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史料学的思路

新中国成立四十年来,学术界对史料的议论可谓多矣。关于对“史学便是史料学”观点的批判,关于史论关系的争论,关于治史道路的所谓史料派与史观派的分歧,等等,可以说辩论相当激烈。结果呢,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而对有关史料学对象的研究也没有引向深入,至今人们还大多认为史料学仅仅是研究处理史料的原则和方法。我们的先人遗留下大量珍贵的史料学遗产,可是在我们手中并不曾使之系统化、理论化。问题的症结大概在于我们对史料的含义以及史料、史学的理解不那末辩证所致。早在20世纪20年代,李大钊同志在《史学要论》一书里就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历史、历史学以及历史学系统等概念,他把“历史”区分为客观历史和写的历史,又把历史学(广义的)区分为记述的历史和历史理论(狭义的历史学),等等。这些观点,并没有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只是在近些年来,白寿彝先生反复阐明大钊同志的这些见解,史学理论界研究也逐步深入,人们才普遍加深了理解。历史,就其本身而言,是客观历史的发展过程,历史家写的历史只能说是客观历史的记录,是客观历史过程在史家头脑里的反映。质言之,前者是客观存在的客体,后者是客体通过认识历史的主体(历史家)的反映。人们的主观认识和客观历史之间,亦即主体和客体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和差距。我们的责任在于逐步缩小这种差距,使我们的认识逐步接近客观实际。

作为已经逝去了的客观历史过程一去不复返了,我们想了解人类的过去,只有凭借人类社会客观历史过程所遗留下的痕迹,这就是“史料”。这个史料,既是我们认识已往客观历史真相的中介,又是已往史家对客观历史认识的记录,即写的历史。这个“写的历史”,有时可理解为“史料”,有时可理解为“史学”。史料与史学是相对而言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这种看法,在今天都已成为常识,但是就是这些常识,我们在相当长的时期还没有弄清楚。

研究史料之成为“学”,它意味着是个系统的学科体系,应该有其基本的理论、基本的内容、基本的方法。把历史学作为一个学科体系去看,它自然包括着史料学,史料学是历史学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史学理论自然也包括着史料学理论,史学史自然也包括着史料学史,史学方法论也包括着史料学方法论: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当我们把史料学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体系去研究,它应该有自己的理论、自己的历史、自己的方法。

白寿彝先生在其《中国史学史》第一册里指出:

史料学,我认为,可以包含理论的部分、历史的部分、分类的部分和实用的部分。理论的部分,主要是研究史料跟史学领域其他部分的关系,史料本身的特点,史料学应当承担的任务。历史的部分,是要研究史料学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分类的部分,是要研究史料的各种分类的方法,目的在增进对各种史料性质的理解并因而便于收藏和检寻。应用部分,如版本、校勘、辑佚、辨伪之类。近年所谓史料学,大致属于第四部分之内容为多。

我认为,白先生所设计的关于史料学建构的理论框架,是我国学术界迄今为止最为系统、最为科学的理论表述,是对史料学研究的重大理论突破。把史料学区分为理论的、历史的、分类的、应用的四个部分,即是说史料学的学科体系应包含史料学理论、史料学史、史料分类学和史料应用学,这不但反映了历史实际,而且打开了研究者的眼界。下面,我试图以白先生所提供的思路,具体探索刘知幾在史料学上的贡献,重点探讨他的史料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