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南长市,还在执拗地揪着秋天的尾巴不放。可若强势的冬天想来,那便是谁也拦不住的。
虽说这个城市地处南方,还算温暖,几乎日日都能在窗外见着太阳,但小寒风到底还是吹着,吹来了冬天的味道。
南长市一中,坐落于南长市三千山大道和光心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是一所市重点建设中学。
十一月的校园里,见不到繁花似锦,只有花枯与花谢。除了松树和柏树外,各种树上的叶子也都落得差不多了。
晚上八点。
校园内几乎每一处都亮着灯,照亮了莘莘学子的头顶。他们都在埋头学习,教室里很安静。
高二(15)班的教室前门处站了两个人。
“沈姝歌,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沈姝歌刚刚才从医务室打完针回来。她的烧还没完全退下去,脸色有些苍白,嘴唇也是干的。
问她话的是她的班主任——许意。
许意是位已婚女教师,有个三岁的女儿。
她和沈姝歌也算有缘。
沈姝歌高一刚入学时就在她带的班上,分科后也还在她的班上,所以她对沈姝歌的情况还算了解。
沈姝歌这人打小身子骨就不太好,总是生病,但好在都只是些小病小痛。
眼下,她抿了抿唇,然后轻声道:“老师,我想请假先回家。”
她家离学校不远,走路连十分钟都要不到,所以她也一直都是走读。
原本走读生等到九点四十下了晚自习后就可以回家,但现在这情况,许意也不好不批假。
她点头:“行,那你先进去收拾东西,我陪你回去。”
“谢谢老师。”
沈姝歌收拾好书包后,几个平日里跟她玩得好的女生便纷纷同她挥手说再见,她也一一回了句拜拜。
门外,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许意接了个电话。
沈姝歌从教室出来后,很快意识到了班主任的神色不对,便问:“老师,怎么了么?”
许意看上去很着急,但还是摇了摇头,“没事。”她看向学生,定了定心神,“我们走吧。”
沈姝歌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所以尽管心中疑惑,也还是跟着老师走了。
只是单单从教室到校门口的这一段路,许意就踩空了三次台阶,拐错了两次方向。
保安室的保安见到是一个老师带着学生来,才放了行。
刚出校门口,走了没几步,沈姝歌就再一次问道:“老师,您是不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啊?”
她已经在穿秋季的长袖校服了,背上背着个天蓝色的双肩书包,看上去乖乖巧巧。
“老师,我可以一个人回家的。我家离学校很近,您也是知道的。所以您要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就赶紧去吧,不用送我的。”
许意看着她无比真诚的眼神,心中越发动摇起来。她一脸为难地做着解释:“刚才我爱人打电话给我,说我女儿也发烧了,我……”
身为老师,她觉得她不能让学生就这样一个人回去。但与此同时,她也是个妈妈。
此情此景,她真的很难做出决定。
沈姝歌自认平安回家这事还是做得到的,便出声安慰老师:“老师,您放心吧,我真的可以的。现在路灯那么亮,街上的人又多,我不会有事的。”
许意心里的两份担心是同等重量的。
她也知道这样耽搁下去没有任何意义,但她就是下不了决定。
最终还是沈姝歌先迈开步子跑了,她边跑边回头跟许意招手:“老师,那我就先走咯,您快回去吧。”
许意心知这是学生的好意,便没再拒绝。直至在原地看不见沈姝歌的身影后,她才立刻转身朝自己家的方向跑去。
沈姝歌发着低烧,身子没什么力气,所以没跑一会儿就停了下来。她回头,发现老师并没有来追,便放心地慢慢走了起来。
从学校出来后,只需要拐几个弯,走几条道就到她家了。
只是今天,这路上好像没什么人。
她过了个十字路口,然后走上了回家前要经过的最后一条街道。
几步后,她注意到了前方不远处的那群顶着花花绿绿的脑袋的人,他们好像正将一个女生给围堵在了墙边。
沈姝歌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但几秒后,又快了起来。
混混中有一两个警觉性强的,还没等人走近就猛地回了头,看到了个小姑娘。
小姑娘有双漂亮的眼睛,一张没什么血色的小脸被路灯照得很白。她扎着马尾辫,没有刘海,只两侧落了些许碎发。
混混们硬是给看楞了。
紧接着,小姑娘极其淡定地从背包里拿出了个保温杯,不紧不慢地打开盖子喝了口水。随后,沾着水色的唇轻启:“放开她。”
混混头子的脑袋上满是姨妈红色的头发,闻言,他不屑地切了一声,然后盯着沈姝歌脸蛋看:“放开她?”他用手摸了摸下巴,“也不是不行,那就换你吧!”
随即,他就张罗着其他人朝她走去:“都来跟这个妹妹玩儿吧!”
沈姝歌同学面上看着很淡定,可心里却慌得一批。
她以前是零零散散地学过一些女子防身术,但此时对面有六七个人,她肯定是打不过的,更别提她还带病在身。
不过既然混混们将目标转移成了她,那就只能希望那个安全了的女生能报警了。
诶,等等!
那个女生呢?
为什么连人影都没了?!
混混们来得很快,一下子距离她就不到一米了。
她默了一瞬,然后用力地将手里的保温杯砸了过去,紧接着转身就跑。
她扔得还挺准,咚地一声就砸在了那个头头红毛的鼻梁上,红毛顿时疼得嗷嗷叫,然后五颜六色的脑袋们就围了过去。
红毛半眯着的眼睛里透了狠意出来,他龇牙咧嘴地怒道:“你们特么都是死人吗?赶紧给老子去追!”
下一秒,“死人们”就散开了。
“好的老大。”
“老大放心。”
“我们追!”
红毛很想问他们喊那么大声有什么用,但鼻梁骨那里传来的痛让他不想说话。
沈姝歌手脚还是没什么力气,所以只短暂地爆发了一下就不行了。
从她开始跑的地方到这条道的拐角,一共也就三十米左右的距离。但还没跑到拐角,她的腿就开始软了,视线也有些模糊起来。
拐角终于近在咫尺时,她却即将拥抱大地。
这时,一个人影突然窜了出来,然后沈姝歌就感觉到自己被带了起来。
正上方的路灯将两个人的脸都照得很清楚。
沈姝歌的瞳孔里倒映着一张斯斯文文的男生的脸。
男生带着眼镜,尽管有灯光打在脸上,但还是看得出来他的肤色有那么点儿黑。他的头发不长,遮不住好看的眉眼。
沈姝歌和他靠得不算很近,但还是看到了他镜框下长长的眼睫毛。
在这种时候,她竟然生起了丝丝妒忌,她的眼睫毛都没那么长啊……
不过还不等她回神,男生就将她安置在了墙边。她腿还是软的,顺势沿着墙壁坐了下去。
男生见此,低声叮嘱了一句:“待在这儿,别乱走。”
沈姝歌呆呆地点头:“好。”
男生便走了,身后跟着两个同伴。
沈姝歌腿上没力,实在站不起来,就用手撑在地上,将脑袋探了出去。
混混们追得很近,离她现在在的地方不过两三米。
她的视线已经不模糊了,就着灯光,她看清了那个男生的一举一动。
他看上去像是学过,出手的方式只能用快准狠来形容。上一秒还是一拳打在了红毛的脸上,下一秒就一脚踢到了绿毛的肚子上。
他几乎每一招都能放倒一个人,这让沈姝歌看的直冒星星眼。
她从小身体就不好,也许是越没有什么就越想要什么,所以她最喜欢看的书是武侠小说。
后来就演变成了,她最心仪的人是有侠义心肠的人,她最想成为的人是有着侠义心肠的人的妻子。
她只和她的妈妈说过自己的想法,但得到的回复却不怎么让她开心。
可眼下,她算是梦想成真了吧?
被救了的那个女生,逃走后并没有报警。
但没过一会儿,沈姝歌却听到了警笛声。
她想,应该是那位大侠报的警吧?
明明和那伙混混纠缠在一起的有三个人,但沈姝歌的眼里就只有那位戴眼镜的男生。
警察很快就将混混们都抓上了车。
那个男生好像也是要上车的,但上车前,他先跑到了她跟前。
沈姝歌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微俯着身子伸出了手,声音很平稳,一点也不像才刚打了一架的人:“我扶你起来吧?”
沈姝歌的视线是一直随着他移动的。
这会儿,她坐在墙边与他对视。
她的视力很好,即使是这样的距离也能看到他眼里的自己。
见她呆着,男生便晃了晃自己的手,示意她扶住。
她回过神,拍干净了手掌里的灰后才搭上了那只手。
男女生的手,最明显的差别可能就是大小了。
男生在女孩子的手搭上来的瞬间,眼里闪过一丝惊奇。
他此前从未牵过女孩子的手,也没搂过女孩子的腰。
但今天,却都干了。
沈姝歌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握住除弟弟以外的男生的手。
大侠的手好大啊,感觉可以将她的手给完全包住,就是摸起来没她的手嫩,像是有一层薄薄的茧。
站起来也就是一瞬间的事,等她站稳后,男生便立刻松开了她的手。
在警笛的鸣声中,男生的伙伴好像喊了一句他的名字,沈姝歌并未听清,而男生也是因为太过熟悉自己的名字才感觉到的,他回头说了句:“马上就来。”然后又看回来,“你自己一个人可以回家吗?”
沈姝歌点点头:“我家就在附近,一分钟的路程。”
男生便放心了:“那我先走了,你自己小心些。”
说完,他就转身走向了警车,没有丝毫犹豫。
路灯下,一个背上全是灰的女生傻笑着站在路口。
看着渐行渐远的警车,她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一个她现在很想问,却问不了了的问题。
大侠,你的名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