然无法从中获得利润。

在费尔柴德卖出AR-10和AR-15突击步枪的设计之后,阿玛莱特公司不能再将直喷式气动系统使用在步枪上。因此,尤金·斯通纳开始设计一款短行程活塞传动的步枪,由于当时小口径高速步枪的研究尚未获得军队和公众的认可,所以斯通纳设计的AR-16突击步枪依然使用7.62×51毫米的弹药。在阿玛莱特进行改组后,斯通纳离开公司。

后来,美军决定采纳发射5.56毫米弹药的AR-15突击步枪,而阿玛莱特也开始寻求可以与AR-15匹敌的设计。斯通纳离去后,AR-16突击步枪缩小口径的任务交给了阿玛莱特新任的首席设计师亚瑟·米勒。最后产生的设计被命名为AR-18。设计师亚瑟·米勒于1969年获得该枪的专利。

AR-18突击步枪的结构与AR-15/M16系列步枪不同,虽然它也采用了气体传动运作,但它是以瓦斯筒承接瓦斯,然后推动连杆,将枪机往后推动完成枪机开锁,其结构与M14步枪有些类似,只是拉柄与活塞连杆不是一个总成。

AR-18突击步枪结构示意图

展览中的AR-18突击步枪

AR-18突击步枪的半自动版本

AR-18突击步枪后侧方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