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史学有讲究经世的传统,所以论史往往寓论政,司马光在这方面尤为突出,这是其史论的一大特点。

司马光论政中有论史。如他晚年乘神宗去世、哲宗即位之机,反对变法,建议更改新政。但又担心议者有“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之说,于是,一方面强调,“彼谓无害于民无损于国者,不必以己意遽改耳;必若病民伤国,岂可坐视而不改哉”,认定新法害民损国,非改不可。另一方面引史为证,一连举了汉景帝、汉昭帝、唐德宗、唐顺宗等新即位立即改父之政的四个史例,认为:汉景帝改文帝之笞刑,“笞者始得全”;汉昭帝罢武帝盐铁、榷酤、均输等法司马光所说与史实有出入,昭帝始元六年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力主罢盐铁、酒榷、均输官,然多未被政府采纳。始元六年七月,诏罢郡国榷酤和关内铁官,其余照旧。,“后世称明”;唐德宗去代宗纵宦官公求赂遗之恶,“时人望致太平”;唐顺宗更德宗晚年宫市等所为,“中外大悦”;以说明子改父政有史为证,可以改,改得好。(《传家集》卷四十六《乞去新法之病民伤国者疏》)

司马光论史中有论政,他早年所作《历年图》“臣光曰”就已显露出来。如有所谓“夫为国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礼,怀民以仁,交邻以信;是以官得其人,政得其节,百姓怀其德,四邻亲其义”(《稽古录》卷十一),等等。不仅止此,他还在此书序中说:“臣性愚学浅,不足以知国家之大体,然窃以简策所载前世之迹占之,辄敢冒死妄陈一二。夫国之治乱,尽在人君,人君之道有一,其德有三,其才有五。”所谓人君之道一,即“用人”。强调用人之道是“采之欲博,辨之欲精,使之欲适,任之欲专”(即广泛选择,循名责实,适当使用,信任勿疑),再加之“为之高爵厚禄以劝其勤,为之严刑重诛以惩其慢;赏不私于好恶,刑不迁于喜怒”(即赏功罚罪,不任情而为)。所谓人君之德三,即“仁”“明”“武”。“仁”,不是妪煦姑息,而是“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明”,不是巧谲苛察,而是“知道义,识安危,别贤愚,辨是非”;“武”,不是强亢暴戾,而是“惟道所在,断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所谓人君之才五,就是“创业”(即“智勇冠一时者”)、“守成”(即“中才能自修者”)、“陵夷”(即“中才不自修者”)、“中兴”(即“才过人而善自强者”)、“乱亡”(即“下愚不可移者”)等五类。(《稽古录》卷十六)这样论史,显然也是论政,是假论史以论政。

司马光论史与论政,多是论些为君为政的问题。《历年图》和《资治通鉴》(以下简称《通鉴》)的“臣光曰”,主要内容就是论历史上的君主之道与立政得失。如《历年图》“臣光曰”论东周及战国七雄之成败兴衰,说“周之兴也,礼以为本,仁以为源”,故影响深远,“享国长久”;韩昭侯“赏不加无功,罚不失有罪”,故后世受益不浅;魏文侯“好贤礼士,终为天下之显诸侯”,惠王“有一商鞅不能用,而弃之于秦”,以至失地衰微,“无忌死而魏亡”;楚怀王“放废忠良,亲近谗慝”,使得自身客死于秦,子孙受辱而“国以沦亡”;燕昭王“招贤下士,卒用弱燕以报强齐”,燕丹使荆轲刺秦王,“谋不远而动不义”,以致败亡;赵“用郭开之谗而弃廉颇、李牧”,使宗庙倾覆;齐王建“用后胜之谋”,拱手事秦,而成俘虏;秦之兴亡,诚如贾生所言:“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这多是从“任官以才,立政以礼,怀民以仁,交邻以信”上面立论的。(《稽古录》卷十一)其论西汉君主的才具,盛称昭、宣之“明”,而讥刺元帝“优游不断”。这是从“人君之才五”上面立论的。到了《通鉴》“臣光曰”,又在《历年图》所论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就以论汉昭、宣、元三帝来说吧,《历年图》“臣光曰”只是论:“孝昭以童稚之年,辩霍光之忠确然不可动,何天资之明也!……孝宣综核名实,信赏必罚,使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方之孝武,功烈优焉。孝元优游不断,汉业始衰。”(《稽古录》卷十二)此论简要,是个论纲。《通鉴》“臣光曰”对此做了发挥。其论昭帝,辨霍光之忠而不听毁者之言,引李德裕之论,说“人君之德,莫大于至明,明以照奸,则百邪不能蔽矣”(《通鉴》卷二十三),充分肯定汉昭帝之“明”。其论宣帝者四:一则论汉宣帝对待霍光及其家属有“少恩”之嫌(《通鉴》卷二十五);再则论赵广汉、盖宽饶、韩延寿、杨恽之死,为议宣帝“善政之累大矣”;三则论汉宣帝“乃曰王道不可行,儒者不可用,岂不过甚矣哉”;四则引班固之论,盛称汉宣帝之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吏称其职,民安其业”,“信威北夷”,匈奴“称藩”,“可谓中兴”。(《通鉴》卷二十七)其论元帝,曰“优游不断”,曰“易欺而难寤”,曰不能“察美恶,辨是非”,(《通鉴》卷二十八)曰“观京房之所以晓孝元,可谓明白切至矣,而终不能悟,悲夫”,还引班彪之言曰“优游不断,孝宣之业衰焉”。(《通鉴》卷二十九)这都是论的君主才、德问题。

现在再举司马光史论与政论相通的两个例子。先说他论礼。《通鉴》第一条是礼论(即名分论),开头说:“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又说:“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照他说,君君臣臣,尊卑有分,贵以临贱,上之使下的观念与秩序,就是礼,就是名分。维持此礼,天下大治;废弃此礼,天下大乱。古来历史就是如此。这是他编写《通鉴》开宗明义的大议论。像这种史论,在他的政治中屡有出现。如庆历五年所作《不以卑临尊议》(《传家集》卷六十六),言君臣父子之间,尊卑有别,不能“以卑临尊”,这是“人道之大伦,古今之通义”。如嘉祐七年所作《上谨习疏》(《传家集》卷二十四),言“国家之治乱本于礼”,古代有礼所以往昔治,三家分晋失礼所以后来乱,当今之政有失“上下之分”,宜立纪纲。又如治平元年所作《言阶级劄子》(《传家集》卷三十三),言“礼者,上下之分是也”,只有严遵“阶级之制”,才可能“纲纪复振,基绪永安”。还有“礼不忘其本,此古今不易之常道也”(《传家集》卷三十五《为宰相韩琦等议濮安懿王合行典礼状》),“国无二君,家无二尊”(《司马温公文集》卷六《言濮王典礼劄子》)等政论言词。足见史论与政论之声气相通。

再说他论“本末”。《通鉴》卷五十七有条本末论,其论曰:“明王之政,谨择忠贤而任之,凡中外之臣,有功则赏,有罪则诛,无所阿私,法制不烦而天下大治。所以然者何哉?执其本故也。及其衰也,百官之任不能择人,而禁令益多,防闲益密,有功者以阂文不赏,为奸者以巧法免诛,上下劳扰而天下大乱。所以然者何哉?逐其末故也。孝灵之时,刺史、二千石贪如豺虎,暴殄烝民,而朝廷方守三互之禁。以今视之,岂不适足为笑而深可为戒哉!”这是说任贤为“本”,法苛为“末”,用法不如任贤,其中“以今视之”及“深可为戒”之语,实将史论与政论联系起来了。这种本末论,在司马光的政论中时有出现。如,嘉祐七年,他针对当时特置官使,多“变更旧制”“张设科条”,而言“今朝廷不循其本而救其末”,并论道:“夫宽恤民力,在于择人,不在立法,若守令得人,则民力虽欲毋宽,其可得乎?守令非其人,而徒立苛法,适所以扰民耳!”(《传家集》卷二十五《论财利疏》)这是说,择人为本,立法为末。所论与《通鉴》的本末论口径相同。在熙宁二、三年间,司马光大反王安石变法,其立论理由是,王安石“变更祖宗旧法”,信用“邪说壬人”;(《传家集》卷六十《与王介甫书》及《第二书》《第三书》)“设官则以冗增冗,立法则以苛益苛”(《司马温公文集》卷七《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法亦不法,所遣亦非其人”(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七《司马光》)。还是择人为本、立法为末的论点。

司马光的史论,不仅寓政论,而且往往影射现实,反对王安石及其变法。

所谓影射,就是隐隐约约地攻击他人,借古讽今。前面说到的本末论,强调择人为本、立法为末,实有影射王安石信用吕惠卿和变更法制之嫌,只是还不十分明显。

大约熙宁七、八年间,司马光在《通鉴》中写了这么两条“臣光曰”:一条论:“‘《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君子之于择术,可不慎哉!”(《通鉴》卷一百一十九)另一条论:“君子之于正道,不可少顷离也,不可跬步失也。……是以诡诞之士,奇邪之术,君子远之。”(《通鉴》卷一百五十五)所谓“正道”,是指“圣王之道”,正统的儒家之道;所谓“诡诞之士,奇邪之术”,是指脱离“正道”而不符儒术的人与法;所谓“择术”,是要人们亲儒道而远“邪术”。这就是影射现实了。

且先看这样几个事实:(1)早在熙宁二年,司马光在《论风俗劄子》(《传家集》卷四十二)中说:“近岁公卿大夫好为高奇之论,喜诵老庄之言,……非国家教人之正术也。”清人顾栋高指出:“所谓‘高奇之论,喜诵老庄’者,则荆公(王安石)其人也。”(《司马温公年谱》)这个看法是对的,因为王安石于熙宁二年建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主持变法的机构),司马光于熙宁三年二月二十日所上《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中就有“条例司自以为高奇之策”云云。(2)熙宁三年春,司马光在《与王介甫第三书》中提到,“但恐介甫(王安石)之座,曰相与变法而讲利者,邪说壬人为不少矣”。这是说,王安石对于“诡诞之士、奇邪之术”,不是远而是近。(3)熙宁四年二月,司马光声明自己与王安石“取舍异道”(《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熙宁四年二月辛酉”条)。(4)熙宁七年四月十八日,司马光所上《应诏言朝政阙失状》(《司马温公文集》卷七)说,自熙宁二年变法起,六年来政失民怨,“岂非执政之臣所以辅陛下者未得其道欤”?所谓“执政之臣”是指王安石,所谓“未得其道”是指王安石变法离“正道”而行“邪术”。依据于此,就可知上述两条“臣光曰”是影射王安石及其变法的。

到了元丰年间,王安石已不在相位,但司马光的“臣光曰”仍有影射王安石的内容。《通鉴》卷二百二十五有条“臣光曰”论唐代常衮辞禄,说:“君子耻食浮于人;衮之辞禄,廉耻存焉,与夫固位贪禄者,不犹愈乎!《诗》云:‘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如衮者,亦未可以深讥也。”这就是影射王安石观点的。早在熙宁元年八月十一日,司马光与王安石在神宗面前辩论财政问题,王安石先提起:“昔常衮辞赐馔,时议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禄。”语带讽刺常衮之意。司马光接着说:“常衮辞禄位,犹知廉耻,与夫固位且贪禄者,不犹愈乎!”(《传家集》卷四十二《迩英奏对》)这是反驳王安石的观点。可见十年以后的《通鉴》“臣光曰”论常衮辞禄,仍是影射王安石之说。所谓“如衮者,亦未可深讥也”,是暗刺王安石讥常衮之不当。

《通鉴》卷二百四十七“臣光曰”论牛李争维州亭,强调唐放弃维州是讲“信”,认为“维州小而信大”。这也有借古讽今之意。宋神宗在位时,宋与西夏一再用兵,有治平四年种谔取绥州、元丰四年种谔取米脂等事。(见《宋史·夏国传》)司马光早在治平、熙宁年间就一再反对进攻西夏,强调“怀之以德”“敦大信”,(《传家集》卷四十一《论横山疏》《言横山劄子》《言横山上殿劄子》)指责种谔等起绥州之役,弃信而举兵,得小失大。(见《传家集》卷四十二《论召陕西边臣劄子》)元丰五年秋,司马光还说,种谔等“奸诈”之徒,“行险徼幸,怀谖罔上,轻动干戈,妄扰蛮夷”(《传家集》卷十七《遗表》)。由此看来,“臣光曰”论牛李争维州事,颇有影射种谔取绥州、克米脂之嫌。

除上述例子而外,《通鉴》“臣光曰”论唐太宗绝薛延陀之婚为失信,论唐明皇崇奢靡以招盗,论唐德宗复赵光奇家而不能改政,论唐文宗患朋党难去之不明,论后周世宗可谓仁明,等等,也都有程度不等的现实性。

诚如胡三省所说,司马光熙宁、元丰间较长时间不参政论政,专以书局为事,“其忠愤感概不能自已于言者”(《新注资治通鉴序》),往往倾注于《通鉴》“臣光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