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两类危险源理论

事故致因因素种类繁多,非常复杂,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起的作用也不相同。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可以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于是,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为第一类危险源。

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生事故。但是,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则将发生事故,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为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人的失误、物的因素和环境因素。

人的失误即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失误的特例,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第一类危险源控制措施,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

物的因素即物的故障,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一种故障状态,也包括在物的故障之中。物的故障可能直接破坏对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约束或限制措施。有时一种物的故障导致另一种物的故障,最终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

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的运行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等物理因素。不良的环境会引起物的故障或人的失误。

人的失误、物的故障等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失控的原因。第二类危险源出现得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则越高,故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情况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两类危险源理论认为,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并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

根据两类危险源理论,第一类危险源是一些物理实体,第二类危险源是围绕着第一类危险源而出现的一些异常现象或状态。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然后围绕第一类危险源来辨识第二类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