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第一章 西方道德概念史的自我与社会

一、亚里士多德:“公民品德”与“善人品德”

古希腊城邦林立,城邦规模一般都不大,故个人与城邦国家的关系较为直接,这就是个人作为城邦国家的“公民”,以及由此而来的对公民的要求。城邦对公民行为的要求可以说即是公民道德。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什么是公民,犹如什么是城邦一样,在当时时常引起争辩,而没有大家公认的定义。依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公民的性质如下:“(一)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我们就可以说他是那一城邦的公民;(二)城邦的一般含义就是为了要维持自治生活而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团。”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117页。

城邦是一种社会组织,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内,就成为一个城邦。可见城邦不是血缘共同体,也不是宗教组织,公民和城邦的关系是其作为政治团体的成员与政治团体的关系。在阐明了公民与城邦的定义和关系之后,亚里士多德进入了如下的问题:

同上述论旨“城邦的同一性应该求之于政治”密切相关的下一问题为:善人的品德和良好公民的品德应属相同,还是相异?但我们在研究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先行说明公民品德的一些功能,作为一个团体中的一员,公民之于城邦恰恰好像水手之于船舶。水手各有职司,一为划桨(桡手),另一为舵工,另一为瞭望,又一为船上其他职事的名称;船上既按照各人的才能分配各人的职司,每一良水手所应有的品德就应当符合他所司的职分而各不相同。但除了最精确地符合于那些专职品德的个别定义外,显然,还须有适合全船水手共同品德的普遍定义。……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组成为一个政治体系,那么,公民既各为他所属政治体系中的一员,他的品德就应该符合这个政治体系。倘使政体有几个不同的种类,则公民的品德也得有几个不同的种类。所以好公民不必统归于一种至善的品德。但善人却是统归于一种至善的品德的。于是,很明显,作为一个好公民不必人人具备一个善人所应有的品德。《政治学》,123页。

这里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两个概念,即“公民的品德”和“善人的品德”,他认为二者是不同的。好公民和好人是不同的道德概念,好公民必定是具体的,是特定政治体系的成员资格,而亚里士多德认为好人则是普遍概念,超越不同的政治体系的差异,单纯指向人格与品质的高尚良善。善人或好人也就是中国文化所说的君子。

所谓公民道德,就是超出其个人职业所司所应符合的社会集体的要求,各个不同职业的人共同地符合其所属的政治体系的要求。不同的政治体系,不同的城邦,对公民的政治要求不同,故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公民道德要求。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由于国家政治体系不同,故公民道德是分殊的,不是普遍的。相比而言,“善人”的道德则是无分于国家体制的,是普遍的,是“统归于一种至善的品德”的。因此,亚里士多德指出,好公民仅仅是被要求符合于他所在的国家,是不会具备善人的品德的,也就是说好公民的品德还达不到善人的品德。可见,善人的品德高于公民的品德,但国家只要求公民具备公民品德,只要求符合好公民的要求。亚里士多德这里提出的也就是公民道德与个人道德的区别问题。

亚里士多德说:

倘使一个城邦不可能完全由善人组成,而每一公民又各自希望他能好好的克尽职分,要是不同的职分须有不同的善德,那么所有公民的职分和品德既不是完全相同,好公民的品德就不能全都符合善人的品德。所有的公民都应该有好公民的品德,只有这样,城邦才能成为最优良的城邦;但我们如果不另加规定,要求这个理想城邦中的好公民也必须个个都是善人,则所有的好公民总是不可能而且也无须全都具备善人的品德。《政治学》,124页。

因此,亚里士多德的结论是“好公民的品德和善人的品德并不全然相同”。然而,他也强调另一点,即统治者和政治家应为善人,“统治者的训练应该不同于一般公民的教育,统治者的品德有别于一般被统治公民的品德,统治者的品德应相同于善人的品德”。《政治学》,125页。

这里,在本节的最后,再提及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他在《政治学》中,把他在《伦理学》中的论点概括为“幸福为善行的极致和善德的完全实现”。这里是以定义“幸福”的形式出现的,即幸福是善行和善德的统一。德是内在的德性,故其完全实现即是幸福;善的行为若仅见诸一两件小事是不够的,须达到极致才是幸福。他还指出,最高的善是“凡由己(出于本然)的善行”,并认为“一个真正善良而快乐的人,其本性的善一定是绝对的善。当他发扬其内在的善德时,一定能明白昭示其所善具有的绝对的价值(品格)”。《政治学》,389页。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好公民包括统治者和自由人,统治者要懂得统率、治理自由人,而自由人“须知道怎样接受他人的统治——这就是一个好公民的品德”。他还说“明智”是统治者所应专备的品德,被统治者所应专备的品德则为“信从”,也就是说服从是公民道德的核心。

以上是亚里士多德的一般结论,但他也指出一个例外,“惟有理想城邦而其所拟政制有属轮番为治的体系,其中公民必须兼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品德,人人都要具备善德:在这里好公民便同于善人”。《政治学》,447页。每个公民都要准备参与轮流做统治者,故其教育要以此为目标。“在轮番为治的理性城邦中好公民的道德符合于善人的道德;这里的公民教育也就应该等同于善人的教育,而使之包含众德。”《政治学》,462页。这里指的是卷三第四章后部所提及的情形,并没有普遍性。

古代中国文化一向有善人的道德标准,称之为君子之德,并以此为普遍道德标准,而没有出现过公民品德或相关的思想。亚里士多德对公民道德和善人品德的区分,以及他的观点,对近代以来公德和私德的讨论,对现代社会偏重公民品德、忽视善人品德,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忽略善人品德,只注重公民道德,正是现代社会道德危机的根本原因之一。