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欧阳修的修书过程及其与宋祁的关系

欧阳修和《新唐书》书局发生关系,是在至和元年(1054),是书局成立后的第十年。当时欧阳修四十八岁。两年前,即皇祐四年(1052),欧阳修丁母忧,归颍州。等到至和元年五月,服阙,除旧官职,赴阙。他在六月请求外任,不许。七月,权判流内铨。当时有帮人认为欧阳修即将受到重用,于是,伪造了一份“请澄汰内侍”的奏札,署名欧阳修,加以散播。这样,仁宗身边的宫廷内侍(宦官),人人都对欧阳修切齿痛恨,伺候各种机会对他进行打击。又碰上胡宗尧的改官问题,宦官杨永德向仁宗密奏,欧阳修有所包庇。在这种情况下,仁宗决定欧阳修出知同州。但当时的舆论都认为欧阳修无罪,《新唐书》编修官之一,当时知谏院的范镇一再极力申辩,其他人也进行论救。当时执政者之一、参知政事刘沆,是《新唐书》的提举,提出书局缺人,经过仁宗点头,决定欧阳修“休去同州,且修《唐书》”。同年八月丙午,刘沆拜相,同月戊申,仁宗下诏命欧阳修为《唐书》刊修官。九月,又任命欧阳修为翰林学士,兼史馆修撰。

欧阳修被任命为《唐书》刊修官后,同时还兼领很多职务。在至和二年(1055)冬,曾充贺契丹皇帝登位国信史。嘉祐元年(1056),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嘉祐二年正月,曾权知礼部贡举,后又兼判秘阁秘书省权判史馆、权知审刑院、权判三班院等职。嘉祐三年六月到嘉祐四年二月,还曾接替包拯,权知开封府。嘉祐四年二月后,又曾充御试进士详定官,并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

仁宗任命欧阳修同宋祁一起当《新唐书》的刊修官,当然希望加速《新唐书》的撰写工作,俾能及早结绝。从《新唐书》的全局看,十年之中,宋祁等人所进行撰写的是列传部分,但仅仅这部分还未结绝;从工作需要看,欧阳修当然负担列传以外的纪志表部分。但正如宋祁所说,当时纪志部分,还全无草卷。在宋祁连续外任,不在书局的情况下,这需要部署人力,进行安排。过去书局中的编修官仅有范镇、王畴、吕夏卿、宋次道四人。随着欧阳修入局,陆续补充刘羲叟和梅圣俞两人。这样,全局从五人增加为八人,就为全书的加速完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欧阳修入局,在同编修官共同商量,并发挥各自专长的情况下,根据全书的需要,除了撰写纪,在志的部分增加《选举志》《仪卫志》《兵志》,还恢复了《史记》和《汉书》的传统,编制《宰相表》《方镇表》和《宗室世系表》,这些反映出了欧阳修在史学方面的某些卓识,在丰富《新唐书》的内容方面起到了个人的作用。

随着欧阳修入局,为了丰富与充实《新唐书》的内容,还在进一步搜集原始资料,特别是利用唐朝和五代以来保存下来的大量奏牍案簿,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至和二年十月庚戌,《长编》记载:

翰林学士、刊修《唐书》欧阳修言:“自汉而下,惟唐享国最久,其间典章制度,本朝多所采用。所修《唐书》,新制最宜详备。然自武宗以下,并无实录,以传记、别说考正虚实,尚虑阙略。闻西京内中省寺、留司御史台及銮和诸库,有唐朝至五代已来奏牍、案簿尚存,欲差编修官吕夏卿诣彼检讨。”从之。

欧阳修的这个建议,对研究、利用第一手的大量档案资料,说明典章制度的沿革,辨别传记别说中的正伪,从而提高《新唐书》的质量起到了有利的作用。

欧阳修本人为了修好《新唐书》,弄懂唐代的有关典故事实,主动地向当时有关学者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他的《问王深甫五月一日会朝帖》《问刘原甫侍读入阁仪帖》就是最好的实证。他说:

有一事数日欲咨问,偶忘之。唐时有五月一日会朝之礼,略记其始本出于道家。是日君臣集会,其仪甚盛。而其说不经,不知起自何帝。亦记得是开元已后方有,略与批示其时为幸。

中间尝罢,后又复行;复行恐是宪宗朝,亦不记子细。

入阁之礼,起自何年,阁是何殿?开延英亦起何年?五月一日起居,遂废正衙不坐,起何年?三者孤陋所不详,乞示其本末。

修启:辱示,甚烦尊用,然得以开释未悟,其幸尤多,感刻感刻。问此一事,本为明宗置内殿起居,又复入阁;当时缘昭宗朝误缪,不合故事也。朔望宣政一事,尤失紫宸入阁本制也。然不见初起年代。今乃入阁,郤御前殿。此自昭宗失之。延英之对与入阁合仪,亦自昭宗失之。起居而废正衙,自明宗失之,至今遂尔。含元大殿大朝会,宣政常朝,谓之正衙,本为玄宗朔望以陵寝荐食,不复御正殿,始于便殿召入宰相已下,此入阁之渐。今云朔望御宣政殿,大失之矣。延英便殿,亦谓入阁,乃五日一开,与宰臣议事宣政,立而奏事讫,赐坐茶汤,延英赐坐而论事,盖渐密而渐亲也。昭宗始一日中九度开延英入阁,仍于一度开延英一日行之。前殿入阁,唐末即于朔望日前殿正观殿行入阁,自后唐至国朝,并于文明殿行入阁,皆非便殿,或指朔望宣政为入阁,尤误说也。修于史已不熟,于制度又不熟,乞为参详之。

以欧阳修当时的政治地位和文学名声,以及自己知识的渊博,为了要写好《新唐书》,弄明白自己所不懂的问题,自称“孤陋所不详,乞示其本末”,又自称“修于史已不熟,于制度又不熟,乞为参详之”,这种坦白虚心,事事求实,不知为不知,变不知为知的作风,对于其他编修官当然会有一定影响。

欧阳修修书,也有一个进度和速度问题。从至和元年入局,到嘉祐五年成书,他修撰纪志表七十五卷,一共花了七年时间。这一方面受到书局各编修官工作进度速度的制约,另一方面也受到他日常兼职事务的影响。

通过欧阳修跟他人的书信往回来看,嘉祐二年、三年、四年、五年,他经常到局,可能或是工作,或是同编修官商量,交换意见。嘉祐二年,他在给梅圣俞的信中说:“阴雨累旬,不审体气如何?……稍晴,便当书局奉见。”在另一信中对梅说:“雨不止,情意沈郁;泥深,不能至书局,体候想佳。某以手指为苦,旦夕来书字甚难,恐遂废其一支,岂天苦其劳于笔研,而欲息之邪?闷中谨白。”嘉祐四年,在给赵槩的信中说:“适至书局,承自释奠处方归,困倦,不敢坐邀,忽辱惠教。……”嘉祐五年,在给刘原甫的信中说:“承见谕。某为之翰家遣仆坐门下,要志铭,所以两日不能至局。大热如此,又家中小儿女多不安,更为人家驱逼作文字,何时免此老业。”这些都是他跟书局关系密切的实证。

通过书信往回还可以看到,嘉祐四年、嘉祐五年上半年,是欧阳修由于修撰《新唐书》而最为忙碌的时期,并可窥见有关的进度情况。嘉祐四年,他对梅圣俞说:“……程碑当便下手,祗如《唐书》亦须了尔。”对王仲仪说:“……祗候夏秋,《唐书》了成,禠郤梅二(指梅圣俞),遂决南去。”对赵槩说:“《唐书》不久终篇,用是更少盘桓。”他又对冯当世说:“昨自罢烦剧(指权开封府),卜居城南,少获休息,然犹此盘桓,未遂决去,正以《唐史》将遂终篇,然亦不过秋末时事。”

嘉祐五年,他对朱处约说:“久不奉状……属《唐史》终篇忙迫,作书不谨备,恕之。”对冯当世说:“……某以衰病无堪,自解秩天府,于今一期,正以《唐史》残编为累,今幸成书,不久进御,遂当南去,世事老来益有可厌者矣。”对王仲仪说:“某益多病,目昏手颤,脚膝行履艰难,众疾并攻。《唐书》已了,祗候写了进本,遂决南昌之请,自此可图一作茧处矣。”又对王说:“某自罢府,又一岁有余,方得《唐书》了当。”而在给王君贶的信中,又说:“修《唐史》,已写进本,然卷帙多,须数月方了。南去有期,心欲飞动。”在给王道损的信中,则又提到亲自校对写印本的情况:“辱见谕,碑文及拙诗,续当递中奉寄。盖以《唐书》甫了,初谓遂得休息,而郤送本局写印本,一字之误,遂传四方,以此须自校对;其劳苦牵迫,甚于书未成时。由是未遑及他事,以屡失信于长者。”

这里也要提到的是欧阳修的健康状况。在修书的几年里,欧阳修犯有多种疾病,主要是目昏、手颤两种。早在庆历年间,他就闹眼病,跟人说过:“双眼注痛如割,不惟书字艰难,遇物亦不能正视,但恐由此遂为废人”;“但苦病目,不能看书”;“两目昏甚,艰于执卷”。又说:“病目愈眊然,艰于执笔。”而在嘉祐四年权开封府时,“十年不曾灯下看一字书,自入府来,夜夜灯下阅数十纸,目疾大作,一月之内已在告,如此安能久于此乎”?他有时“苦风眩甚剧”,有时“昏花日甚”,有时“目昏手颤”,有时“两手中指挛搐”,这无疑是撰写《新唐书》的一种阻力。在七年之中完成纪志表,也有健康方面的原因在。

欧阳修和宋祁同为《新唐书》刊修官,他们的关系应该是很密切的,然而事实不然。欧阳修在后期进入书局,而宋祁长期外任,犹如参商,两人无由会晤,当然在修撰体例、具体内容和评价论述方面,无法进行商量。所以宋祁自述:“受诏纂修,与诸儒讨论,首尾才及六年,便值臣差任出外。”这是说在书局的前期,宋祁跟范镇、王畴等编修官之间,原还是有所讨论的。但当宋祁外任,讨论的条件就没有了。而在欧阳修入局,到全书完成的时间里,宋祁离开书局已更久,所以他说“臣去书局已十有一年,修撰之时,不与诸儒研确。成书之日,又不与伏奏殿廷”(《景文集·让转左丞札子》)。作为两个主要负责人,宋祁和欧阳修始终没有机会就修书问题碰在一起进行面对面的讨论。二百多卷巨著告成,而两位主编未曾一面,这可视为古代史学家在修史方面的轶事。

欧阳修生于真宗景德四年(1007),宋祁生于真宗咸平元年(998)。欧阳修少宋祁九岁,虽然就政治地位和文学名声来讲,欧阳修在嘉祐年间就已超过宋祁。但是,宋祁进入政府,较欧阳修为早,而且“大宋”(宋庠)、“小宋”(宋祁)兄弟俩的名声也很大,在当时也是名手笔。所以欧阳修视宋祁为前辈。还值得注意的是,庆历三年宋祁当知制诰时,曾荐举过欧阳修自代。宋祁在荐举状中说,欧阳修“志局沈正,学术淹该;栖迟怀宝,不诡所遇;措辞温雅,有汉唐余风。如得擢在禁垣,委之润色,必且粉泽王度,布于四方”。这反映了宋祁对欧阳修的推奖和关怀。

正因为这样,在修书问题上,尽管没有机会商量,欧阳修对于宋祁是尊重的,这主要反映在两个问题上。

第一,全书列传和纪志表两大部分,出自两人之手。朝廷考虑到体例、风格不一问题,曾经要求欧阳修“看详,删为一体”。这本来是刊修官的当然责任。但是,欧阳修“虽受命”,而“一无所易”。欧阳修的儿子在《先公事迹》中这样记叙:

初,奉敕撰《唐书》,专成纪志表,而列传则宋公祁所撰。朝廷恐其体不一,诏公看详,令删为一体。公虽受命,退而曰:“宋公于我为前辈,且人所见不同,岂可悉如己意?”于是一无所易。

尊重宋祁的劳动,尊重宋祁个人的文风,维护宋祁“所见不同”,并不要求他“悉如己意”,这是欧阳修的一种很好的作风。

第二,书成奏御,按照老规矩,在刊修官中,只列官位高的一人。同宋祁比较,欧阳修的官位高,可以只列他个人的名字。但欧阳修认为,“宋公于传功深而日久,岂可掩其名,夺其功。于是纪志表书公名,而列传书宋公”(《先公事迹》)。这个问题,传到宋祁的哥哥宋庠耳里,引起他的感叹,说:“自古文人好相凌掩,此事前所未有也。”这也表现了欧阳修尊重宋祁,不掩人之美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